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客商银行第一大股东宝新能源内斗事件最新进展:宁远喜、温惠案被发回重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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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梅州招商银行第一大股东宝新能源(.SZ)内讧有了最新进展,宝新能源原董事长宁远熙、宝新能源原董事文辉因贪污罪一审被判刑的案件(下称“宁远熙、文辉案”)被发回重审,宁远熙还曾担任梅州招商银行董事长。

作为广东省第二家民营银行、粤东、粤西、粤北首家民营银行,梅州科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梅州科商银行)拥有令人瞩目的股东阵容——4家A股上市公司:宝能新能源、塔牌集团(.SZ)、*ST超华(.SZ)、温氏股份(.SZ),以及“果冻大王”旗下的广东喜之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喜之郎集团)。

然而,除了第一大股东宝新能源面临问题外,第四大股东*ST超华也遭遇连续亏损,其所持梅州科商银行股份一度被法院拟定网上拍卖,目前已收到交易所的退市决定。

宁远熙、文晖案的变化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宁远曦家属处获悉,针对“宁远曦、文慧案”,8月7日,广东省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梅州中院)作出刑事裁定——该案发回再审。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原审判决认定的部分事实不清,裁定撤销梅县区人民法院(2022)粤1403刑初189号刑事判决,发回梅县区人民法院重新审判,裁定书称,该裁定为终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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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5月26日,广东省梅州市梅县区人民法院(以下简称:梅县区法院)一审以贪污罪判处宁元熙、文辉,判处宁元熙有期徒刑9年6个月,并处罚金300万元;判处文辉有期徒刑7年6个月,并处罚金100万元。同时,追缴宁元熙、文辉从宝新能源挪用的违法所得。

据经济观察报报道,一审判决后,宁远熙、文慧不服,上诉至梅州中院,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公开抗议该案“人为栽赃”,并公开了大量物证和录音。

据《每日经济新闻》报道,宁远熙出事后,其家人石晓文为其卖力,并在网上公开举报宝新能源实际控制人叶华能隐瞒香港居民身份。

据悉,3月28日,“宁元熙、文慧案”二审在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但当天法庭休庭。

值得注意的是,4月9日,宝新能源发布更正及道歉公告,承认实际控制人身份及股东持股情况披露不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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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宝能新能源公告

一是,关于实际控制人身份问题,宝新能源将2012年至2016年年度报告中关于公司实际控制人叶华能“未取得其他国家或地区居留权”的表述更正为“取得香港居留权”;并补充披露了2002年至2011年年度报告中对该信息的披露;

此外,在2017年至2022年年报中,还额外披露“叶华能原取得香港居民身份,2017年5月向原居住地提出放弃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恢复内地户籍的申请”。

其次,宝新能源对于股东代持股份的情况也作出了大量的更正。

2017年1月13日,宝新能源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一)》称,广东宝丽华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宝丽华集团)拟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将其所持有的宝新能源部分股权转让给宁元熙及萍乡市富海九泰投资顾问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九泰),其中5.11%的股权转让给宁元熙。

在更正及道歉公告中,宝新能源披露“本协议中转让的5.11%股份,实际为宁远熙代表宝利华集团所持有的宝新能源股份,即通过本次股权转让转入‘宁远熙’个人股票账户的宝新能源股份”;并从“宁远熙本次收购所需资金并非直接或间接来自宝新能源及其关联公司”一文中删除了“及其关联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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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宝能新能源公告

宝新能源还披露“宁远熙通过‘宁远熙’个人股票账户持有宝新能源5.35%的股份,其中5.11%为代持宝利华集团股份。”;并将“本次权益变动后,宝利华集团仍持有宝新能源16%的股份”更正为“宝利华集团通过‘宝利华集团’股票账户直接持有宝新能源16%的股份,通过‘宁远熙’个人股票账户间接持有宝新能源5.11%的股份”。

2020年6月29日,宝新能源发布《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二)》称,宁元熙通过大宗交易减持了宝新能源0.35%的股份。

在更正及道歉公告中,宝新能源补充披露“本次出售的0.35%宝新能源股份由宁元熙代表宝丽华集团持有”及相关持股信息。

此外,宝新能源在2017年至2023年相关财务报告中补充披露了相关代理持股信息。

因梅州招商银行,叶华能与宁远熙发生股权纠纷

叶华能是宝丽华集团创始人,持有后者90%的股份,为实际控制人。Wind数据显示,截至2024年一季度,宝丽华集团为宝新能源第一大股东,持股17.73%。叶华能实际通过宝丽华集团控制宝新能源。

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刑事裁定书显示,宁元熙目前羁押于梅州市梅县区看守所,文辉目前羁押于梅州市看守所。目前被关押的两人都曾是叶华能的“左膀右臂”,三人合作近30年,共同把“极地华集团”发展壮大。

值得一提的是,2000年,时年30岁的宁远熙出任宝新能源董事长,当时他被媒体报道为“A股最年轻董事长”、“打工皇帝”。

叶华能与宁远熙的恩怨,与梅州科商银行有关。叶华能因香港居民身份无法成为梅州科商银行的实际控制人,便让宁远熙代替其实际控制的宝丽华集团持有宝新能源股份。此后,二人因股权持有问题产生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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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宝新能源作为主发起人,联合塔牌集团、喜之郎集团、*ST超华、温氏股份,发起设立广东省第二家民营银行、粤东西北首家民营银行——梅州招商银行,其中宝新能源持股30%,为第一大股东。叶华能通过宝新能源实际控制梅州招商银行,宁远曦担任梅州招商银行党委书记、董事长。

但根据当时中国金融业的审批和管理规定,民营银行股东的实际控制人应当承诺为中国公民,不持有其他国家或地区的国籍、永久居留权或类似身份。宝新能源的实际控制人叶华能当时为香港居民,为了满足监管要求,叶华能选择更换实际控制人。

从宝新能源上述更正信息可知,首先,宝丽华集团将其持有的宝新能源5.11%股权转让给宁元熙(实际为宁元熙代持宝丽华集团股份),将5%的股权转让给萍乡市富海久泰投资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富海久泰)。转让后,宝丽华集团对宝新能源的持股比例降至16%,仍为控股股东,第二、第三大股东分别为宁元熙和富海久泰。

据财新报道,宁远熙在自述中反映,富海久泰按照叶华能的思路,在二级市场不断增持,直至达到15%,并与宁远熙形成联席主力,其合计持股比例超过保利集团,达到20.11%,成为宝利新能源新的实际控制人。

但2017年4月,宝新能源因员工涉嫌内幕交易被相关部门立案调查,富海久泰终止其股份购买计划,叶华能通过变更实际控制人满足开办银行条件的计划也不得不终止。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宝新能源公告,2017年4月,宁远熙从宝丽华集团“收购”来的股份全部被即时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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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宝能新能源公告

据界面新闻报道,宁远熙家属石小文称,宁远熙质押的5亿元全部转回给叶华能。不过,资金划转尚未得到宝新能源的证实,宝新能源仅在公告中披露了相关质押事项。

此外,《界面新闻》还在报道中提到,宁远熙的一位朋友回忆,在宁远熙代持股份期间,宝新能源股价不断下跌。为应对质押股份到期不兑付的风险,宁远熙垫付了7000多万元。但叶华能并未承认宁远熙个人承担的巨额成本,两人不欢而散。

Wind数据显示,宁元熙于2021年4月辞去宝新能源董事长职务。

据宝新能源2023年9月回复深交所的补充公告,宝丽华集团曾多次与宁远熙商讨归还股份事宜,但宁远熙并未归还。2021年12月,宁远熙在未告知或未取得宝丽华集团同意的情况下,在二级市场代他人出售其所持有的宝新能源2.1%股份,并擅自处理出售股份所得收益。

“在此紧急情况下,2022年3月,宝丽华集团向梅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宁元熙返还剩余的代持宝新能源股份,并偿还代持期间所获的利润。”宝新能源在公告中称。

2022年3月,梅州仲裁委员会受理了仲裁申请,并于次月作出裁决,支持宝丽华集团的仲裁请求。2022年4月,宁元熙向梅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被法院驳回。

2023年10月,宁远熙所持有的宝新能源股份回归宝利华集团,宝利华集团对宝新能源的持股比例由16%增至17.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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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在宝丽华集团向梅州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的两个月前,2022年1月,宝丽华集团向警方报案,指控宁远熙涉嫌贪污罪、合同诈骗罪。随后,文晖也面临同样的指控。两人因此入狱。

上述指控涉及两段“老故事”——一是2014年,宝新能源旗下房产被宁远熙、文晖以1500万元低价收购,二人被指违规占用宝新能源资产2032.23万元;二是2015年,宝新能源启动一项定增项目,当时宝丽华集团认购3.1亿元股份,负责融资工作的宁远熙被指骗取930万元财务顾问费,文晖随后分得230万元。

2022年2月,宁元熙被刑事拘留,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4月被逮捕;2022年7月,保利集团原总经理、宝新能源原董事文辉被刑事拘留,次日被刑事拘留,同年8月被逮捕。

大股东面临水逆,这对于梅州科商银行会带来什么影响呢?

作为一家民营银行,梅州招商银行的股东阵容十分抢眼——宝能新能源、大牌集团、*ST超华、温氏股份均为A股上市公司,喜之郎集团则是知名的食品企业,其创始人李永军更是被誉为“果冻大王”。

天眼查显示,梅州科商银行自2017年成立以来,股权结构未发生改变——宝新能源,持股30%;大派集团,持股20%;喜之郎集团,持股19.9%;*ST超华,持股17.6%;温氏股份,持股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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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天眼查

高管层面,据Wind数据显示,宁远溪2021年12月辞去梅州科商银行董事长职务,继任者为该行原总经理刘元清,刘元清于2017年6月担任该行总经理职务,任期五年多;2022年11月,洪凤军接任总经理一职。

对于此次第一大股东事件对梅州科商银行的影响,中国企业资本联盟副会长白文曦认为,可能对银行的稳定性和声誉造成一定影响。由于银行的稳健经营对股东的稳定性要求较高,管理层出现动荡会给银行的经营战略和发展方向带来不确定性。

博通咨询金融行业首席分析师王鹏博认为,梅州科商银行相关业务可能需要大股东的支持,但值得注意的是,这种影响的传导需要一定的时间。也有可能不会受到影响,因为金融机构的特殊性,其发展受制于很多条件,而第一大股东目前还没有退出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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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一提的是,除了第一大股东纠纷外,梅州科商银行第四大股东*ST超华也遭遇问题。

自2022年以来*ST超华由盈转亏,业绩持续下滑,2022年、2023年、2024年一季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分别为-3.36亿元、-5.38亿元、-2200万元。

而且,因合同纠纷诉讼,*ST超华持有梅州招商银行全部股权的17.6%,而根据执行裁定,法院曾拟于7月25日将其进行拍卖。这部分股权的评估价为4.65亿元,起拍价为4.18亿元,相当于打了10%的折扣。

但由于该案件处于异议和审查阶段,拍卖已被搁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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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阿里巴巴拍卖网

然而,8月5日,*ST超华发布公告称,因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收盘价低于1元,触发退市情形,公司收到深交所退市决定,公司股票将于决定作出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内退市。

对于*ST超华对梅州科商银行可能产生的影响,金乐函数分析师廖鹤凯认为,梅州科商银行股权较为分散,第四大股东(*ST超华)持股比例不足20%,其退出本身会对梅州科商银行短期商誉及估值造成影响。

此外,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市场对中小银行股权也较为冷淡,中小银行股权经过多轮拍卖不断折价,最终却因无人问津而流拍的情况屡见不鲜。

对于梅州科商银行的股权结构,王鹏博认为,其股权结构相对分散,这也是民营银行常见的股权结构特征,发展方向会更加民主。但也可能导致决策过程漫长,或者过程中出现分歧,错失发展机遇。

“我们需要更多地依靠完善的内控机制和集体智慧来做出重大决策。单个股东出现问题对整个银行的影响非常有限,但重大决策可能会因此而延迟。”廖和凯说。

从梅州招商银行本身来看,无论资产规模还是业绩都十分可观。

近三年,梅州招行资产规模快速扩张,截至2023年末,该行总资产393.82亿元,较2020年末增加160亿元。业绩也保持较高增长。2023年,梅州招行营业收入7.58亿元,同比增长50.83%;净利润2.33亿元,同比增长36.71%。

您觉得梅州科商银行会受到大股东多大的影响?您觉得该行未来发展前景好吗?欢迎留言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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