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配置有几个基本原则:
1、大股份原则:创始人作为实际控制人,必须持有较大股份,以保证公司治理的稳定性;
2、简洁原则:公司股权结构必须科学合理、角色清晰、结构简洁;
3、梯度原则:合伙人之间的股权差距必须保持梯度;
4、期权原则:在适当的时候建立期权制度,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
5、退出原则:合伙人离开公司,股权必须收回;
6、动态原则:公司股权应随着团队成员和融资轮次的变化而动态调整。
原则上,创始人或其他可以密切关联的合伙人必须保持67%以上的股份,以确保创始团队对公司拥有绝对控制权。
此外,《公司法》规定,持有股权比例33.3%以上的股东享有一票否决权。
比较常见的情况是:合伙人平均分配股权,比如50%到50%,或者33%、33%、34%。 但这种拆分的弊端也比较明显,如《韦斯特先生》、《真功夫》等案例。
另外,股权分配应该帮助公司获得更多的资源,首先是吸引人才,其次是吸引投资。 因此,投资者需要储备一定的股份。
建议股权配置比例:
创始人占 60-70%,联合创始人占 20-30%,未来员工占 10-20%。
01
合伙企业应注意的问题
伙伴关系意味着合作性质。 因为我们在创业的过程中会遇到很多困难。 人们常说,创业就像吸取经验。 每一个关口都过得真不容易。 如果不能和睦相处、互相支持,真的很难长久相处。 如果你们的价值观不一致,尽量不要合作。
02
设计退出机制
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 当大家资源互补,达到1+1>2的时候,合作才有可能。 但当内外部环境发生变化,大家不再能很好地合作时,那么一个好的退出机制就会发挥作用。 因为在合伙之初,创业者对未来抱有良好的期望,此时是讨论退出的最佳时机。
很多年前我听过一个故事。 当时,有两个合伙人创业。 一人担任董事长,负责内部事务,一人担任总经理,联系业务。 因为市场很好,两三年就变得很大了。 原本我们之前合作的很好,但是随着业务的扩大和经验的积累。 董事长觉得他也能招揽生意,总经理也觉得他熟悉内勤,能搞定。
如果当时两个人分手,其实对双方都不好。 这时,他们找到了一个中间人。 中间人跟双方打过交道,双方都信任他们。 中间人给了他们一个主意,公司一分为二。 最终双方都同意了,分手后双方都发展得很好。
事实上,这是创业中普遍存在的现象。 合作之初,需要大家能够很好的配合。 每个人长大后都会有退出的想法。 如果能和平分手,还不错,但如果分手,其实就有害了。 这是双方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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