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6日下午2点27分,广州市花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布《关于进一步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指出,非花都户籍居民在花都购房,可享受花都“准户口”待遇,在义务教育阶段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具备进入公立学校(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就读的资格。
通知指出,非本区居民在花都区行政区域内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可取得花都人才绿卡,凭花都人才绿卡和购房合同享受该区政策性优惠入学待遇。学前教育阶段,持卡子女符合年龄要求的,可按照教育部门关于学前教育的有关规定,报考其居住地区教育部门举办的幼儿园电脑分配资格;义务教育阶段,由教育部门统一安排,可进入公立学校(含政府在民办学校购买的学位)义务教育起始年级就读。
此外,花都区大力推行“房券”安置,在区行政区域内实施拆迁补偿时,增加房券补偿方式供拆迁人选择。房券面值除基本补偿金额和购房奖励外,还增加政策性奖励金额(具体奖励金额及操作细则见区房券安置实施细则)。房券持有人或其直系亲属可在特定时间、区域和范围内购买商品住房,鼓励和支持信誉好、实力强的国有企业等企业提供优质商品住房。
同时,继续推动实施商品住宅以旧换新“续购”活动,鼓励“以小换大”、“以旧换新”、“以低端换高端”商品住宅,并通过“续购”活动推行“无忧退押金”,对符合条件的购房者在一定期限内退出购房的,全额退还押金。对以“房券”形式参与以旧换新活动的,鼓励房地产企业额外给予优惠补贴。
《通知》还指出,推行新建商品房抵押网上签约。对因房地产企业欠缴税费、抵押房屋等问题不能办证的房地产项目,要分类施策,集中力量开辟购房者及时办理房地产权属证书的“绿色通道”。鼓励符合条件的房地产企业销售现房,解除购房者后顾之忧。支持房地产企业对新建商品房采取“保价无忧”措施,购房者购买新房后,一定时期内楼价下降的,房地产企业可提供差价补偿、家装补贴等优惠。
通知指出,落实城市房地产融资协调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房地产项目进入融资“白名单”,支持房地产企业融资需求。防范房地产项目风险,严格落实预售资金监管制度,确保监管资金按时使用,确保项目按期竣工交付。
撰文:南方都市报记者 邱永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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