红利国企 ETF(510720):月月分红,高股息行业覆盖,低估值成分股占比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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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机制角度看,红利国企ETF()有望实现倍数分红的原理,来源于基准指数上证国企红利的编制策略对高分红行业的有效覆盖,使得该指数能够拥有较高且持续稳定的股息率及较好的二级市场表现。

从行业分布来看,目前上证国企红利指数成分股代表的行业中,煤炭、银行、交通运输等低估值高红利行业占比最高,权重分别达到28.5%、27.6%、16.1%;从成分股市值分布来看,上证国企红利指数成分股中,市值500亿元以上成分股权重占比50.22%,市值1000亿元以上成分股权重占比43.73%,汇集了A股市场一大批大型央企上市公司。

红利国企 ETF(510720):月月分红,高股息行业覆盖,低估值成分股占比高插图

(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4/8/8。指数成分股及行业分布可能发生变化,仅供参考)

事实上,央企是A股市场分红的主力,分红规模和意愿明显高于民营企业,分红也是央企最常用的市值管理工具,有助于获得价值认可和估值修复,因此,关注高分红央企的上证国企红利指数,过去几年的分红率相当可观,且具有较高的可持续性。

截至8月8日,上证国企红利指数近12个月股息收益率达5.40%,超过红利指数、红利低波、红利低波100、中证红利、深证红利等主流股息指数,也远超沪深300、上证综指、深成指等市场主要宽基指数。

红利国企 ETF(510720):月月分红,高股息行业覆盖,低估值成分股占比高插图1

(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4/8/8。指数过往表现并不代表未来,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从指数过往表现来看,借助“红利”与“特别估计”的双重收益,上证国企红利指数在近年来的市场波动中表现明显优异。

截至8月8日,上证国企红利指数三年累计涨幅达34.34%,同期上证综指下跌17.21%,沪深300下跌32.45%。

红利国企 ETF(510720):月月分红,高股息行业覆盖,低估值成分股占比高插图2

(数据来源:Wind,截至2024/8/8。指数过往表现并不代表未来,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从宏观环境来看,当前宏观利率环境或有利于分红风格。国内,在类债思维下,近年来国债利率与分红风格呈负相关关系。央行当前实施宽松货币政策保市场;在稳增长宏观政策基调下,流动性环境宽松易于收紧,或有利于分红风格。

从政策层面看,政策积极鼓励上市公司分红。2024年4月12日,国务院发布新“国九条”,提出:对多年不分红或分红比例偏低的公司,限制大股东减持并实施风险警示。加大对优质分红公司的激励力度,多措并举推动提高分红率。增强分红的稳定性、可持续性和可预见性,推行年内多次分红、提前分红、春节前分红等。

对于央企而言,“中国特色估值+市值管理”或将进一步提升其分红意愿。在众多的市值管理工具中,现金分红是央企最常用的工具。对于央企而言,完善分红政策、稳定分红预期,不仅有助于提升投资者收益,更有助于央企获得价值认可和估值修复,是市值管理的有效路径,也符合“中国特色估值”重塑价值的要求。

近年来,随着经济增速下移,股息收益的确定性优势更加凸显,而相对较低的波动率、较低的回撤特征也有望为投资提供更高的风险收益比,股息资产的价值逐渐凸显。

作为高分红、高奖金的代表,上证国企红利指数本身就具备红利和“特殊估值”的双重属性,有望在新“国九条”背景下继续表现不俗。投资者不妨通过红利国企ETF()把握投资机会,同时还能享受每月按时“领工资”的喜悦~

风险提示:所提及的基金为股票型基金,预期收益及预期风险水平高于混合型基金、债券型基金及货币市场基金。所提及的基金为指数型基金,主要采用完全复制策略,风险收益特征与标的指数所代表的市场组合相似。如您需要申购相关基金产品,请您详细阅读基金法律文件,关注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相关规定,提前进行风险评估,购买与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风险水平的基金产品。基金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笔记:

分红型国企ETF基金收益分配原则为:1、在满足相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基金合同》生效未满3个月的,不进行收益分配;2、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为现金分红;3、当基金收益评估日核准的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超过同期标的指数增长率时,可以进行收益分配。收益评估日,基金管理人计算同期基金净值增长率与标的指数增长率;4、基金管理人可按月进行评估及收益分配,如满足基金分红条件则安排收益分配。基金管理人可根据实际情况确定评估时间、分配时间、分配方案及每期基金收益分配金额并按照相关规定公告; 5、基于本基金的性质和特点,本基金的收益分配不需要以弥补亏损为前提,收益分配后的基金份额净值可能会低于票面价值;6、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利;7、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在不违反法律、法规和监管机构规定的范围内,基金管理人可以自行调整上述基金收益分配原则,此项调整不需要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当在变更实施前在规定媒体上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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