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重工(维权)”或“公司”)发布《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的公告》。中国重工与中国船舶工业集团公司(以下简称“中国船舶”)拟通过向公司全体股东发行A股股票的方式吸收合并中国重工。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预计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中国重工重组对股东或有利。另外,公司还面临投资者的索赔,重组不会影响股东的诉讼。海师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执业证号:)提醒,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并持仓的投资者,无论是否在2023年7月13日或之后卖出,均可自愿通过“新浪股东维权平台”登记索赔。(赵敬国律师专栏)
2023年7月12日,中国重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出具的《立案通知书》(证监会立案号),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2023年12月29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北京监管局出具的《行政处罚决定书》(〔2023〕15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经查明,中国重工存在以下违法事实:中国重工未在相应会计期间准确计提子公司存货减值准备,导致中国重工2018年度多计利润7181.24万元,2019年度多计利润10711.29万元,2020年度少计利润1.22亿元。上述事项导致中国重工2018年、2019年、2020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上海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认为,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并持仓的投资者,无论其是否在2023年7月13日当日或之后卖出,均可自愿发起债权登记。
信本股东索赔团队提醒,中国重工因虚报年报受到处罚,因此遭受损失的投资者可以通过新浪股东维权平台自愿发起索赔登记。
权利保障条件:
中国重工:在2019年4月27日至2023年7月12日期间买入并持有的头寸,无论是否在2023年7月13日或之后卖出。(具体赔偿范围由法院决定)(东方集团维权门户)
(本文由上海信本律师事务所合伙人赵敬国供稿,不代表新浪财经观点。赵敬国1999年取得律师资格,具有扎实的法律理论功底,曾在高校任教。2004年开始执业,办理过各类型诉讼案件千余件,积累了非常丰富的纠纷解决经验,尤其擅长处理证券纠纷、金融、不良资产等方面的纠纷。执业以来,赵敬国代理投资者对多家上市公司提起索赔诉讼,已获得胜诉或赔付的案件包括中安科索赔、中兵鸿健索赔、步森服饰索赔、中乾股份索赔、欧瑞德索赔、獐子岛索赔、天神娱乐索赔、抚顺特钢索赔、飞乐音响索赔、香溢融通索赔、延安必康索赔、欢瑞世纪索赔、紫晶仓储索赔、泽达益盛索赔、安妮股份(维权)等索赔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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