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 2024 年度享受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制定工作事项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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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条件

先进制造业企业是指高新技术企业(含其非法人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分支机构)中的一般制造业纳税人。高新技术企业是指按照《科技部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改印发<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国科发火[2016]32号)规定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申请企业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企业2024年应具备高新技术企业资格,且企业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制造业业务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50%以上(含),且制造业产品全部销售额及销售收入不含增值税。制造业行业属性的判定,可参考《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 4754-2017)中“制造业”类别(C类);

二、对于企业委托对外生产加工,但自身不从事产品生产加工的,相关销售额不计入制造产品销售额;受托企业符合本通知相关规定的,受托企业发生的加工费用可计入制造业务发生的相应销售额。

申请要求

1.申请方式。申请企业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网站(),按提示进入相应模块,填写销售信息,生成申请表,签署承诺书,加盖公司印章后扫描上传至系统,只需在线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一次申请、一次审批通过后,即可在规定时限内享受政策。

2.申请时间。《2023年享受增值税加计扣除政策先进制造业企业名单》企业申请继续纳入2024年名单的,可自2024年7月起每月1日至10日提出申请;新申请纳入2024年名单的企业,可自2024年9月起每月1日至10日提出申请;申请截止日期为2025年4月10日。

3.申报原则。申报企业应当遵循“自愿申报、真实发生、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原则,对所提供材料和数据的真实性负责,并承诺若发生不诚信行为,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接受有关部门的处理。

保单受益期

1.对于高新技术企业资格有效期为2024年全年的企业,政策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2.对于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且2024年未取得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政策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3.对2024年高新技术企业资质到期,2024年新获得高新技术企业资质的企业,政策期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4月30日;

4.2024年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享受政策的时间自2024年1月1日起至2025年4月30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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