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较大变化,商品房尤其是商办项目销售持续下滑,库存居高不下。在此背景下,自2017年以来严禁“商改住”的措施在部分城市有所放松。不过,在业内人士看来,存量非住宅物业转为住宅的难度较大,“商改住”大规模调整的可能性不大。
“商转住”土地市场频现
近期,部分城市土地市场出现“商转住”现象。7月16日,海口湾核心滨海区A0702地块传出新消息,备受关注。同日,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公布了该地块概念设计方案征集结果。7月8日,海口开始启动该地块控制性规划修编工作。
根据此前A0702地块规划修改公告,该地块土地用途由原酒店用地调整为二级城市居住/商业/城市社区服务设施混合用地,修改后住宅建筑体量占85%,商业及配套设施建筑体量占15%。
值得注意的是,海口湾核心滨海区域A0702地块也出现在海口2024年住宅供应计划中,业界预计其即将正式推向市场,必将成为海口土地市场的热点。
此外,7月5日,在上海市2024年第四批居住用地出让公告中,原小米地块(徐汇区斜土街道07号地块)重新出现,为居住用地,出让面积1.67公顷,容积率2.2,拟以招拍挂结合方式出让。
该地块于2021年由小米全资子公司拿下,当时作为商办用地,成交价15.5亿元,折合楼面价3.1001万元/平米。经过政府收储后,重新上架调整为居住用地。该地块起拍价36.96亿元,起拍楼面价约10.08万元/平米。其实,在上海,楼面价超过10万元/平米的地块并不多见。该地块“商改住”后,价值水涨船高。
此外,深圳、杭州等地也存在“商改住”的案例。如7月7日,深圳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南山管理局发布通告称,为增加居住用地供应,促进后海地区职住平衡,拟将“后海湾-东角头地区”法定图则发展控制单元DU10、DU13调整为“商服用地+二类居住用地”。此前,这两块地块为商服设施用地。
长沙支持房地产开发商将闲置住房改造为住宅
值得注意的是,7月2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支持公寓等住宅类商品房调整为住宅的通知》在广场引起广泛关注。为加快存量公寓等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长沙明确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寓等住宅类商品房调整为住宅,缓解商办(公寓)项目高库存压力。
长沙市明确,暂停新办公寓等住宅项目规划审批;对已完成项目总体规划审批,但开发“卖”有困难的公寓等住宅类商品房,在保证公共服务设施和基础配套设施承载能力的前提下,经论证合格后,可按程序调整为住宅性质;对不能满足套房设计要求的小户型,不予调整。
此前,长沙曾出现过“商改住”的案例,包括长房星城天地、龙湖春江荔城两个项目的“商改住”规划调整。2023年12月,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龙湖春江荔城项目总体规划变更通知,其中20#楼由原来的公寓调整为住宅楼。今年5月9日,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又下发了星城天地项目预核准通知,根据通知内容,星城天地项目B#楼由酒店式公寓调整为住宅楼。
“准住宅”通常是指在住宅限购政策下,一些商服项目被设计成类似住宅的形式出售,如酒店式公寓、公寓式写字楼等。此前,这种做法也被称为“商改住”。其实,“商改住”政策出台,主要是为了缓解商办物业尤其是公寓的库存压力。据湖南中原研究院统计,截至今年5月,长沙内五区商业公寓存量达135万平方米,销售周期58个月,整体库存积压。
对于长沙此举,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这种“商改住”的前提条件之一是,房地产开发商手上有未售出的住宅物业,而不是业主目前持有的二手住宅物业。换言之,这主要是从房地产开发商的角度去库存。
除了长沙,其他一些城市也在推行“商改住”相关政策。6月,据山西省大同市政府官网消息,大同市出台《关于加快推进非住宅类商品房去库存工作的方案》。在众多去库存措施中,最受关注的一条是,已出让但尚未开发建设的非住宅类商品房用地,允许按规定转为国家支持项目,经批准后,可按照“商改住”规划进行改造,商住比例可适当降低。同时,为盘活存量非住宅类商品房资源,已建成但未售出的非住宅类商品房项目,可通过收购、长租等方式,作为高层次人才公寓、“创客空间”或其他公共服务设施。
此外,6月底,海南省万宁市发布《推进商办类商品住房去库存工作方案》,与上述城市不同,为加速去库存,其提出对商办类商品住房按照住宅管理,享受与住宅同等待遇,如家中子女就近上学,水电煤气收费与住宅相同等。
业界:商转住大规模调整可能性不大
早在2017年,北京出台商业、办公项目调控政策后,上海、广州、深圳、成都等一线城市以及部分热点二线城市纷纷效仿,严禁“商转住”。但近年来,由于房地产市场供求关系发生较大变化,商品房销售持续下滑,库存居高不下。今年4月30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在房地产相关表态中首次提出要“统筹研究消化存量房地产、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
随着商业、办公楼项目库存居高不下,部分城市已打破“商改住”僵局。
对此,广东省城市规划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表示,近期,包括上海、杭州、深圳、长沙、昆明等热点城市相继出台“商改住”政策,要么将待供应土地由商办转为商住,要么将已建或在建的商业物业改建为住宅。这主要是因为近年来商办供应过剩问题凸显,销售周期普遍高达30个月或数年,开发商纷纷大打折扣、大促销,恶化了投资环境,不利于开发商回收资金、缓解资金链紧张局面。
李宇嘉认为,为满足居民住房预期,建设“好房子”,提升居住品质,需要增加住宅用地供给;同时,不应将商业、办公用地全部改建成住宅区,而应将其中一部分改建成学校、绿地等公共设施,这样有利于平衡住宅用地对公共设施的需求。
“商业用地调整为居住功能需要考虑区域规划定位、符合国土空间规划要求、满足住房土地供应指标,还要考虑住宅项目所需的公共配套设施能否落实,涉及消防、公共服务设施等,因此将现有非住宅物业调整为住宅物业难度较大。”李宇嘉认为,虽然部分地块可能调整,但受区域规划控制、国土空间规划限制,以及当地招商引资、产业引进要求、公共配套要求等影响,“商改住”大规模调整可能性不高。
新京报记者 袁秀丽
杨娟娟主编、赵琳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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