通俗地说,“创新积分制”是对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进行评分的新型科技金融政策工具,正在全国范围内试点,将加速引导各类创新要素向优质科技型企业集聚,加快形成新的优质生产力。
“创新积分制”有什么好处呢?好在它抓住了科技企业融资难的痛点,满足了金融机构懂科技的刚需。
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普遍具有高科技、高成长、高风险、轻资产等特点,但往往抵押物不足、短期财务指标较差;传统金融机构在科技企业投融资中,存在寻找优质项目、不了解科技含量、难以控制科技相关风险等现实困难。“创新积分体系”因此成为重要突破口,对企业创新能力进行评分,将企业的创新能力转化为金融投资机构可以理解的数据,让社会资本精准支持有潜力的科技创新企业。这一工具是一个“双赢”的选择:对金融机构来说,创新积分解决了难以判断科技企业的后顾之忧;对科技企业来说,创新积分带来了真正的金融“活水”。
在此前的试点中,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储银行等已在总行层面全面参与“创新积分制”,并推出了针对科技型企业的专项金融产品——“创新积分贷”。近20家银行也主动与积分试点地区开展合作,2022年至2023年银行将为积分企业提供2000多亿元的授信。2024年,科技部将联合人民银行在“创新积分制”基础上建立1000亿元科技创新再贷款,分两批筛选出近3万家“白名单”企业,作为科技创新再贷款候选企业向人民银行推荐。
“创新积分制”是否适合在全国范围内推广?会不会因地制宜?从此前试点的实践来看,我们可以对其前景给出乐观的预期。
因为实用才取胜。“创新积分制”源于江苏省的地方做法。2015年11月,张家港市出台《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办法》和《计分标准》,率先实行企业科技创新积分管理。科技部对张家港的探索给予了肯定,经调研后决定试点推广。2020年,长沙高新区、杭州高新区等13个国家级高新区启动首批企业“创新积分制”试点。到2023年底,试点实施“创新积分制”的高新区将达到133个,其中国家级高新区101个,省级高新区32个,覆盖25个省。尊重基层和群众的首创精神,是我国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重要经验。先试点、后推广,是一条具有中国特色的经济体制改革道路。从“创新积分制”的历史看,这是一项由基层发起、先试点、后推广的改革,稳健务实,成功是有道理的。
以客观取胜。积分制的本质是基于客观数据的科学评价。入选的优质企业并非由科技部邀请专家进行评价,而是基于企业的客观数据计算得出。根据此次发布的《指南》,创新积分核心指标涵盖3类一级指标、18个二级指标。第一类为研发费用金额、企业技术合同成交金额等7项技术创新指标;第二类为高新技术产品收入、净资产利润率等6项成长性及运营性指标;第三类为吸纳应届毕业生人数、获得风险投资金额等5项辅助指标。这些指标按照价值发现、可获得性、可比性、可量化、可解释性原则构建。在坚持统一评价模型的基础上,科技部还鼓励地方政府充分考虑本地特点和实际需要,为因地制宜灵活制定具体方案留有空间。
小积分,大动能。“创新积分体系”不仅有助于金融机构和资本市场了解科技企业,也有助于各级政府和管理部门提升决策和引导能力。期待“创新积分体系”不断提升质量、拓展范围、规范实施,以金融“接力赛”助力科技创新“加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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