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温州首富黄伟超 46 亿信托产品爆雷,新湖系员工维权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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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工作一边领工资,等着公司以债权人的身份还钱,似乎已经成为近期购买“新湖集团”旗下信托产品的员工们的常态。购买了500多万元的“新湖集团”员工刘莉(化名)告诉蓝鲸新闻:“我父母的退休金、我前几年攒的钱、买房买车的钱,都用来投资了。要不是新湖代言,我绝对不会买信托产品。”

对于信托资金消失的问题,刘莉曾向新湖集团维权,但新湖集团称目前没钱,钱已经用完了。至于钱去向,新湖集团拒绝透露。

“新湖集团”背后的掌舵人黄伟,曾靠倒卖股票认购证完成原始积累,在国债期货商品期货市场赚得盆满钵满。进军房地产行业后,擅长资本运作的黄伟还接手新湖中宝、湘财股份,一度成为“温州首富”。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急剧下行周期,黄伟的“新湖集团”开始陷入困境,“员工福利”信托产品的崩盘,也揭开了其资金链紧张的面纱。

“员工福利”信托借新还旧?“爆仓”前还在呼吁认购

今年6月,在该产品应该正常付息的时候,新湖集团购买了信托产品的员工却没有收到钱,联系华信信托后才得知该产品已被清算,然而那些没有收到本息的员工却恍然大悟,该产品可能有问题。

根据刘莉提供的信息,以“员工福利”为名目的信托产品共有两只,分别为华信信托·新湖集团单一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和华信信托·鑫源5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

其中,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成立时间较早,为2012年5月25日,信托总规模50.9005亿元,该信托项下全部信托资金用于收购浙江新湖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集团”)持有的标的股权收益权,该信托于2024年6月11日提前清算,共计收益约29.39亿元。

该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成立于2014年11月17日,信托总规模为人民币68.128亿元,该信托计划项下信托资金全部用于投资新湖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湖控股”)特定资产收益权,计划于2024年5月31日提前清算,总收益约为人民币19.38亿元。

多位投资者向蓝鲸新闻透露,近年来,新湖集团包括旗下子公司每年都会在OA系统上发布购买信托产品的消息,消息一般都会放在显著位置弹出,并抄送给每个员工。6月份是单一资金信托计划,11月份是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出事前,公司还在号召员工认购,产品期限分别为12个月和24个月,预期收益分别为9%和10%,新申购截止日期为2024年6月6日。但出事之后,OA系统上就再也没有出现相关内容。

单一资金信托计划的认购门槛为100万元,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认购门槛为300万元。认购金额约10万元的新湖集团员工马宁(化名)表示,也有员工认购金额较小,会请公司中高层代为持有信托,双方只需签署协议即可。“新湖系”员工家属沈萌(化名)也告诉蓝鲸新闻,除了自己购买600多万元信托外,其担任中层领导的亲属还为其他员工代为持有信托,加上自己购买的,总额有3000多万元。

对于代持信托的情况是否合法,深圳市浩天律师事务所律师韩燕燕对蓝鲸新闻记者表示,如果信托公司不知情,这种形式在合规性上稍有瑕疵,但单从信托协议来看,如果买卖双方、标的、金额、投资标的等都没有问题,那么信托协议其实是符合法律规定的,但共同购买信托的人之间容易产生纠纷。如果信托公司明知共同购买信托的投资者不符合投资者硬性条件,那么信托协议也不会成立。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的认购期限可为1年、2年或3年,预期收益分别为10%、11%和12%,早期收益较高,2015年1年期集合资金信托计划预期收益为11%,2年期预期收益为12%;2016年1年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预期收益为10.5%,2年期单一资金信托计划预期收益为11.5%。

刘莉告诉蓝鲸新闻,6月份的单一资金信托计划是与工会签订的信托协议,资金支付给新湖工会,而新湖工会是新湖集团旗下的员工工会组织;11月份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则是直接签订的认购合同。

在刘利提供的委托协议中,集团工会作为受托人认购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华信信托将委托资金全部贷给新湖集团。协议中还提到,“并不代表收回借款本息不存在风险,受托人将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为委托人办理相关事宜。借款产生的全部收益及风险均由委托人承担,与受托人无关。”

不过,刘莉对信托购买的规范性提出质疑,称自己购买信托时,没有人给她录音、录像,没有人提示风险,没有人进行风险调查,甚至没有接触过华信信托的任何员工。另一名投资者家属沈萌也对蓝鲸新闻表示,从来没有发生过这种情况。

对于上述情况,韩燕燕律师告诉蓝鲸新闻,这肯定是不符合规定的,可以看出整个流程存在很多问题,如果发现的话监管机构会进行处罚,但这种情况在目前金融强监管的环境下很少出现。

新湖集团信托“爆仓”事件发酵后,华信信托公开表示,两笔信托均为公司作为受托人设立的企业管理信托,存续期间信托项目的设立和管理均符合法律法规和信托文件的约定,公司严格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应职责,且在信托项目存续期间均按照信托文件的约定正常向投资者兑付信托权益,不存在项目逾期的情况。

刘莉称,自己在2023年认购过,但一年过去了,不仅没有拿到利息,本金还全部亏光。当她向新湖工会寻求解释时,工会称借新还旧债后,已经没钱了,2023年也没有认购任何华信信托产品。刘莉向信托公司核实了这一说法,而华信信托也表示,2022年和2023年6月,新湖集团没有认购任何信托份额。这一情况在沈萌提供的投资者与华信信托的录音中也得到了证实。

根据刘莉向蓝鲸新闻提供的新湖工会向员工发放的记录,2022年、2023年,新湖工会分别收到员工发放的2.6亿元、2.97亿元的增发认购款。但在工会代缴华信信托认购款的项目中,并未填写该金额,似乎间接印证了“借新还旧”的可能性。尤其多位投资者表示,新湖集团拒绝透露这46亿元的用途。蓝鲸新闻也就此事多次致电新湖集团,但无人接听。

换言之,新湖信托打着“员工福利”的幌子,通过多个信托计划将员工的钱借给新湖集团及其子公司,后期信托是否已经越过合规“警戒线”,用新钱还旧债来填窟窿?

韩燕燕律师表示,如果要核实是否存在借新还旧的问题,严格来说,信托产品只是一种形式,资金流向是从投资者到集团联合体再到信托公司。但集团提供的账本显示,2023年新增认购资金,也就是投资者的钱正常流向集团联合体,但账本上没有支付给信托公司的信息。借新还旧正常的理解应该是用2024年新增的认购金额偿还2023年的信托产品收益,但单从字面内容上看,并不能显示出集团联合体有借新还旧的行为,也没有显示出集团联合体有借新还旧的其他证据。也就是说,“借新还旧”的说法其实是不准确的。正确的表述是,这笔钱被集团工会挪用,没有正常投资于信托产品,但具体被挪用到哪里,还需要进一步的证据来核实。

逾46亿元信托资金“消失”?拒绝透露用途,以矿难为借口

据悉,目前这只“爆款”信托涉及投资者已逾千人,如果加上找人代持的投资者,数量可能还会更多,这些“隐性”投资者即便有委托书,也无法报案。

7月中旬左右,新湖集团发布《债权确认通知书》称,今年6月初,受突发事件影响,公司出现较大流动性困难,未能及时拨付资金,导致公司无法分别于2024年6月、11月偿还华信信托产品的投资款。公司对上述两只信托产品项下的投资者的债权进行了确认。

截至7月15日,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尚有31.318亿元本金及预期收益未兑现;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尚有15.493亿元本金及预期收益未兑现。

投资者家属沈萌向蓝鲸新闻透露,其在新湖集团旗下某公司工作的家人去年被裁员,想退出所购买的信托产品,但被公司领导安抚。该公司领导私下沟通称,新湖购买的相关信托产品2022年不能全部兑现,只允许提取一小部分,三年内返还。2022年兑现30%本息,剩余待兑现金额重新转入信托产品滚动兑现,2023年继续兑现30%本息。

与此同时,新湖集团旗下某公司员工董海(化名)透露,根据投资者内部统计,超过46亿元的信托产品“爆仓”,其中新湖期货涉及1亿多,湘财控股涉及7亿多,其余的可能都是来自房地产的。有传言称有员工购买了1亿元的产品,不知道其中是否有人代持。

集合资金信托计划合同载明,新湖控股实际控制人黄伟夫妇为受托人提供个人无限连带责任担保,但单一资金信托计划合同中并无此约定。目前,新湖集团实际控制人为黄伟夫妇,持股比例分别为57.6%和24.7%。

就在各位股民将希望寄托在“新湖集团”掌门人黄伟身上时,后者却以新疆矿业的股权之争作为“挡箭牌”,再次让众多员工“失望”。

据刘莉提供的维权视频显示,黄伟8月初称,只有把矿拿回来,大家的钱才有结,如果不拿回来,我可能会破产。

黄伟口中的“矿场”即新疆宜华矿业有限公司(下称“新疆宜华矿业”),新湖集团旗下的控股子公司浙江新湖能源(持股85%)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华谊隆鑫持有该公司41.075%的股份。但目前华谊隆鑫已被列为被执行人,该公司所持有的新疆宜华矿业股权也已被浙江、湖北两地法院冻结。

天眼查APP显示,2010年6月,新湖集团收购了胡耀银等7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华意隆鑫公司100%的股权,从而取得新疆宜华矿业50%的股权,后因增资扩股等事项,华意隆鑫的持股比例被稀释至41.075%。

据《第一财经》报道,新湖集团董事长黄伟表示,新疆宜华矿业之争确实引发了资金危机,6月初,投资该矿业公司的60多亿元现金和200多亿元资产被“抢走”。

所谓“抢夺”,是指新湖集团在新疆合作矿业,最终因股权纠纷而告终。据《浙江商报》报道,新湖集团经营14年的新疆宜华矿业,因2010年7月至2013年2月期间华意隆鑫原股东胡某受贿,于2018年2月被湖北黄石市监委立案调查。但2019年3月,天门市检察院以单位行贿罪将华意隆鑫直接起诉至天门市法院,此案完成了由胡某个人行贿到华意隆鑫单位行贿的转变。

在一审、二审败诉后,华谊隆鑫于8月24日退出新疆宜华矿业股东名单,其股权划转至宜昌市国资委,“新湖集团”派出的数名董事长、财务总监也被更换。

此外,沈萌告诉蓝鲸新闻,为了防止大家维权,新湖集团让维权投资者报名选出投资者代表,但新湖工会要对报名的投资者进行审核,8月底一共选出19名投资者,全部是公司员工。新湖集团信托受害人第一次代表大会原计划于9月6日召开,但会议前一天,新湖集团并未对会议作出明确表态,第一次代表大会被通知取消,无限期延期。

昔日“温州首富”落难,“新湖集团”资本版图被抢

著名资本集团“新湖集团”掌门人黄伟出生于1959年,上世纪90年代初,他借温州眼镜制造业繁荣之机,通过倒卖股票认购证,完成了最初的原始积累。凭借这些资金,黄伟开始涉足资本市场,在国债期货、商品期货市场赚得盆满钵满。

1994年,黄伟创立新湖集团,开始投资房地产行业,不过深谙资本市场的黄伟并没有放弃资本运作。

2004年,新湖集团收购上市公司哈尔滨高新,后于2020年将湘财证券等资产并入该公司,更名为湘财股份。2006年,新湖集团通过定向增发将旗下14家房地产公司并入中宝股份,黄伟成为中宝股份新的实际控制人,后将公司更名为新湖中宝。

旗下拥有两家上市公司的“新湖集团”,还参股中信银行、阳光保险等多家金融机构,资本版图覆盖证券、期货、保险、银行等金融行业。此后,黄伟还计划将旗下更多公司推向资本市场。

随着房地产行业进入急剧下行周期,黄巍的“新湖集团”资本版图正在萎缩。

2021年至2023年,新湖中宝的合同销售额分别为297.36亿元、115.9亿元和29.25亿元,销售额快速下滑,也导致新湖自身造血功能大幅减弱,经营性现金流严重不足,归母净利润由2020年的31.65亿元下滑至2023年的16.31亿元。且新湖中宝的偿债压力不低,截至2024年6月30日,新湖中宝的货币资金59.71亿元,短期借款45.2亿元,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145.56亿元,长期借款91.93亿元。

6月28日,新湖中宝发布澄清公告称,华信信托·新湖集团单一资金信托为非上市公司设立的产品,其底层资产不涉及上市公司,其资金未投资于该公司,公司亦未投资该产品。上述信托产品的后续兑付安排与公司无关。

仓促“解约”或与迎来新东家有关。新湖中宝目前已被衢州国资收购,并更名为“衢州发展”。2023年8月、2024年1月,新湖集团将所持有的新湖中宝10.11%、18.43%股权分两批转让给衢州国资旗下公司。今年7月17日,新湖中宝发布实际控制人变更公告。目前,拥有衢州国资背景的衢州智宝和新安财通合计持股28.54%,成为新湖中宝第一大股东。

黄伟控制的另一家上市公司湘财控股因债务问题遭遇危机。7月8日晚间,湘财控股发布公告称,公司第三大股东财尚实业的实际控制人及执行事务合伙人由新湖控股变更为浙江省国资旗下浙江特资。变更完成后,新湖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湘财控股股权将由59.4%减持至41.91%,浙江省国资持股比例将增至17.49%。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化。

此前,浙江国资旗下的浙江招商资产曾与新湖进行债权合作,但截至今年6月底,新湖尚欠债务32.94亿元。最终,双方宣布将债权合作转为股权合作。今年上半年,湘财业绩并不理想,营业收入10.93亿元,同比下降15.19%;归母净利润7332.95万元,同比下降46.3%。

与此同时,黄伟及其一致行动人所持股权在“新湖集团”旗下两家上市公司被高比例质押。目前,黄伟、新湖集团、宁波佳源共质押新湖中宝24.23亿股,占其持股比例的99.88%。此外,湘财控股的控股股东新湖控股质押6.89亿股,占其持股比例的99.99%。

黄伟还力推“新湖集团”旗下的新湖期货IPO,继续接受资本市场的资金输血,但在合规、信息披露、财务会计数据等问题上屡屡受挫,今年6月初,新湖期货IPO进程终止。

2023年6月,“新湖集团”持股的邦盛科技也提交了上交所科创板上市申请。在提交招股说明书后,邦盛科技的上市进程同样未见实质性进展。2023年12月,公司及保荐机构提交了撤回IPO申请,邦盛科技上市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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