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房地产网讯(苏晓/文)今年以来,越来越多的城市停止对新建商品住宅销售价格指导,并明确开发企业可以自行定价销售商品房。 。
9月30日,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文宣布,自2024年10月1日起,取消新建商品住房销售价格管制限制,企业可销售商品房。根据市场定价。销售过程中可以自主调整价格,并以实际价格为准。销售价格应在网上登记。
9月29日,深圳市住建局等四部门联合发文,提出在优化商品住宅、商品公寓价格备案流程方面,房地产开发企业应自主合理确定销售金额。并报市场监管部门。备案并抄送区级住建部门。此举也意味着深圳正式取消限价措施。
业内人士认为,随着多地取消或放宽限价的趋势,未来新房价格将逐步回归市场化。一方面,这可以赋予企业更高的定价自由度,更好地提高销售和回款。此外,一方面也鼓励市场“优质好价”,提高优质项目的盈利能力和预期。
今年18地取消或放宽商品房限价
据中房网不完全统计,2024年以来,至少有甘肃省兰州市、庆阳市、白银市、天水市,广东省深圳市、珠海市、阳江市,以及河南省郑州市、信阳市、信阳市。河南省。安徽省开封市尉氏县、芜湖市、淮南市,福建省宁德市、石狮市,辽宁省沉阳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大理白族自治州云南省纷纷取消或放宽“限价”。
其中,广东省深圳市,甘肃省庆阳市、白银市、天水市、兰州市,河南省信阳市、郑州市、开封市尉氏县,福建省宁德市、石狮市,辽宁省沉阳市、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已明确不再实行新建商品住宅销售指导价,即取消销售限价。安徽省淮南市、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虽然没有明确提及取消限价,但均表示企业可根据市场情况合理定价。
此外,广东省阳江市、珠海市、安徽省芜湖市等城市优化限价政策,缩短调价登记时间间隔,取消底价限制。
取消价格管制是大势所趋
事实上,取消或放宽商品房限价可以有两种含义:涨价或跌价。
回顾过去,商品房限价政策的出台可以追溯到2010年。当时政策的目的主要是为了防止房地产价格高位时期房价无序上涨,抑制房地产投机,保障住房刚性需求。因此,当时的限价政策主要是“限涨”。
2021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环境的变化,一些债务压力较大的房企开始大幅降低房产价格,以快速回笼资金缓解流动性压力,引发市场混乱以及购房者不满情绪的蔓延。从此,“限价令”走上了历史舞台。
从“限价令”改为“限价令”,反映出房地产市场已从过去的高温进入当前的调整期。事实上,近年来房地产市场供需关系发生了明显变化,限价相关政策已不再适应当前房地产市场环境。与此同时,监管部门这两年多次强调要建设“好房子”,这也需要配套的政策支持。多重因素影响下,限价相关政策取消也是大势所趋。
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严跃进表示,一方面,当前房地产市场仍在调整,新房销售低迷,房企面临资金压力,存在降价诉求尽快销售收款,放宽甚至取消新房限价,有利于提高开发商的定价自主权。另一方面,在改善住房的需求和建设“好房子”的要求下,放宽甚至取消一些优质项目的价格限制,客观上有助于提振当地的房价预期。
临平住宅大数据研究院首席分析师王小强也表示,短期来看,目前新房库存量较大,市场面临一定的销售压力。限价解除可能会导致房地产企业对销售不佳的项目进行降价放量。返还资金。从长远来看,限价政策的取消将有利于推动房价由市场供求决定,进入市场自由调节,从而在当前供求关系下寻求房价的合理价值。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认为,取消限价符合我国当前构建的房地产开发新模式,也符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关于房地产开发。房地产“双轨”发展道路,既要求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和供应,满足工薪阶层群体刚性住房需求,又要支持城乡居民多元化、改善性住房需求。以市场为导向的促销是符合提高性需求的产品多元化的根本手段。只有新房价格市场化,开发商才能在建设过程中更加注重用户研究,采用不同价位的产品来满足不同客户的需求。
总体而言,商品房价格调控措施逐步取消后,未来各地区房价表现将更加差异化、市场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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