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购房新政:全市新建商品房实施购房即交房、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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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再也不用为等上几年拿房产证而烦恼,广州市出台购房新政,全市新建商品房将实行“即买即送房、即送证”。

据广州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众号8月30日发布的消息,对于广州市新建商品住宅,买受人如已付全款且符合交付过户条件的,可同时办理交付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实现“同购同证”。

广州购房新政:全市新建商品房实施购房即交房、交证插图

广州开始实行新房“同时交房、同时领证”政策

这份名为《关于广州市推行新建商品住房‘即买即送房、即证即住’工作的通知》的通知指出,自2024年8月26日起,所有已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住房,均可在网上签订合同后,在网上申请补办登记,在办理过户登记时测量房屋,缴纳相关税费及登记费用后,经核实无误后直接发放不动产证。

对于尚未首次办理登记的新建商品房,只要在2024年10月完成竣工验收并满足交付条件,买卖双方可在网上签订购房合同时同时办理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无需缴纳相关税费和登记费用,经批准的,直接颁发房地产预登记证书。

办理流程方面,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买卖合同后,即可就“购房交证”的日期、地点等内容进行约定,完成网签后,住建部门将信息推送至房地产登记部门、税务机关。

此后,买卖双方通过广州不动产登记网提交申请,系统同时将信息推送至登记部门。买受人完成税费及登记费用缴纳后(未首次登记的房屋无需缴纳),房产局将以邮寄或现场方式将申请材料交给买受人进行核实。核实通过的,不动产登记部门将立即完成案件办理,并发放不动产登记电子凭证(不动产权属证明或不动产预登记证明)。纸质凭证可通过邮政EMS寄送,也可自助打印机打印。

专家:新政策能更好保护购房者权益

“房产证关系到老百姓一个很重要的权利,房屋交付时就可以交证,缩短了办理房产证的时间,能更好地保障购房者的权益。”上海易居房地产研究院副院长闫跃进告诉e公司记者,对于购房者来说,最放心的就是尽快拿到房产证,这样能有效解决子女教育、户籍等问题。

严跃进认为,广州的住房新政策对于一线城市来说是一个非常好的启发,也是后续改革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向。

今年7月,《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关于持续深化不动产登记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第三批)的通知》正式印发实施,其中包括9项惠企惠民举措,涉及优化商品登记、住房“以旧换新”不动产登记服务、拓展跨市不动产登记服务、提供不动产登记税费“一码缴纳”服务等。据悉,这是广州2023年支持高质量发展推出的第二批不动产登记服务举措,继首批举措之后,第三批服务举措再度出台。

“交房发证”承诺写入转让合同

此外,“交房即发证”的承诺也被写入了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中。据广州媒体5月底报道,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将天河区大观路以东、奥体路以北地块挂牌出让,这是广州首块在出让公告和出让合同中实行“交房即发证”要求的地块。

“交房即发证”是指买受人收到房产后,即可获得相应的房地产证件。在土地出让环节落实相关要求,是实现“交房即发证”全生命周期管理的“总开关”。该地块的成交,意味着广州上述工作已初步实现。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有关负责人表示,与以往的房产证申领模式相比,“交房发证”将有效督促开发商认真履行和落实商品房建设交付等各环节,进一步规范全市房地产市场秩序,不仅提高了市民办房的便捷性和获得感,也提升了企业的公信力,实现了市场、政府、市民的共赢。

附操作指南:

适用范围

对于广州市新建商品住宅,买受人全额付款且满足交付使用和过户条件的(贷款购房的买受人还须满足抵押登记条件),可同时办理交付使用和不动产登记手续,实现“即买即交、即送证”。

(一)已完成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住房。自2024年8月26日起,买卖双方签订网上购房合同后,即可在网上申请增量住房过户登记,缴纳相关税费和登记费用后,信息核实无误后直接办理过户登记,并核发房地产权属证书。

广州购房新政:全市新建商品房实施购房即交房、交证插图1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二)尚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2024年10月底前,对已完成竣工验收、具备交付使用条件但尚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房屋,买卖双方可在网上签订购房合同时同时办理预购商品房预登记,无需缴纳登记费和相关税费,信息核实无误后直接发放房地产预登记证书。

广州购房新政:全市新建商品房实施购房即交房、交证插图2

广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过程

买房,签合同。

购房者向房地产开发商购买房屋时,双方签订买卖合同,可以约定“交房交证”的日期和地点,双方完成网上签订买卖合同后,住建部门将合同信息实时推送至房地产登记部门和税务机关。

支付租金并提交申请。

1.已完成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

买家支付完房屋全款或完成贷款申请后,可选择先缴税,或在登记过程中同时缴税。

(1)已预缴税款的,买方可通过“粤税通”小程序或新电子税务局内“本地特色”登录广东省房地产交易智能税务系统,网上申报缴纳契税,买方也可凭购房发票缴纳契税。以上材料均需到各区房地产登记大厅增量住房税专用窗口申报缴纳契税;缴纳完毕后,买卖双方通过广州房地产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增量住房过户登记申请(贷款购房的,还需同时提交抵押登记申请),登记部门进行材料审核。

(2)办理登记、纳税评估,买卖双方应通过广州市房地产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增量住房过户登记申请和纳税申报(抵押登记申请应与贷款购房同时提交),系统将同步推送已提交的信息。在后台向房地产登记、税务部门提供并行审核。

2.未办理首次登记的新建商品房。

买卖双方通过广州市房地产登记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商品房预购登记申请(购房涉及贷款的,还应当提交抵押登记申请)。

房屋交接及证件交接服务

买受人完成税费、登记费用的缴纳(未首次登记的房屋无需缴纳),以邮寄或现场方式提交申请材料进行核查,核查通过的,不动产登记部门立即完成案件处理,并核发不动产登记电子凭证(不动产权属证明或不动产预登记证明)。

已领取电子不动产登记证的,可通过邮政EMS寄送纸质证件或自助打印机打印;确需到现场领取纸质证件的,登记部门将根据情况合理安排现场寄送服务。

广州购房新政:全市新建商品房实施购房即交房、交证插图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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