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 17 个地市州住建局集体更名,城市更新局引发关注,房地产市场迎来新变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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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17个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体更名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引发关注。

2023年末的中央财经工作会议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都提到,要加快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两化”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城中村整治等“三大工程”。

今年4月30日政治局会议提出,“全面研究消化存量房地产、优化增量住房的政策措施”。

5月31日,财政部发布《2024年城市更新行动评估结果公告》,涵盖上海、南京、杭州、合肥、成都等15个城市,资金支持方向包括城市地下管线更新改造、城镇污水管道全覆盖示范区建设、市政基础设施缺口补齐、旧区更新改造等四个方面。

在房地产市场非常敏感的时刻,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名为城市更新局,这个话题立刻引发了各种联想和社会各界的猜测。

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名为城市更新局,这背后有何意义?

以更新取代建设、以城市取代城乡,发出了什么信号?

新一轮大规模拆迁是否又要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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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深圳走在前列

湖北省完成省名变更

在国家层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已多次更名。

1979年,中共中央批准成立“国家城市建设局”,1982年几个部门合并成立“城乡建设和环境保护部”,1988年改为“建设部”,2008年改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一直沿用至今。

此次,不少城市将“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名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目前这还是个别省份的情况,而国家级部门仍是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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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近日湖北省17个地级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集体更名城市更新局之前,已有两个特别市成立了城市更新局,一个是广州,一个是深圳。

不过,这两个城市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仍然存在,但单独成立了城市更新局。

这是两个特殊的城市,众所周知,广州和深圳是全国城市更新任务和规模最大的。

广州自2009年启动“三旧”(旧城区、旧工厂、旧村)改造以来,面临项目逐项讨论、统筹协调不力等诸多问题。在此背景下,2015年2月,广州在原“三旧”改造办公室基础上成立城市更新局,成为全国首个市级城市更新机构。

2019年1月,深圳市机构改革方案发布,原深圳市城市更新局、土地整备局合并为深圳市城市更新土地整备局,归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领导管理。2024年4月,深圳发文使用“城市更新局”,第一篇文章就是《深圳市城市更新局主要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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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区重建局的职责是什么?

我们先来看看深圳此前发布的城市更新局主要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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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难看出,无论是制定城市更新战略,还是组织协调全市城市体检、老旧城区社区改造等,各项职能都围绕着“城市更新”这个主题展开。

6月18日,湖北省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推进城市更新工作,要把危房改造作为推进城市更新的核心内容。

探索市场化推进危房改造新模式,着力解决城镇危房“不安全、不完整、不配套、不完善”等突出问题。

武汉大学城市设计学院院长李志刚对“四不”作出了如下解释:

不安全:超过使用年限的老旧建筑,由于结构老化、失修、建筑材料、施工质量等问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这是“四不”中首先要解决的问题。

存在户型不完整、户型设计不合理、采光通风不足、户型面积偏小、卫生设施不足等问题比较突出,这是由于建设中追求规模、速度,一些设计不够精细化、考虑不够周全造成的。

配套设施不够。一些城市社区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配套设施存在不足,距离当前提倡的全社区、15分钟生活圈还有很大差距。

不完善是老旧建筑普遍存在的难题,电梯设施、绿化、休闲环境等配套无法跟上居民需求,影响居住体验。

城市危旧房改造或将成为湖北省各城市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推进的重点工作。

以湖北省武汉市为例,完成更名后的武汉市城市更新局公布了其主要职责,包括贯彻落实住房保障、房地产市场、房屋管理、物业管理、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等领域的法律法规;负责保障性住房的监督管理;负责规范房地产市场发展秩序;负责协调城市更新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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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放出什么信号?

又大规模拆迁?

一个省份全面修改一个政府行政部门名称的事件比较少见。

全面更名究竟意味着什么?

这是房地产市场的敏感而又非常时期,受到格外关注。

不少舆论将此现象视为新一轮大规模城市更新可能即将来临的信号。

但此次事件还有许多令人费解的地方。

1、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原来的职责主要是房地产市场管理和住房保障,改名后,是否主要负责城市更新?

城市基础设施的建设,包括道路、桥梁、管线等,通常由城市的另一个部门即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

从广义上讲,城市更新仍应属于城市建设的一部分,因此城乡建设委和城市更新局在很多职能上会有交叉。

当然,有人可能会说,建设就是建设,更新就是更新。

2、房地产市场是否真的进入了以城市更新为主要业态的历史阶段?

一些人认为,房地产市场已经进入以保有量为主、以增量为主的阶段。

但就目前形势来看,房地产市场面临的最紧迫任务仍然是去库存、化解风险,特别是防止风险向银行、地方财政传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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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城市更新的规模能否取代原有的房地产开发市场?

重庆市原市长黄奇帆曾算过一笔账:中国已建成并使用的住房面积有500多亿平方米(黄奇帆没有说明数据来源,我们就这么算吧),如果按照50年的折旧年限来算,每年有10亿平方米的住房需求,加上2亿平方米的其他需求,12亿平方米的住房交易量应该是底线。

有人据此计算,12亿平方米对应12万亿元城市更新GDP。

该算法混淆了重要的概念。

房地产市场从一级市场的土地开发、出让,到二级市场的商品房开发,再到三级市场的二手房存量,带动了建材、建筑设计、建筑施工、金融服务、中介服务、装饰材料及工程、家电家具等50多个行业和领域。

以2021年全国商品房销售额为例,达到了18万亿元,但实际上在整个产业链中,数字远不止于此,而且还存在着巨大的乘数效应。

但城市更新则不同,很多时候只是修缮,即使是拆除重建,也只是在原有土地上重复建筑安装。

以正在自主改造的杭州浙江共新村社区为例,原拆改部分业主仅需支付建筑成本1350元/平方米,超出面积的部分(不存在大规模扩建的可能)仅售价3.5万元/平方米左右。

即便每年有12亿平方米的更新需求,也不可能带动12万亿元的产值,其中的产业链和资金的乘数效应,和新建商品房的开发根本没法比。

将城市更新与房地产开发划等号的经济逻辑是幼稚而荒谬的。

而且城市更新的难度和复杂性远高于房地产开发,其带动作用也远低于房地产开发。

4、2016年大规模棚户区货币化安置,是政府投入的大规模安置资金,现在的城镇化阶段和2016年有很大不同。

市场需求、居民购买力和购买意愿,特别是政府的财力,都已经和那个历史时期不可同日而语。

因此,认为仅仅改变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名称就能取代房地产开发市场和土地财政,或许过于理想化。

一个问题是,继湖北省之后,其他省市是否会将原来的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更名为城市更新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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