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浪股东维权平台统计,8月共有12家上市公司受到证监会立案调查,全部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部分公司为二次立案调查。(点击进入新浪股东维权平台>>)
行政处罚方面,据平台统计,8月共有5家上市公司收到监管机构下发的《行政处罚预先告知书》,其中,广汇物流因巨额财务造假,面临高达1900万元的罚款。
立案后多家上市公司股价跌停
具体来看,8月2日,金富科技(维权)发布公告称,公司收到证监会下发的《立案通知书》。尽管公司在公告中未披露立案的具体原因,但市场猜测可能与金富科技控股股东及原实际控制人收到江苏证监局的警示函有关。(金富科技维权门户)
公告显示,在公司控制权变更过程中,金富科技控股股东泰兴致诚产业投资基金(有限合伙)及原实际控制人付国平、杨小伟未在权益变动相关公告中披露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第三补充协议》的情况,且权益变动公告中披露的股权转让价格、交易价格与实际情况不符,导致权益变动相关公告信息披露不真实、不完整。
同日,日海智能(维权)披露,因信息披露违规被立案调查,此时距离证监会上次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不到半年。立案后,日海智能被发现存在会计差错、虚增利润总额等违法事实。虽然此次被立案调查的具体原因尚不清楚,但不可否认的是,日海智能也将面临股东的诉讼和索赔。(日海智能维权门户)
8月6日,复旦复华(维权)也披露,已收到中国证监会签发的《立案通知书》。此前,上海证监局调查发现,2013年至2017年间,复旦复华向公司工程承包方借款共计7500万元,用于解决两家股份公司对公司的历史欠款,并进行虚假结账。去年6月,公司按照判决计提预计负债2000万元,全额确认为当期损失。复旦复华上述隐瞒负债、虚假结账、会计确认不当等行为,导致公司2013年至2023年披露的定期财务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复旦复华维权门户)
8月9日,同德化工(维权)、沈阳化工(维权)、中青宝(维权)、任子星(维权)公告被立案调查。其中,中青宝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公司实际控制人也被立案调查。公告披露后首个交易日,任子星、同德化工、沈阳化工跌停,中青宝盘中跌幅超15%,股东损失严重。
任子兴在公告中提到,经公司自查,该案主要起因是其子公司北京亚鸿世纪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在相关年度存在虚增资产、虚增收入、虚增利润等情况。公司已就相关会计差错更正,并对相关年度财务报表进行追溯调整。同德化工在披露立案的同时,还发布了一份关于收到山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的公告。公告显示,山西证监局发现同德化工存在违反信息披露规定,未对部分内幕信息进行登记等情况。(任子兴维权门户)
中青宝此前收到深圳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及深交所监管函,均与公司在获悉实际控制人张云霞被采取强制措施后未及时披露相关事项有关。(中青宝维权门户)
8月14日晚间,鹏都农牧发布公司及控股股东收到证监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8月15日晚间,绝味食品(维权)、ST致智(维权)公告称,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正在接受证监会调查。次日,绝味食品开盘跌停。
此前,鹏都农牧曾因公司年报披露存在错误遗漏而被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采取出具警示函等行政监管措施。值得注意的是,8月9日晚间,鹏都农牧公告深交所《关于鹏都农牧股份有限公司股票终止上市的决定》,因公司股票自2024年6月4日至2024年7月2日连续二十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触发《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规定的股票退市情形,深交所决定终止公司股票上市。 8月23日,与彭都农牧同属“鹏欣系”的国众水务,也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而被立案调查。(彭都农牧维权门户网站)
8月15日晚间,ST智智发布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通知书的公告。中国证监会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决定对公司立案。(ST智智维权门户)
值得一提的是,ST智智于2024年5月31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广西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向新智认知数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的决定》。《警示函》中,ST智智的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如下:1、未按要求披露2023年业绩预告;2、以前年度财务报告信息披露不准确。
11家上市公司受处罚
8月1日,嘉云科技(维权)发布公告称,公司及相关方收到《行政处罚预审告知书》,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广东证监局拟对公司予以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
广东证监局发现,嘉云科技旗下子公司2021年度承接的项目出现重大损失。嘉云科技于2021年12月14日确认项目损失6824万元,截至2021年10月底累计损失7063万元,占嘉云科技去年经审计净利润绝对值的19.56%。根据《证券法》等相关规定,嘉云科技应当及时披露上述重大损失,但嘉云科技直到2022年4月28日才在2021年年度报告中披露。
针对嘉云科技的上述侵权行为,北京世泽律师事务所臧晓丽律师暂定索赔股票赔偿的条件为:凡在2021年12月16日至2022年4月27日期间买入嘉云科技股票,且截至2022年4月27日收盘仍持有该股票的,均可申请赔偿。(嘉云科技维权门户)
8月5日,*ST深天、ST亚联(维权)发布公司收到《行政处罚预告知书》的公告。
具体来看,*ST深天被罚的主要原因是公司未按规定披露担保及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关联交易,其中实际控制人林洪润指使相关人员以支付投资款名义挪用公司资金,并通过签订虚假合同等方式隐瞒其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
对此,深圳证监局拟责令*ST深天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400万元罚款;对公司实际控制人林洪润给予警告并处以800万元罚款,对其他5名涉案高管处以合计410万元罚款。(ST深天维权门户)
ST亚联发布的关于收到《行政处罚预告》的公告显示,因公司原控股子公司开电宝相关事项,公司2021年年报存在虚假记载。对此,吉林证监局拟对ST亚联予以警告,并处以200万元罚款。公司董事长王永斌、财务总监陈道军分别被警告、罚款60万元、50万元。公告还显示,根据规定,公司股票自8月6日起实施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由“亚联发展”变更为“ST亚联”。(亚联发展维权门户)
除上述两家公司外,美丽生态(维权)也因违规被不同程度罚款,并面临股东索赔。调查显示,因美丽生态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股份冻结及债务重组相关事项,公司及子公司被分别罚款150万元,董事长陈飞林等4名高管被罚款共计180万元。8月31日,行政处罚决定书也相继出具。(美丽生态维权门户)
8月31日,广汇物流发布一系列公告,包括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股票其他风险警示及停牌公告》、《2024年半年度报告》。(广汇物流维权门户)
《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广汇物流通过伪造发货资料,虚增收入、成本、利润等方式提前确认房地产业务收入,导致广汇物流2022年年报、2023年半年报存在虚假记载。经查,2022年一年半及2023年上半年,广汇物流共计虚增营收约31.59亿元,共计虚增利润约6.78亿元。
针对上述违法行为,证监会拟对广汇物流处以罚款500万元,对另外9名高管处以罚款1400万元,合计罚款1900万元。公司股票也被发布其他风险警示,股票简称变更为“ST广物(保权)”。
此外,鹏博股份、永跃科技、盛屯矿业、伟明药业(维权)、普利药业(维权)、海峡创新等6家上市公司的最终处罚也已于8月实施,受害股东可登录新浪股东维权平台登记索赔。
华虹吉通股东索赔案终审胜诉
庭审进展方面,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律师罗建新透露,部分投资者诉锦州港证券虚假陈述案已被沈阳中院受理,拟以示范判决方式开庭审理。此外,上海九成律师事务所律师徐峰代理的中泰化工投资者索赔案,在向法院提交立案后,也取得了进展,法院已对立案进行了“审查并核准”,目前正等待下一步处理。(锦州港维权门户)
上海信本律师事务所赵敬国律师透露,其代理的部分投资者诉鸿祥证券虚假陈述案取得新进展,法院将对系列案件开庭审理,预计诉讼程序将加快推进,受害股东仍可登记受偿。(*ST鸿祥维权门户)
徐峰律师表示,法院已对苏大伟投资者索赔案(维权)作出一审判决,对已认定的损失予以支持。被告苏大伟将在判决生效后对投资者进行赔偿。建议投资者持续关注后续进展,符合条件的投资者也可发起索赔。(苏大伟维权门户)
此外,徐峰律师代理的金正大(维权)投资者索赔案也已获得赔偿,目前投资者已收到相关款项,案件已进入最终和解程序。根据此前生效判决及赔偿先例,2016年3月28日至2019年4月30日期间买入金正大股票,并在2019年4月30日后卖出或持有的投资者,现可提起索赔,经计算有损失,且在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投资者也将获得胜诉。(金正大维权门户)
在终审中,江苏博爱星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祥兵特别提醒,在部分投资者起诉华鸿吉通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的案件中,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终审判决,判令华鸿吉通赔偿投资者损失。张祥兵表示,股票索赔案件诉讼时效即将到期,符合条件的受害投资者应尽快起诉。索赔条件为:在2018年4月12日至2021年11月28日期间买入华鸿吉通股票,且在2021年11月28日收盘时仍持有该股票的受害投资者,均可起诉要求赔偿损失。(吉通撤诉维权门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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