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发布倡议:规范金融机构委托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开展贷款网络营销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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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倡议》明确,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不得介入或变相介入信贷审批、合同签订、资金划转等贷款核心环节。金融机构和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落实客户适当性管理相关要求,践行责任金融理念,向合适的借款人推介各类贷款产品,不得针对大学生、老年人等信用薄弱群体实施精准营销。

“倡议将进一步引导金融机构和互联网渠道规范金融产品营销行为,更好地保护金融消费者合法权益,防止过度营销和不当诱导,帮助消费者特别是大学生、新市民合理适度借贷、守住钱包。”中国银联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在接受人民网采访时表示,倡议强调互联网平台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破坏公平竞争,不得搞垄断和不正当竞争,有利于净化金融市场竞争秩序,减少不正当竞争,促进数字经济和数字金融健康发展。

针对业界对数据安全的担忧,《倡议》强调,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安全措施,保障数据安全,防止数据泄露、篡改和丢失。

业内人士表示,我国《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的发布,为金融机构数字化转型立下红线、明确原则、提供合规性。这要求金融机构提高用户信息数据保护意识,增强用户信息获取的合规性和数据应用的安全性,在数字化营销的全过程以最严苛的标准保护用户隐私和信息安全。

《倡议》规定,通过直播、自媒体账号、网络群组等线上渠道开展贷款营销时,营销人员须为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并具备相关金融资质,不得利用或者借用国家机关、行业协会、学术机构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或者误导金融消费者的宣传。利用专业人士、文化体育明星、网络名人等公众人物或知名人士的名义或形象进行营销时,须遵守金融、市场、网信等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

“在数字营销活动中,金融机构不得借用专业人士、娱乐明星的名义或形象来推荐、认证金融产品;通过直播等方式独立开展营销活动时,营销人员必须是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并具备相关专业资质。”董希淼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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