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在其网站公布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办法》),并将向社会公开2月2日前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个税最终结算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备受外界关注。
由于2019年个人税改革全面启动,2020年起,纳税人需对上一年度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动报酬、作者报酬、特许权使用费四项综合所得合并纳税,并办理会计处理。与税务机关。应退或缴税款的结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规则此前由国家税务总局每年公布。经过五年的实践,结算结算体系已经成熟。因此,出台上述《个人税收结算办法(草案)》,是为了更好稳定社会预期,促进会计工作规范化、规范化、法制化。
本《办法》共六章三十七条,明确了结算、填报、办理、服务、退税等相关概念。总体上延续了此前关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事宜的公告。个人所得税。主要内容没有太大变化。
例如,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仍为纳税人取得综合所得的下一纳税年度的3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完成汇算清缴。这意味着2024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6月30日办理。
相关优惠政策也纳入《办法》。例如,《办法》第六条明确的四种不需要结算的重大情况中,就有“结算需要纳税但不超过规定数额的”。国家税务总局解释称,这一规定数额正是相关财税政策文件中明确的数额。 2027年12月31日前年度汇算清缴税款未超过400元的,免征综合所得汇算清缴。 。
近年来一些好的个人税收结算服务和管理做法也被纳入了本《办法》,如预约结算服务、优先退税服务等。
近年来,为引导纳税人合理有序办理结算,提升纳税人办理体验,税务机关为结算前期有办理需求的纳税人提供个税APP预约办理服务(从3月1日至3月20日)。纳税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在2月中下旬在上述时间段内的任意一天通过个税APP进行预约。 2024年年度汇算期间,税务机关将继续提供此项服务,纳税人可于2025年2月21日后开始预约。
《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税务机关对符合汇算清缴条件、生活负担较重的纳税人,提供优先退税服务”。国家税务总局解释称,这主要意味着税务部门将继续实行优先退税制度,为纳税人提供更多信息,针对“老少皆宜”、医疗负担重、有困难的群体。收入下降较大,实行简易申报退税。便捷的退税服务。
此外,《办法》更加注重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更加明确结算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为结算服务管理提供更好的法律保障。例如,《办法》要求税务机关和工作人员依法对个人涉税信息保密,并列出纳税人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的法律救济渠道。
(本文来自第一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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