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收购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房源需满足这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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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时报

近期,全国多地相继出台一系列房地产市场新政,商品房“购存”模式落地,与此同时,一线城市也开启“以购代建”模式。

8月7日,据深圳安居发布消息,深圳安居集团有限公司所属公司拟启动保障性住房商品房收购工作,在深圳市范围内征集保障性住房商品房项目,征集范围包括深圳市(非深汕特别合作区)范围内的住宅楼、公寓、宿舍等商品房单元,优先考虑尚未售出的楼宇或可封闭管理的单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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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房源的条件包括位置便利、户型合适、居住方便、手续齐全。原则上,项目主力户型(房源)应符合深圳市保障性住房户型要求(65平方米)。拟征集项目须四证齐全,确保项目合法合规,符合金融机构贷款要求。

一般而言,收购现有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是指地方政府组织地方国有企业从开发商手中收购住房,这一政策被业内称为商品房“收储”。此前,人民银行设立了3000亿元保障性住房再贷款专项资金,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支持地方国有企业以合理价格收购已建成未售出的商品房。此外,“5·17新政”出台以来,多地出台政策鼓励国有企业收储已建成未售出的商品房,包括河南新乡、山东烟台等城市。此外,云南昆明、江苏徐州等城市也出台相关政策,推动收储工作落地。

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认为,继深圳之后,一线城市已开启“以买代建”模式,预计北京、上海也将效仿。当时,增城区新塘镇表达了购买商品房作为广州(新塘)至汕尾铁路项目(新塘段)安置房的意向,房屋交易单价采用成本法确定,原则上为“土地成本+建筑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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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指数研究院市场研究总监陈文静认为,“囤货”有利于市场库存去化,缓解开发商资金压力,去库存效果最直接。不过,从已出台相关政策的城市来看,多数城市并未明确规定具体定价规则,少数城市明确根据周边房源情况定价。一位房企相关人士告诉记者,“囤货”关键在价格,仍需综合考虑“囤货”各方资金平衡和收入需求,要采取“因城施策”的方式,合理评估房地产交易价格。

中国指数研究院研究副主任徐跃进认为,推进国企收储可能面临一定的挑战,包括收储价格、供需错配等。比如,在一些房企库存压力大、销售意愿强的城市,保障性住房需求高,国企收储规模可能就相对较小;在一些保障性住房需求相对旺盛的城市,市场库存水平可能不高,房地产开发商相对不太愿意打折出售现房。 “去库存”的政策方向已经明确,“去库存”的相关政策有利于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也有利于恢复市场人气,增加保障性住房供给。如果下半年各项措施都落实到位,对去库存将产生积极影响,对稳定市场起到积极作用,有利于加快房地产市场的企稳回升。

除了央行提供的廉租房再融资资金外,记者了解到,部分城市通过财政补贴等方式支持存量房消化,如郑州对涉及廉租房的企业在收购前期给予一次性补贴,每平方米200元,相当于一次性贴息2%左右。那么,如何提高地方政府购储积极性呢?有分析建议,鉴于目前地方政府财政压力较大,国家可以考虑进一步降低融资利率,适当降低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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