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指出,成都市房地产行业协会将搭建住房“以旧换新”平台,倡导房地产开发商、房地产经纪机构等分担住房“以旧换新”交易费用。同时支持区县政府采取多元化拆迁安置方式,鼓励通过“房票”等形式推进住房“以旧换新”。
通知明确,支持各区(市)、县政府(管委会)通过对2024年12月31日前6个月内出售自有住房再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或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后12个月内出售原有住房的购房者,给予财政补贴(包括定额补贴、全额或部分契税补贴、增值税补贴)、发放消费券等方式,鼓励住房“以旧换新”。
对6个月内出售自有住房并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购房者,可认定为首次购房,商业银行按认定的房源套数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2024年12月31日前,该类购房者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双储户最高贷款额调整为90万元,单储户最高贷款额调整为50万元。
此外,通知还提出,推动存量房交易资金跨银行、闭环监管,进一步便利二手房交易“有按即转”。
编辑杨娟娟
穆祥同 校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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