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萧山发布通知:允许提取家人公积金付首付款

进不了网站?换个网络试试!

杭州萧山

8月8日,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平稳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其中涉及使用公积金缴纳首付和购房券等问题。

允许家人提取公积金缴付首付

文件提出,优化住房公积金服务,对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购房者,购房者可以以家庭为单位(含直系亲属)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以家庭为单位(含直系亲属)如何理解?萧山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解释,以家庭为单位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购房首付的家庭成员,仅限于购房人的配偶、子女、父母。

本市已缴纳住房公积金的家庭(包括直系亲属)如何办理购房首付?购房人(亲属)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缴纳首付的,购房人应先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认购协议》,在协议中明确使用住房公积金缴纳首付参加人身份信息、每人缴纳首付金额、商品房预售金额等。购房人向萧山公积金中心提出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购房首付申请,萧山公积金中心进行初步受理、审核。

杭州萧山发布通知:允许提取家人公积金付首付款插图

对于在本市缴纳住房公积金的人员,以家庭为单位(含直系亲属)申领的购房首付住房公积金何时转入?购房人与房地产公司签订《认购协议》后,向公积金萧山分中心申请提取并核销购房首付住房公积金。购房人与房地产公司完成《浙江省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约备案后,公积金萧山分中心根据《认购协议》和提取申请,将购房人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公司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人直系亲属住房公积金转入提取账户后,提取人应按照买卖合同的约定将提取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房地产企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省外公积金购房首付如何缴纳?购房者使用省外公积金缴纳首付的,购房者确认购买的是萧山区新建商品房,并与房地产公司成功签订《认购协议》,符合条件并明确可提取公积金数额后,购房者与房地产公司正式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省内公积金在规定时间内划转至预售资金监管账户。购房者公积金账户金额发生变动或确认后无法提取等其他特殊情况的,购房者应在规定时间内自行补足相应首付。

二手房“以贷代还”

萧山区还提出降低二手房交易成本,全面推行“以贷代还”和二手房交易全流程网上(移动)办理,并协调区住建局、区税务局、住房公积金萧山支中心、公证处、银行等部门等单位共同推进“以贷代还”,进一步减少中间环节,节省过桥资金,减轻购房者资金负担。

二手房“有按转”的适用范围包括:房产已在金融机构(包括银行、住房公积金、小额贷款公司等)抵押(目前只设一个有效抵押),抵押人(卖方)在抵押期间内,未还清贷款,通过出售的方式将房产转让给他人,买方可以全额购买,也可以通过银行或住房公积金贷款(商业贷款或组合贷款)购买。又可分为全额付款和抵押转(买方全额付款购房)、同一银行“有按转”(买方以贷款购房,且买方贷款机构与卖方现有的抵押权人相同)和跨行“有按转”(买方以贷款购房,且买方贷款机构与卖方现有的抵押权人不同,若抵押权人为同一银行的不同支行,也视为“跨行”)。

办理方式上,目前提供线上、线下两种方式,线上办理方式仅支持个人之间国有土地上普通现有住宅房产转让:

杭州萧山发布通知:允许提取家人公积金付首付款插图1

(1)线上办理流程:①买卖双方在房管部门完成线上签约;②银行在杭州市房产登记综合平台发起二手房过户登记申请;③买卖双方在浙江里办APP上分别发起二手房过户登记申请;④公证处对买卖双方申请进行线上公证;⑤税务部门审核买卖双方提交的纳税申报信息,买卖双方缴纳税费;⑥房地产登记服务中心对银行和买卖双方共同发起的二手房过户登记申请进行公证审核、办理。

(2)线下办理流程:①买卖双方在房管部门完成网上签约;②买卖双方、抵押权人(原、现任)到萧山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不动产登记窗口受理“带抵押过户”业务;③税务部门审核买卖双方提交的纳税申报资料,买卖双方缴纳税费;④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审核、办理买方银行和买卖双方共同发起的二手房过户登记申请。

发放购房券

加大购房支持力度。全区部分地区发放购房券,凡购买140平方米及以下(含140平方米)商品住房并自领取购房券之日起一个月内完成网上签约的购房者,均可领取购房券,每套可使用3万元住房消费券。住房消费券按网上签约时间先到先得,兑现完毕即止。

“房券”如何申领?萧山住建局表示,购房者在区域专项活动期间,可通过看房、现场报名等方式,获得预先发放的房券,交首付时向房企提供房券(即首付减少3万元),由房企在网签时提交。经确认后,3万元房券将直接存入项目监管账户。房券总额根据各区域专项活动情况确定,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房券采用先到先得的方式,按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传上网的时间顺序,在各区域专场活动房券总额内进行兑换,逾期未兑换的,可退还房券。各活动总金额达到上限后,房地产公司将不再接受房券购房。

萧山区还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团购优惠,2024年12月31日(含)前,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本单位员工在我区单个房地产项目团购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团购优惠。区域专项活动期间,机关、企事业单位在单个区域专项活动范围内团购5套及以上新建商品住宅的,鼓励房地产企业开展团购优惠。

本站候鸟号已成立2年,主要围绕财经资讯类,分享日常的保险、基金、期货、理财、股票等资讯,帮助您成为一个优秀的财经爱好者。本站温馨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推荐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