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州发布七项举措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实行契税补贴,提高公积金贷款额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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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契税补贴政策,增加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

文件提出,永州将对购房实行契税补贴政策。在该措施有效期内,购房者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包括住宅和非住宅),并签订商品房网上销售合同,且全部付清契税的,财政部门按其缴纳契税的25%给予补贴;符合生育政策的二孩及以上家庭在中心城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并签订新建商品房网上销售合同,且全部付清契税的,财政部门对有两个孩子的家庭,分别按50%、30%和80%给予补贴。

文件还要求,要为购房者子女提供入学名额,购房者子女可凭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契税完税证明,到房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申请就读义务教育学校。

同时,加大住房公积金政策支持力度。工作地或户籍居住地无房或仅有一套房的职工家庭,需要购买自住住房的,可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可先提取住房公积金支付购房首付;住房公积金最高贷款额由50万元提高到60万元;持“潇湘人才卡”的高层次人才家庭,可享受我市先进典型、高层次人才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先进典型、高层次人才最高贷款额分别由80万元、100万元提高到100万元、120万元;多子女家庭最高贷款额分别由60万元、70万元提高到70万元、80万元; 现有住房纳入本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职工家庭出资的改造费用可从住房公积金中提取;工作所在地无自有住房、租房的,子女较多的家庭,可按实际租房支出比例提取住房公积金,最高不超过2500元/月。

永州市还提出,符合条件的公寓可以执行城镇居民水、电、气价格。居住在符合“一户一表”安装条件和建设标准的公寓的居民,可凭房屋权属证或不动产登记证,申请执行城镇居民水、电、气价格标准。行业主管部门和水、电、气等服务企业指导、配合居民做好入户抄表工作。

鼓励房地产开发商作出让步,允许分期支付土地出让金

鼓励房地产企业团购优惠。支持机关、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社会团体等集体购买商品住房,鼓励房地产企业合理合规团购优惠并给予优惠。

地价款实行分期支付。本办法有效期内出让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用地,意向退市方应缴纳起拍价20%的竞买保证金;土地出让金1亿元以下的项目,一次性全额缴纳土地出让金后,办理土地出让审批相关手续;土地出让金1亿元以上的项目,中标后缴纳50%的土地出让金,即可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剩余款项在12个月内分期支付。上述情形的用地,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相关职能部门即可为其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不超过已批准总体规划总建筑面积50%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施工许可证等审批手续。 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必须缴纳土地出让金全部款项,并取得房地产证。

新建商品房实行“交房发证”。通过部门协同、流程再造、信息共享等举措,按照“前置一批、并列一批、简化一批、后置一批”的思路,确保新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的预售商品房项目全面实行“交房发证”。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定期公布“交房发证”房地产项目名单,让市民买房更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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