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管重申 IPO 不得带病闯关,多家券商撤单率高达五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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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近日通报今年上半年行政执法情况称,对于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即使撤回发行上市申请,也将坚持调查到底,并“点名”了华道生物IPO等因违法违规被调查的项目。

全民注册制下,IPO秉承“备案即承担责任”的原则,但随着“准入门槛”日趋严格,拟上市企业和中介机构屡屡“最后一刻逃走”。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共有345家企业撤回IPO申请;投行撤回率方面,Wind显示,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海通证券是今年IPO撤回数量最多的三家券商,分别有45家、33家、25家企业撤回申请,撤回率均在50%左右。

发行上市“失败”,“守门人”难逃责任,今年以来,在恒达智控、博纳精密等IPO撤单项目中,中介机构均遭处罚。

此外,IPO否决监管不断加强,责任落实到人。近日,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出手规范证券公司投行业务。据悉,自沪深京交所各板块实行注册制以来,协会要求保荐机构报送具体的保荐否决项目及基本情况,同时对个人保荐机构否决情况也要求报送。

“对IPO撤回行为实行‘追责式处罚’,体现了监管部门严厉打击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坚决态度。”南开大学金融发展研究院院长田利辉对财新记者表示,即使发行人撤回发行上市申请,监管部门也会继续调查,直至查明事实,确保违法违规行为得到应有的惩罚,体现了全面追责的原则。

点名华道生物IPO等问题项目

证监会执法措施空前严格,上半年罚没金额超过去年全年。

数据显示,上半年证监会查处证券期货违法案件489件,作出处罚决定230余件,同比增长约22%,处罚责任主体509人,同比增长约40%,市场禁入46人,同比增长约12%,罚没总额超过85亿元,超过去年全年总额。

田利辉认为,证监会上半年的罚没金额超过了去年全年的水平,体现了监管机构严格执法的决心和力度。加大处罚执法力度,可以提高违法违规成本,逐步达到震慑效果。

欺诈发行、“问题上市”是证券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的“重灾区”。

在此次公告中,证监会点名了4个被处罚的项目,被处罚的主体分别为华道生物、鸿翔控股、思创医疗和恒大地产,涉及IPO、再融资、可转债、债券发行等业务。

被查出存在欺诈发行,华道生物虽然在近两年前就撤回了IPO申请材料,但依然未能逃脱处罚。

证监会披露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华道生物存在虚假发行违法行为。经调查发现,公司招股说明书所涉及的财务数据存在虚假记载。2019年至2021年,其通过开具虚假发票等方式虚假销售二苯砜等产品,同时伪造销售收入,导致招股说明书披露的销售收入和利润存在虚假记载。

最终,华道生物及公司董事长、时任首席财务官等5人被罚款,罚款总额达1150万元。

早在2021年12月,华道生物创业板上市申请就获深交所受理,保荐机构为华泰联合证券,次年8月完成两轮问询,2022年8月底入选现场督导后,华道生物于2022年9月底“撤回材料”。

证监会表示,将坚持“即备案即负责”原则,严厉查处欺诈发行行为,坚决防止问题产品发行上市获批。

中国证监会表示:“对于涉嫌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发行人,即使其撤回上市申请,我们也会继续调查到底。”

IPO撤回,中介机构受“处罚”

近年来,随着综合注册制试点,资本市场严监管不断升级,针对“带病过门”“查处退出”等突出问题。

那些“逃票”且财务状况有问题的发行人​​屡屡遭罚款。由于欺诈发行,斯尔信被上海证券交易所列入“黑名单”,其 IPO 申请五年内不得受理。

今年2月,证监会因欺诈发行对斯尔信及相关责任人作出行政处罚,这也成为新证券法实施以来,发行人提交申请材料后、取得注册前被证监会查处的首起欺诈发行案件。

6月中旬,上交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思尔鑫处以五年内不受理发行人提交的任何发行上市申请文件的纪律处分。

披露内容显示,斯尔信通过虚构销售交易、提前确认收入等方式虚增营业收入和利润总额,2020年虚增营业收入合计1536.72万元,占当年营业收入的11.55%;虚增利润总额合计1246.17万元,占当年利润总额的118.48%。

早在2021年8月,思尔信科创板IPO申请就获受理,保荐机构为中金公司,同年9月进入问询阶段。年底,证监会现场检查发现,公司涉嫌虚增营收等违法违规行为。

次年,也就是2022年7月,斯尔信撤回上市申请,中国证监会对其涉嫌欺诈发行展开调查审理。

IPO撤回不仅要追究发行人的责任,为其提供保障的中介机构也将被追究责任。

而就在一个月前,上交所于7月22日披露了三张罚单,针对的是恒达智控科创板IPO项目,发行人、保荐人、会计师事务所均被点名。

去年9月底,恒达智控科创板IPO申请获受理,但今年5月中旬因材料撤回,其被上交所终止审核。

撤回上市申请两个月后,罚款接踵而至。经调查,恒大智控被发现在研发人员薪酬催收方面存在问题,公司被上交所给予监管警示。

中介机构也被问责。中信建投被指未履行职责,其两名保险代理人也被警告;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两名工作人员也被采取监管措施。

年内IPO最新审核状态(资料来源:Choice)

年内券商IPO撤单情况(资料来源:WIND)

IPO退出监管升级

全民注册制下,IPO拒签率成为衡量投行执业质量的关键指标,但随着IPO“准入门槛”日趋严格,拟上市企业屡屡“死里逃生”。

数据显示,今年以来共有345家公司撤回IPO申请,从投行撤回率来看,中信证券、中信建投、海通证券是IPO撤回家数最多的三家券商,分别有45家、33家、25家公司撤回申请。

民生证券、中金公司、国泰君安今年主动退出IPO数量也均在20余只。

中小券商投行业务较少,撤单率较高,国盛证券、西南证券、湘财证券、太平洋证券等均有1单撤单,撤单率达100%。

不断完善监管措施,严厉打击IPO“逃单”行为。

今年3月,证监会发布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公司现场检查规定》,强调“一旦备案,就负全部责任”,并规定撤回上市申请的公司在检查过程中将“一查到底”。公司撤回上市申请,不影响检查工作开展,也不影响依法依规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上市遭拒问责也将对个人保险代理人进行,近日有消息称,个人保险代理人上市遭拒情况将被公开。

据悉,中证协要求各保荐机构报送沪深京三大交易所保荐撤回、否决信息及各板块基本情况,报送项目时间范围为注册制,历史信息报送须在8月18日前完成。同时,中证协正在完善保荐代表人负面评价公示机制,将增加保荐代表人撤回、否决项目信息公示。

田利辉认为,证券领域的违法违规行为被核实后,对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同时进行处罚,有利于提高整个市场的诚信和规范性。

“中介机构作为资本市场的‘守门人’,理应承担起审核、监督所服务公司的职责。如果中介机构没有尽到责任,也应该受到处罚。这体现了综合处罚的原则。”他提到。

“今年对中介机构的处罚确实比往年更严厉,数量和力度都有所增加。”田利辉也表示,监管层加强了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特别是在IPO过程中未能尽到审慎审查责任的中介机构。

他认为,通过处罚,将促使中介机构加强内部管理和自律,提高全行业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加强对中介机构的监管,确保其履行应尽的职责,提高资本市场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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