彩票兑奖与适用税法有关口径公告下月生效,这些问题有权威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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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体育总局发布《关于彩票中奖兑奖口径及适用税法的通知》,完善了彩票中奖兑奖及适用税法,相关规定将于下月生效,具体有哪些规定呢?大家关心的问题也有权威解答,跟敏敏一起来看看吧!

关于彩票奖金兑换和适用税法

关于口径的公告

为进一步完善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以下简称彩票)兑奖有关规定和适用税法范围,促进彩票业健康发展,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彩票中奖所得属于偶然所得,每笔收入的数额为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继续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体育彩票中奖免征个人所得税的通知》(财税字[1998]12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社会福利奖金募集、发放收入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4]127号)关于对彩票中奖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

2、电脑彩票以同一人在同一场比赛同一时间段内所中得的所有奖金为一笔中奖收入。全国网络单场竞猜游戏分别按照足球比赛、篮球比赛、冠军赛、冠亚军比赛设置,以每张彩票所涉及的比赛中最新的比赛号码日期为判定标准,相同者为同一时间段;海南视频电子即开型游戏以同一场比赛的奖金为一笔中奖收入。即开型彩票以一张彩票的奖金为一笔中奖收入。

3.彩票代理机构、销售网点兑换计算机彩票时,中奖金额在3000元以上的,应当登记中奖者实名信息和奖金兑奖信息,中奖者应积极配合登记工作。

四、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彩票经营机构负责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为个人一次性机彩中奖金额在3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以上的办理免税申报,为个人一次性机彩、刮刮乐中奖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办理纳税申报。

5、彩票发行机构应当按季度向税务部门报送彩票中奖数据。

六、本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2024年9月1日前已售出、尚在兑奖有效期内但尚未兑奖的彩票,按照本公告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民政部 体育总局

2024 年 8 月 15 日

彩票奖金兑换和适用税法

相关问题

《关于彩票中奖兑奖及适用税法有关问题的公告》发布的背景是什么?

近年来,我国彩票业持续快速发展,为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自上世纪90年代起,为支持我国彩票业发展,国家对福利彩票、体育彩票中奖金额在1万元以下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随着彩票产品种类日益增多、游戏规则多样化,为方便彩票购买者进一步了解彩票中奖如何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体育总局联合发布了《关于彩票中奖兑奖口径及适用税法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

《公告》发布后税收优惠政策是否继续执行?

《公告》发布后,对彩票中奖金额不超过1万元的,暂免征收个人所得税的优惠政策继续执行。

单次彩票中奖收益如何界定?

电脑彩票以同一个人在同一时段、同一局中赢得的所有奖金计为一次中奖收入;即开型彩票则以一张彩票的奖金计为一次中奖收入。

电脑彩票中奖者如果要登记信息的话需要登记多少奖金呢?

考虑到彩民兑奖的便利性和彩票代理机构开展登记信息工作的需要等因素,彩票代理机构、销售网点兑换计算机彩票时,兑奖金额超过3000元的,应当登记已登记中奖人的相关实名信息和兑奖信息,中奖人应当积极配合登记工作。

彩票机构如何处理中奖者声明?

个人一次性购买电脑彩票中奖金额在3000元以上至10000元(含)的,由彩票经营机构办理免税申报;个人一次性购买电脑彩票、刮刮乐中奖金额在10000元以上的,由彩票经营机构办理纳税申报。

《公告》何时生效?

本公告自2024年9月1日起施行。2024年9月1日前已售出且仍在兑奖有效期内但尚未兑奖的彩票,按照本公告规定处理。本公告施行后,彩票游戏规则中的涉税条款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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