浔兴股份真假实控人皆遭处罚,幕后决策者黄宁杰浮出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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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2016年掌控讯兴股份,到2019年涉嫌内幕交易被批捕,再到公司历年的公告,“王立军”这个名字一直被描述为讯兴股份(.SZ)的“实际控制人”。

但证监会最新调查结果显示,2016年从“拉链王”施氏家族手中夺取迅兴股份控制权、实际组织操纵迅兴股份股价的人,其实另有其人——天津汇泽丰企业黄宁杰,即天津汇泽丰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天津汇泽丰”)的实际控制人。一位知情人士告诉《财新》,王立军其实是黄宁杰的“小弟”,黄宁杰才是幕后决策者。

8月16日,讯兴股份公告收到处罚通知,讯兴股份“真、假实际控制人”均被处罚。

然而,王立军和黄宁杰在迅兴股份都不过是过客,石氏家族控制的迅兴集团却马不停蹄地增持,截至6月21日,其持股比例已超过19%。

六年四次调查,“马甲”被揭开

浔兴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知名的老牌拉链企业,1992年成立于福建省晋江市,成立之初控股股东为福建浔兴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浔兴集团”),实际控制人为施能坑家族(施能建、施能坑、施能辉、施世谋、施明渠、郑静秋),施能坑也被业界誉为“中国拉链大王”。

2006年12月,讯兴股份有限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控股股东讯兴集团持股36.77%。

十年之后,2016年12月,讯兴集团将其持有的89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5%)以25亿元的超高溢价转让给天津汇泽丰,后者更名为天津汇泽丰。

天津汇泽丰2016年9月8日刚刚注册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王立军,本次过户完成后,公司第一大股东为天津汇泽丰,持股25%,迅兴集团持股3.63%,减少了3.07%,公告显示,公司实际控制人由石氏家族变更为王立军。

2018年10月25日,证监会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行为对讯兴股份立案调查,此后上市公司持续发布调查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但并未公布调查结果及处罚决定。

2019年8月6日,讯兴股份突然发布公告称,收到王立军的辞职报告,王立军“因个人原因”辞去董事长职务及其他职务。8月12日,讯兴股份再次发布公告称,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来函,原董事长王立军家属通知,王立军因涉嫌内幕交易罪,已被重庆市公安局批准逮捕。

但因情节轻微,王立军未获判刑。讯兴股份2022年3月1日公告,经重庆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发现王立军实施2006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王立军犯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但犯罪情节轻微,且有自首情节,不需要判处刑罚,故作出不起诉决定。

然而2023年12月8日,讯兴股份一天内发布三份调查公告,宣布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讯兴集团、公司控股股东天津汇泽丰、公司实际控制人王立军在2023年均被调查。12月4日,证监会以涉嫌信息披露违法对前二人展开调查,王立军则因涉嫌操纵讯兴股份被调查。

讯兴股份2023年年度报告中对王立军的描述仍为“截至本报告期末,王立军先生通过天津汇泽丰企业管理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24.98%的股份,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为何6年内4次立案侦查?这期间究竟发生了什么?据《第一财经》记者了解,由于案情复杂,该案先是被移送司法系统侦查,随后又被移送刑事系统侦查。

“此前,证监会以涉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对讯兴股份立案,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第一财经记者从一位接近监管人士处获悉,证监会随后收到司法机关移送回来的案件,并发现相关线索,再次展开调查。根据调查结果,对讯兴股份控股股东涉嫌违法违规信息披露、实际控制人涉嫌操纵市场等行为分别立案。

然而,证监会经过8个月的进一步调查,发现涉嫌操纵“迅兴股份”的并非王立军,而是黄宁杰。《第一财经日报》记者了解到,王立军其实扮演的是“马甲”的角色,而“实际控制人”正是黄宁杰。

该组织在幕后操纵迅星股价

黄宁杰是谁?黄宁杰拥有数家公司,但他与王立军、天津汇泽丰或是讯兴股份的关系十分隐秘,公开的信息极其有限。

信息显示,黄宁杰与王立军通过多层持股或雇佣关系存在暧昧关系。此外,在2019年的一项民事裁定中,黄宁杰与王立军同时出现在被申请人之列。

然而,经过司法部门和证监会的多轮调查,黄宁杰的真实身份也浮出水面。

8月16日,讯兴股份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其中,讯兴股份、天津汇泽丰、讯兴集团、黄宁杰、王利军、石明渠、石能建军因未按规定如实披露实际控制人信息及《补充协议》相关内容,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受到处罚。

上文提到,天津汇泽丰成立于2016年,外界所知,王立军为实际控制人,但证监会查明,汇泽丰的实际控制人是黄宁杰,2016年股权转让后,黄宁杰也成为汇泽丰的实际控制人,而迅星股份的实际控制人则为黄宁杰。

同时,天津汇泽丰与讯兴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补充协议》,约定汇泽丰在完成股权转让后向讯兴股份注入资产,协议于股权转让完成后一年内签署。新兴有限公司现存的全部资产及负债(即“拉链资产”)将出售给讯兴集团或讯兴集团指定的第三方;出售前的拉链资产经营权仍由讯兴集团行使,讯兴集团对汇泽丰不具有控制权。资本运作方案须经董事会及股东大会表决通过。

这份协议解释了为何天津汇泽丰以极高的溢价收购了讯兴股份的控股权,但上述补充协议也被各方隐瞒。基于上述行为,证监会决定对讯兴股份予以责令改正、警告。天津汇泽丰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讯兴集团被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60万元;黄宁杰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90万元,其中作为实际控制人处以罚款60万元,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罚款30万元;王利军、石明渠被给予警告,各处以罚款30万元;石能被给予警告,并处以罚款10万元。

黄宁杰躲在幕后,组织资金、账户进行资金配置,操纵浔兴股份的股价。

天津汇泽丰2016年底控制讯兴股份后,将其持有的股份全部质押,为避免股票被清仓,2017年9月14日至11月10日,黄宁杰、王利军等人利用资金优势,将其持有的股份全部质押,2017年11月11日至2018年9月9日,黄宁杰、王利军利用其作为讯兴股份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职位优势,操纵讯兴股份股价,策划重大资产重组信息,导致讯兴股份停牌锁价。

其中,黄宁杰负责最终决策、提供保证金,王利军负责组织策划,其他人则负责指挥交易员配置资金、在二级市场进行交易。

但在操纵过程中,黄宁杰、王利军二人无法按计划筹集资金补仓,遂向交易所申请重大资产重组并于2017年11月11日公告停牌,相关重大资产重组活动被迫终止并于2018年9月10日股票复牌,复牌后“迅兴股份”连续七个交易日跌停,解除限售后首个交易日收盘价为7.49元,不存在“违规获利”。

针对该操纵行为,证监会对黄宁杰处以罚款200万元,对王立军处以罚款30万元,同时对黄宁杰处以市场禁入10年,对王立军处以市场禁入6年,对王立军处以市场禁入4年。

施氏家族增持

此次与黄宁杰、王立军一起受罚的石明渠、石能建,均是石能坑兄弟。

资料显示,迅兴集团实际控制人是以石能铿为代表的石氏家族。石能铿持股45%,为第一大股东;石能健持股22.5%,石明渠持股14%。石时某持股12.5%,郑景秋持股3.5%,施能辉持股2.5%。石能铿、石能辉、石明渠、石某某、石能健与郑景秋的妻子是兄妹。

在现今的迅兴股份管理层中,施氏家族依然掌握着话语权,施能渠已退出管理层,但施能铿之子施雄猛自2021年起担任公司副主席兼执行董事。父子二人关系密切,今年初还曾共同出席迅兴股份内部表彰大会。

此外,2023年年报显示,公司监事会主席为石清波,职工监事为石清熙。

根据《上市公司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市公司或大股东(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股东)涉嫌证券期货违法犯罪,上市公司大股东在司法机关调查期间、行政处罚决定书或刑事判决书作出后六个月内不得减持股份。

截至2023年末,天津汇泽丰仍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5%,迅兴集团为第二大股东,但其持股比例已由2016年的3.63%逐步增至15.61%。

今年以来,迅兴集团持续增持,迅兴股份2月7日公告,自2022年4月28日至2022年11月1日、2024年2月2日至2024年2月5日期间,以自有资金通过深交所系统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票356.42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1%。

在持股迅速达到15.86%后,迅星集团公布了不超6000万元的增持计划,并已实施完毕,今年2月4日至6月21日期间,迅星集团通过深交所公告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法院裁定执行等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票1188.53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约3.32%,对应增持金额为5999.8万元(含交易费用)。

若按照上述已公告的股份购买行为计算,迅兴集团的持股比例已达19.18%。

尽管遭遇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司被调查等重大事件,迅星的盈利能力依然保持较强,拉链业务依然是业绩主力。财报显示,公司2023年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1.21亿元,同比增长47.38%。今年上半年,公司预计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79.25万元至14,379.25万元,同比增长62.05%至135.86%。

编辑:史健 |审稿人:李震 |监事:万俊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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