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 永悦因无人机业务收处罚,股价曾大杀四方如今却遭重创

进不了网站?换个网络试试!

本报记者夏高琴南京报道

借助低空经济概念,ST永跃(永跃科技,.SH)股价今年3月6日至3月21日期间曾一度“大杀四方”,累计涨幅达150%。

8月15日,ST永跃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公司在重大合同临时公告中存在误导性陈述、未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定期报告存在重大违法行为,并因遗漏违法事实,被证监会处以合计2520万元罚款。

华夏时报》记者注意到,上述违规行为大多与无人机业务有关。据了解,永跃科技成立于2011年,主营不饱和聚酯树脂及无人机业务。无人机业务是公司2022年推出的新业务,当年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盐城永跃智能,进军无人机赛道。公司称,推出这一业务是为了解决公司面临的发展空间不足、行业单一等问题。截至目前,ST永跃的无人机业务还未能给业绩带来提振。

重大合同补充协议未披露

2023年8月27日,为与融资方洽谈融资租赁业务,永跃智能与平舆县昌达交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舆昌达”,为河南省平舆县交通运输局全资子公司)及其子公司平舆昌达(以下简称“公司”)签署销售合同,约定平舆昌达向永跃智能采购无人机5000架,合同总金额3亿元。

当时,双方签署了《补充协议》,约定《买卖合同》需满足以下四个条件后方可生效:第一,《买卖合同》和《委托运营协议》签订完毕;第二,永跃智能收到驻马店市政府下发的正式文件,明确指示将未来8年驻马店市农业统防统控专项资金委托平舆昌达开展统防统控工作,且每年的统防统控专项资金先行支付给平舆昌达,委托永跃智能组织设立的运营公司,用于支付运营公司经营活动费用;第三,平舆昌达已为统防统控业务订单设立专用账户;第四,永跃智能已收到平舆昌达依据《买卖合同》应支付的无人机总价的20%,即6000万元人民币的采购款。

ST 永悦因无人机业务收处罚,股价曾大杀四方如今却遭重创插图

2023年9月14日,永跃智能与平舆昌达签署《合同解除协议》,双方同意终止一切合作,双方均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至本合同解除之日,《补充协议》规定的四项条件均未得到满足。因此,前述《销售合同》仍处于无效状态。

但ST永跃并未及时披露上述《补充协议》,直至2023年9月18日公司发布《重大合同终止公告》时,才首次披露永跃智能与平舆昌达签署了《销售协议》。证监会认为,公司在合同生效时未充分披露《补充协议》内容,导致投资者对合同真实性、有效性产生误解。

无人机业务已成为违法犯罪热点

就无人机业务而言,除了重大合同临时公告中存在误导性陈述外,永跃科技还未能及时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具体而言,2022年3月18日至24日,无人机业务实施公司永跃智能以预付设备款名义向南京协盛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划转2645.7万元。3月18日至30日,南京协盛逐步将全部资金转给盐城洪塘;2023年1月20日,永跃智能以支付首批货款名义向山东洪塘划转985万元;2023年3月14日,永跃科技以支付首批货款名义向山东洪塘划转985万元。3000万元以支付设备转让款名义向江苏威米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划转。江苏威米再于3月14日至15日通过江苏嘉德纺织有限公司将全部资金转给盐城洪塘。

涉案期间,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陈翔还实际控制盐城市鸿唐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山东鸿图智能科技有限公司,这也导致ST永岳在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期间直接或间接向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关联方占用非经营性资金6630.7万元,其中2022年3月18日,ST永岳关联方占用非经营性资金1800万元,占其2021年年报审计净资产比重为3.36%,符合中报披露标准。ST永岳未及时披露该事项,亦未及时披露后续资金占用情况。

上述事项还造成信息披露重大遗漏,2022年3月至2023年3月,ST永岳关联方非经营性占用资金累计占其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度报告、2023年年度报告的20%,占半年报经审计净资产的4.88%、5.20%、8.17%,构成关联方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行政处罚决定书》指出,ST永岳2022年半年报、2022年年度报告及2023年半年报未遵守相关信息披露规定,构成重大遗漏。

ST 永悦因无人机业务收处罚,股价曾大杀四方如今却遭重创插图1

被罚款2520万元

基于三项违法事实,永跃科技被罚款1300万元,陈翔被罚款​​1050万元,朱水宝被罚款100万元,许伟达被罚款70万元。

此外,鉴于陈翔领导、策划、指挥和实施了公司全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违法情节严重,依据《证券法》第二百一十一条、《证券市场禁入规定》(证监会令第185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五条、第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对其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五年。

不过,处罚对公司来说并不是终点。上海虎子律师事务所律师刘鹏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2023年8月27日公司发布无人机合同解除公告后,第二天及8月28日,公司股价跳空高开,开盘报10.61元,涨幅4.74%。9月18日上午,公司发布解除合同公告后,公司股价跌停收盘,报价6.98元,跌幅10.05%。违约行为明显,信息披露违规导致股价大幅波动。根据《证券法》的有关规定,受损投资者可以向公司索赔。”

进军无人机市场的初衷是为了提振企业业绩,但无人机业务已经成为违法违规行为的温床,事实上该业务的拓展并不理想。

ST永跃7月9日晚间披露业绩预告,预计2024年上半年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亏损2350万元至2550万元,去年同期亏损1752.47万元;扣非净利润亏损2400万元至2600万元,去年同期亏损1819.21万元。

对于业绩大幅下滑的原因,公司表示,2024年上半年,公司无人机模组前期投入较大,营业成本较高,但订单获取能力不足,导致公司净利润下滑。数据显示,2024年一季度,公司智能无人机制造主营业务收入仅为.96亿元。

本站候鸟号已成立2年,主要围绕财经资讯类,分享日常的保险、基金、期货、理财、股票等资讯,帮助您成为一个优秀的财经爱好者。本站温馨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推荐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