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退休制度存在差异。
企业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始于1991年,经过十多年的养老保险制度探索,通过2005年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了现行的养老金待遇计算和支付模式。
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从2014年10月开始实施,至今只有10年的时间。
实行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制度之前的缴费年份,计算过渡性养老金。
过渡性养老金主要是为了建立个人账户制度。历年缴费年限和视同缴费年限是对个人账户养老金部分不足的一种补偿。
过渡性养老金与上一年的社会工资挂钩,具有非常强的保值增值能力。养老保险实行个人账户缴费后,由于个人账户记账利率低于社会平均工资增速,确实产生了折旧压力。
此外,过渡养老金部分实际上还考虑了补充养老保险制度的企业年金和职业年金。其中,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核定缴费指数通过各地公布的核定缴费指数表确定,保证其收入和替代水平。
因此,由于这些养老保险制度的差异,企业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水平会较低。
二是支付基础的差异。
根据国家工资基数确定规则,工资基数按照职工上一年度工资总额月平均数确定。对于机关事业单位的职工来说,由于其工资水平较高,且所在单位严格遵守相关要求,个人缴费基数也会相对较高。
对于企业员工来说,一方面工资收入水平较低,另一方面一些企业会为员工选择较低的支付基数。如果工人不维护自己的权利或受到调查和处罚,这种情况下的支付基数就会很低。
此外,灵活就业人员实际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他们在选择参保时可以自由选择缴费基数。为了省钱,很多灵活员工选择最低的基本工资。
根据养老金计算公式,缴费基数低,养老金待遇自然就会低。
第三,缴费年限的差异。
机关事业单位员工工作岗位相对稳定,即使跳槽也能无缝衔接缴费。在这种情况下,从就业到退休的服务年限或缴费期限一般不会中断。
对于企业员工来说,确实存在工作不稳定、失业等风险,也存在企业违法不缴纳社保的风险。也有一些灵活就业人员因收入问题而选择停止缴纳社保。
由于养老金福利的原则是缴的越多,得到的越多,缴的时间越长,得到的越多。缴费年限越长,养老金待遇自然就越高。
四是养老金补充机制。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发展统计公报》显示,全国仅有14.17万家企业建立了企业年金制度,参保职工3144万人,不到全部参保职工的10%。企业年金由用人单位选择。
机关事业单位建立职业年金,全国范围内设立,全体在岗职工参加。目前,职业年金投资运营规模已达2.56万亿元,更有利于养老金水平的提高。
一般来说,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养老保险制度实行后,基本养老保险基数相同,缴费时间相同,同一人产生的养老金也相同。 。 #养老小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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