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购房资金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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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款人、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促进广州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穗府办函[2024]38号)要求,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减轻储户购房资金压力,经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员,可以申请以本人和配偶名义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规定与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 年 8 月 1 日

附录

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实施细则

1. 申请条件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买受人及其配偶(以下统称申请人)在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上签署后,可以按照合同的约定申请将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所购房屋所属项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2. 提取频率

购买同一住房,每个申请人只能提取一次首付款。

3. 提款金额

申请人提取的总金额不得超过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且不得超过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

四、申请流程

1.各位申请人在网上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前,须持以下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网点申领《提取首付款确认书》,并提交给房地产开发商:

1.商品房认购协议(原件);

2.个人身份证件(如购买者配偶申请提现,还需提供结婚证原件);

3.《房地产开发企业确认及承诺书》(原件);

广州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购房资金压力插图

4、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授权书及承诺书(原件)。

(二)申请人与房地产开发商网络签署商品房买卖合同。商品房买卖合同必须约定网络签署后,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转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购房首付款。

(三)申请人持以下材料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各网点申请办理购房首付款转出:

1、网上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

2.个人身份证(原件)。

(四)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并将提取款项划转至所购商品房所属项目的预售资金监管账户。

5. 服务网点

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广州铁路分局及各处室、管理部门。

六、其他事项

(1)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提取首付款不影响贷款额的计算。

(二)提取购房首付后,可以对同一套房子继续申请提取,可提取金额可以从已提取首付金额中抵扣。

(三)首付款未转入商品住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前,申请人不得办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移等提款操作。

(四)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解除或者宣告无效的,买受人应当自合同被撤销、解除或者宣告无效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会同房地产开发企业退还已提取的价款。

本实施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省、市相关政策如有调整,将另行通知,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可根据具体执行情况进行优化调整。

关于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的通知热点问题解答

问题 1

哪些储户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房屋首付?

符合以下条件即可申请:

1.购买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

2、完成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络签约,并在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双方同意,网络签约后,提取的住房公积金余额直接转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用于支付房屋首付。

广州支持提取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款,减轻购房资金压力插图1

第二季度

购买二手房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交首付吗?

不可以。提取住房公积金缴纳首付仅适用于购买广州市行政区域内新建商品住房。

第三季度

购房者不是夫妻双方,但都是业主,住房公积金可以用来交首付吗?

可以,业主与配偶均可申请,但必须同时联名申请,且提款总额不得超过网签合同约定的首付款金额。

Q4

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房屋首付后,可以继续申请提取同一套房子用于买房吗?

是的。当您继续提款时,可提款金额将会减少已提款的首付款金额。

问5

别人可以帮我提取公积金来交房子首付吗?

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前,申请人须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点申请开具《提取首付确认书》,不得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网签后,申请人可持相关材料到办理网点申请办理购房首付过户。

问6

我已经购买了一套住房,并正常提取了该套住房公积金,现在打算购买一套新的商品房,我可以申请提取公积金支付新房首付吗?

可以,但是需要先取消存量住房提取,如果存量住房按月还贷提取,需要先结清住房公积金贷款。

问7

提取公积金支付了一套房子的首付后,再申请该套房子的公积金贷款时,是否会影响可贷额的计算?

无影响。已提取的首付金额在办理住房公积金贷款时,仍可以作为公积金账户余额计算贷款金额。

问8

商品房买卖合同被撤销、终止或者宣告无效后,已提取的首付款如何处理?

《商品房买卖合同》撤销、终止或者确认无效后,房地产开发商应持房屋拆迁协议和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盖章的退还申请表,向预售公积金监管部门申请退还。预售公积金监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监管账户银行将买受人缴纳的首付住房公积金退还至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账户。申请人应持身份证原件和退还转账凭证(注明退还申请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到广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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