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0日,国际金融报记者注意到,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煤财险”)近日发布公告,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山西监管局已核准张振军担任该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公司也已正式颁发任职文件。
张振军的升任,结束了中煤财险总经理近7年的空缺,也成为中煤财险成立以来第二位获得监管部门批准的总经理。
不断的人事变动
中煤财险在总经理人选选择上,历经多次波折。
2007年5月,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获准筹建,次年10月获准开业,在一年零五个月的筹建期内,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先后迎来和送走了张云祥、李宝福、吴长瑞、吴建民四位候任总经理。
直到2011年1月,原保监会才正式批准浦海成担任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的任职资格,他成为该公司首位“法定”总经理。
风波始于2017年,当年11月,中煤财险董事长潘岳飞、总经理浦海成双双辞职。一个月后,公司发布公告称,董事宋利伟接任董事长职务,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党委副书记王建宏担任公司临时负责人,履行总经理职责。
不久之后,中煤财险副总经理郭建民升任董事长,但总经理一职依然空缺。
2019年3月,王建宏不再担任公司临时负责人,代行总经理职务。同年5月,中煤财险在全国范围内公开招聘总经理。12月,原华农财险副总经理高延华出任中煤财险临时负责人,代行总经理职务。
然而,2021年3月,上任刚一年多的高延华选择离职,不再担任代理负责人,中煤财险总经理一职再度空缺。
2022年9月,张振军被核准任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主持工作),今年7月正式获准出任总经理职务。
从履历来看,张振军是律师出身,在中煤财险工作十余年,是中煤集团的老员工,曾任公司党委委员、董事会秘书、职工董事、法律合规部总经理、党委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总经理、中煤联合保险销售服务有限公司监事等职务。
目前,70后张振军不仅担任中煤财险总经理,还担任公司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合规官、首席风险官、法人负责人,集多重身份于一身。
10年累计亏损超6亿
中煤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以煤炭险为拳头产品的财产保险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注册资本12.2亿元,总部位于山西太原,业务范围涵盖财产损失险、责任险、农业险等。
目前,中煤财险网络已延伸至山西、河北、山东等8个省份,特别是在煤炭险领域,公司已形成核心竞争优势和客户资源优势,安全责任险(安全生产责任险)市场份额位居山西第一,全国煤矿业务覆盖率达到20%。
从股权结构来看,中煤财险股东众多,共有16家。其中,山西省金融投资控股集团持股32.78%,为第一大股东;长治南冶实业集团持股26.23%,为第二大股东;中煤集团和晋能控股装备制造集团各持股8.2%,位列第三;其余股东持股均不足5%。
尽管股东实力雄厚,但中煤财险自成立以来业绩并不理想。数据显示,2009年至2019年,除2014年微利300万元外,其余年份均为亏损,累计亏损额逾6亿元。
具体来看,2009年至2013年,亏损分别为0.14亿元、1.6亿元、0.47亿元、0.32亿元、0.74亿元;2015年至2019年,亏损分别为0.54亿元、1.38亿元、1.4亿元、0.58亿元、0.37亿元。
2020年,中煤财险扭亏为盈,当年盈利3000万元,2021年至2023年持续盈利,分别盈利1700万元、3300万元、400万元。
今年上半年,中煤财险实现保险业务收入13.71亿元,净利润0.1亿元;截至二季度末,核心、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均为218.57%,较上季末下降11个百分点。
值得一提的是,近年来中煤财险的业务结构一直处于波动状态。车险曾是中煤财险的主营业务,2010年占比近90%,随后萎缩至50%。不过,2015年以来,中煤财险车险业务占比再度上升,2018年、2019年占比均超过70%。随后又有所回落。2023年,中煤财险车险业务原保费收入12.44亿元,占比49.57%。
如何修炼内功,打造特色化、差异化、专业化的经营模式,是摆在中煤财险新一届领导班子面前的重要考验。
股票两次上市
虽然中煤财险凭借股东优势、区域优势在煤炭险领域占有一席之地,但在央企“回归主业”的号召下,中煤财险部分股东已经开始考虑退出。
今年1月,中煤财险1亿股(占总股本的8.2%)在北京产权交易所公开挂牌转让,转让方为中煤集团,转让底价为9155.232万元。若本次转让成功,中煤集团将彻底退出中煤财险股东名单。
早在2021年12月,中煤集团就召开董事会,批准转让中煤财险8.2%股权。2023年9月,中煤集团将所持中煤财险1亿股在北京产权交易所挂牌转让,转让底价为1.02亿元。相比之下,二次转让底价已下调10%。
当被问及出售股份的原因时,中煤集团表示,目的是进一步调整优化国有资本布局,更好地聚焦主责主业,服务国家战略。记者了解到,除了中煤财险,中煤集团去年还上市了中诚信信托、江泰保险经纪等股权。
事实上,近年来,保险公司为了聚焦主业而抛售股份的现象屡见不鲜,如多位电力板块股东抛售所持的永诚财险股份、武钢集团两次上市持有的北部湾财险股份等。
一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一方面,在“回归主业”的号召下,央企优化资本布局,持股比例较低的小股东出于长远发展战略和利益考虑,出售股份属于合理行为;另一方面,随着保险行业转型改革进入深水区,行业发展面临的挑战加大,股东回报水平和市场预期也出现下降。
但股权落地情况却不容乐观,不少险企股权供不应求,重复上市、折价上市现象屡屡出现。
“中小险企股权转让交易周期较长,面临寻找投资者的困境。”业内人士认为,这主要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中小险企利润增速放缓,其股权吸引力降低。对于买方而言,从战略投资角度看,股权比例过小无法形成战略协同;从财务投资角度看,需要考虑长期投资收益。二是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对股东资质要求相对严格,尤其是持股比例超过5%的股东,对资产规模、净利润等都有明确要求,这进一步缩小了买方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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