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8月29日,该案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一审开庭,控辩双方就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幼儿园是否违法、被告人李浩是否具备阻止幼儿园开办的资格等关键问题进行了举证辩论。9月4日,记者从李浩家属处获悉,该案庭审结果未当庭公布,待合议庭评议后另行公布。
李浩岳父刘福祥称,事件源于2011年他参与开发的一处房产产生的经济合同纠纷。2011年4月,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青云镇人刘福祥与邻村的尤东堂、张红兵、张喜明等人共同开发了当地新农村建设项目“赛尚明珠园”。
几人对项目的运作产生分歧,2014年3月,四人召开股东会,刘福祥、张锡明、张红兵退出,游东堂接手。一份2014年3月签署的股东会决议显示,游东堂须在年底前完成南区3号楼的手续,并返还各股东的实际投资额,否则,其他三名股东有权处分游东堂的商铺、房屋、车库等房产,以追讨未偿还的债务。刘福祥称,游东堂未按约定完成手续,未归还全部投资款,故其霸占了游东堂投资建造的几栋房屋,以抵债。
2014年5月,游东堂将小区内的住商楼租给女儿、女婿开办大风车明珠幼儿园。刘福祥认为,由于游东堂未履行合同,他当时仍是“赛尚明珠园”项目的总经理,小区也未通过消防验收和竣工验收,如果小区内的幼儿园发生安全事故,他需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甚至刑事责任。
自2015年2月起,刘福祥多次向教育主管部门举报幼儿园涉嫌违法办园、存在重大安全隐患。9月,刘福祥雇佣其女婿、被告人李浩来到幼儿园,以幼儿园存在纠纷、安全隐患为由阻止幼儿园开学。
期间,双方发生数次冲突,有警察到场调解。公安部门认定为民事纠纷,让其自行协商或诉诸法庭解决。直到当年10月,李浩等人才停止阻挠幼儿园开园。
2019年7月,李浩因上述行为,突然被榆阳区公安局以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但榆阳区人民检察院并未批准逮捕。
李浩家属提供的《不予批准逮捕理由说明》称,塞上明珠小区股东刘福祥与游东堂存在经济合同纠纷,犯罪嫌疑人李浩根据岳父刘福祥的授意,损坏门锁、占房,其目的不是为了炫耀实力、无端生事、追求精神刺激,不符合寻衅滋事罪主观要件要求。占房、损坏的物品属于经济纠纷的客体,李浩的行为是刘福祥授意后的执行行为,上述纠纷属于平等主体间的民事纠纷。李浩随后被释放。
刘福祥本以为事情就此结束,却没想到,2023年11月,李浩因涉嫌寻衅滋事再次被刑事拘留。检察院随后于2024年2月29日向榆阳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据红星新闻报道,该案8月29日在陕西省榆林市榆阳区开庭审理,控辩双方就未通过消防验收的幼儿园是否违法、被告人李浩作为小区物业管理人是否有资质阻止幼儿园开办等关键问题进行了举证、辩论。
李浩的辩护律师周小云也是贵州六盘水女企业家马一改“以债换刑”案的辩护律师。他在法庭上指出,涉案小区的消防验收报告上明确写明验收时间为2022年7月19日,而案发时间是在2015年6月至10月之间,证明涉案幼儿园和小区当时并未通过消防验收,而没有通过消防验收就不可能取得办学许可证。因此,起诉书上关于李浩等人严重影响幼儿园正常经营的指控是不实的,一家违法经营的幼儿园根本不存在“正常”秩序。
据了解,周小云律师在法庭上质问:李浩阻拦非法幼儿园,被判寻衅滋事罪,但如果李浩不阻拦,一旦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李浩就要被判火灾事故罪或者重大事故罪。李浩该怎么办?在最后陈述中,李浩说:“我没有犯罪,我是在为幼儿园小朋友、为整个社区的安全着想。”
9月4日,记者向李浩岳父刘福祥询问最新进展。他表示,案件审理结果尚未当庭公布,待合议庭评议后另行公布。刘福祥还称,幼儿园目前仍在营业,但仍存在安全隐患。9月5日,游东堂拒绝接受记者采访,周小云律师也拒绝接受记者采访,称其意见已在法庭上表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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