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备受瞩目,会议通过了一项重要《决定》,对中国今后各领域发展作出了重大部署。
当然,这也包括农村。
这次突出强调了两大议题,一是城乡融合发展,二是深化土地制度改革。
城乡融合发展听起来像是老生常谈,但其实新调子已经奏响。
什么新歌?
一方面,社会发展发生新变化。
过去我们讲城镇化主要是指经济和社会问题,现在讲新型城镇化主要是指人的城镇化。
另一方面,在快速城镇化的过程中,另外一个东西也进入进来,并且成为重要的环节,那就是房地产。
随着城镇化进程的快速推进,房地产迎来了黄金发展期,高楼大厦拔地而起,房价也一路飙升。
如何处理好人与房的关系,成为当前的关键问题。
从人文角度,这次会议再次强调城乡融合发展和双向流动。
城镇化步伐虽然有所放缓,但还在继续,也就是说,我们还要继续鼓励农民进城,促进他们快速城镇化,享受城市待遇。
这是从农村到城市的流动。
另一方面,我们也大力鼓励人才和资本回家乡创业或者投资,从而带动农村的发展,这就是从城市流向农村。
人口流动会伴随一系列的需求,比如住房,房地产虽然表面上是住房问题,但实质上是土地问题。
没有办法解决这个问题。
无论是从城市到农村,还是从农村到城市,都离不开土地问题,所以土地问题是一件非常重要的事情。
那么,土地改革该怎么进行呢?
早在几年前,我国就提出了“三权分离”,成功将土地的所有权、承包权、经营权分离,使土地流转成为可能。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
土地具有不可移动性、地区间发展不平衡、土地利用率差异大等特点,如经济发达地区土地供应紧张,经济欠发达地区土地供应相对宽松。
那么,如何平衡各地区之间的供需差异就成为一个重要问题。
过去是供给带动需求,现在要变成需求决定供给,这意味着有需求的地方就会供应更多的土地,这可能会促进跨地区、跨省的土地指标交易,相当于打破了土地垄断的空间限制。
那么,这是否意味着农村土地将放开,可以自由买卖呢?
答案是否定的。
因为土地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农村户籍人口还很多,土地和农村的关系极其密切,所以我们在推进农村土地改革方面一直非常谨慎、慎重。
因此,农村土地不会随便放开,更不会随便买卖。
但随着城乡融合双向流动的快速推进,可以预见未来有几件事将会加速推进:
一是户籍制度进一步放宽,落户门槛降低。
这主要是加快农村人口市民化,快速进城镇落户,相关限制将继续放宽。
二是加大对回国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
不仅包括政策、资金层面的支持,而且不排除部分返乡创业投资客商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享受农房、土地使用权等。
虽然这个变化看上去不大,但对于土地改革来说却是一大进步,也意味着农村土地改革进入了加速发展阶段,未来关于土地的政策会越来越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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