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市政府新闻办举行政策吹风会,解读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意见

进不了网站?换个网络试试!

图片

记者在发布会上获悉,《意见》对业主前期更换物业服务人员、业主未按照规定聘用新物业服务人员的情况进行了指导。法律规定,前期物业服务人员不再提供服务怎么办,建设单位拟解雇前期物业服务人员,建设单位该怎么办。对物业服务商如何处理作出规定,综合考虑各方面情况,保证合法性、可操作性,最大限度维护各方合法权益。

《意见》明确,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间或者合同期满前,街道(乡镇)、社区或者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在收集社会资料后认为有必要的,根据情况和舆论,分析判断,认为有必要。要组织引导未成立业主大会的住宅小区业主依法决定是否解雇前期物业服务人员。社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召开业主大会,通过网络、现场、家访相结合的方式,组织业主投票决定是否辞退前期物业服务人员。原物业服务人员经表决解聘的,业主授权社区或者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通过公开招标或者业主认可的其他方式选举新的物业服务人员,由社区或者全体业主与新的物业服务人员协商。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新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前或者新的物业服务单位接任前,原物业服务单位应当继续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服务。投票解散前期物业服务单位的业主人数未达到规定比例的,前期物业服务单位继续提供服务,但由街道(乡镇)或者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责令前期物业服务商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街道(乡镇)、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

初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业主未依法聘用新的物业服务人员,原物业服务人员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服务继续有效。期限是无限期的。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必须提前解除合同。 60 天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间或者合同期满前,未成立业主大会,前期物业服务人决定不提供服务的,建设单位、业主、街道(乡镇) )、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应当提前90日通知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社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参照《意见》第十二条,通过公开招标或者业主认可的其他方式,组织业主选聘新的物业服务商。前期决定不提供服务的,应当将服务期间的履职情况向街道(乡)、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报告,作为考核相关工作的依据。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履行期间或者合同期满前,未成立业主大会,建设单位拟解聘前期物业服务人员的,应当向社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提出申请。经批准后,社区、小区物业管理委员会或者业主代表应当组织业主依法对提前解聘物业服务人员进行表决。表决解聘前期物业服务人员的,建设单位必须在街道(乡)、社区物业管理委员会、县(市、区)物业管理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招投标管理规定》和《关于物业前期招投标工作的意见》和招投标要求要求,新的前期物业服务人员选聘需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经表决决定不更换初始物业服务单位的,适用《意见》第十二条第四项、第十三条的规定。

(新黄河客户端王孟庆)

图片

本站候鸟号已成立3年,主要围绕财经资讯类,分享日常的保险、基金、期货、理财、股票等资讯,帮助您成为一个优秀的财经爱好者。本站温馨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推荐

暂无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