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透露,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交通运输局质监站原站长童胜光,有钱自首,获从轻处理。
今年6月15日,“清净福州”微信公众号通报,资溪县交通运输局质监站原站长童胜光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自首,目前正接受资溪县纪委、监察委员会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据介绍,童胜光,男,汉族,1967年2月出生,浙江淳安人,大学学历,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8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曾在资兴县交通局公路管理站、质监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工作。
上述文章称,今年4月30日,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纪检监察委员会到县交通局召开李旺仁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警示教育会,以案释法,用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身边人。佟胜光回忆说,当时坐在台下心情复杂,深受震撼。回家后,他辗转反侧,寝食难安,经常梦见自己被带走。
5月30日,童胜光走进资溪县纪检监察委员会大门,拿着钱自首,他的选择,是回归正道的正确选择。
“我自首后,组织没有放弃我,而是以最大的包容心教育我、挽救我。专案组一遍又一遍给我讲解规定,用具体的案例教育我,给我机会说明问题、改正错误,实现自我救赎。”佟圣光回忆道。
资溪县纪委监察委坚决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式”实施办法》,在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资溪县纪委监察委综合考虑童圣光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有偿投案等情节,对其予以宽大处理。2024年7月,童圣光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童圣光返岗后,资溪县纪检监察委及时跟踪了解童圣光的工作表现和思想状态,真正做到了教育、帮助、挽救。
以下为中央纪委国家监委文章全文:
经过警示教育会议,他们主动投降
“我是来投案自首的,昨天单位开警示教育会,让我深刻认识到自身存在的问题。经过一晚上的思考,我决定向组织上反映问题……”近日,贵州省毕节市织金县能源局召开警示教育会后,该局矿山安全监察员黄某找到县纪委监委,主动交代了自己的违纪违法事实。
“我犯了错误,今天我来认错……”浙江省象山县纪委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后,一名原县级领导干部主动投案自首。
“这件事一直像针扎在我的心里,睡不好觉。现在主动向组织反映,心里就轻松了。”今年5月,成都市温江区某单位干部杨某某在看了警示教育片后,选择了自首。
2024年已经过去一半,不少犯有错误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已经主动投案自首。
而且,不少自首干部还参加了所在单位的警示教育活动。
“主动自首!资溪县交通运输局质监站原站长童胜光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近日,微信公众号“清扫福州”的一则推文引发公众关注,推文中有一个细节:童圣光持钱自首。
“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2024年4月30日,江西省抚州市资溪县纪检监察委员会到县交通局召开李旺仁严重违纪违法警示教育大会,以案释法,用身边的案例警示教育身边的人。佟胜光回忆说,当时坐在台下心情复杂,深受震撼。回家后,他辗转反侧,寝食难安,经常梦见自己被带走。
5月30日,童胜光走进资溪县纪检监察委员会大门,拿着钱自首,他的选择,是回归正道的正确选择。
随着一些重点行业和领域治理整顿的开展,自首的群众越来越多。
例如在医疗领域:
5月31日,湖南省永州市纪委监委发布消息称,江华瑶族自治县民族中医院原院长江新平涉嫌严重违法犯罪,目前接受江华瑶族自治县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随后,从6月份开始,县纪委监察部针对查处拘留案件中发现的医疗卫生行业腐败问题,牵头组织开展了全县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行动。
从6月12日召开全县医疗卫生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集中整治工作安排部署会议开始,组织217人进行了全方位、分类谈心谈话。目前,已有12名医务人员主动向纪委监委投案自首,并退还了违纪违法所得……
自首的背后,是该县对政策策略的准确把握,坚持“自查从宽、被查从严”原则,通过纪律教育营造反腐高压态势。
另一个例子是教育领域:
5月2日,经过一番思想斗争,四川省泸县城东小学党支部书记、校长胡某拿着违纪罚款,主动走进泸县纪委办案现场,说明自己的问题。他说:“前几天,县教体局组织全县教职工开展党纪教育,县纪委驻县教体局纪检监察组的同志专门带领大家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列举了很多身边人的典型案例,让我感触很深……”
胡某并非孤例,自开展党纪学习教育以来,全县已有5人自首,3人主动交代问题。
为什么警示教育能让他们主动投降呢?
第一是威慑。
曾经一起共事的领导、同事,如今在大屏幕上表白、反省、哭泣,冲击力太大了。
警示教育的每一个环节,纪检监察机关都精心布置,分层分类,针对不同行业、领域、层级、年龄的党员干部,精准击中他们的“痛点”。有的自首后表示,感觉警示片主角所做的事情“跟自己做过的很像”。看了警示片主角的结局,想想自己的结局,一直庆幸的他们,现在只觉得满头大汗,自首的念头萦绕在脑海里。
接下来是政策。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主动交待应当受到党纪处分的问题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分。
《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被调查人涉嫌职务犯罪,自愿认罪认罚,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监察机关经其主要负责人集体研究,报上一级监察机关批准,在向人民检察院移送案件时,可以提出从轻处罚的建议:(一)自动投案,真诚悔罪的;……
既然逃跑和抵抗最终都是徒劳的,那还不如尽快寻求组织的帮助,尽快获得内心的平静。
浙江省建德市纪委监察委第四纪检监察室副主任戴长良认为,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一贯原则,在严格遵守纪律、法律和事实的前提下,充分考虑态度的变量,对依规依纪依法自首的,予以从宽处理,贯彻“宽严相济”政策,在查明其违纪违法事实后,对其出具《从宽处理建议书》或在《追诉意见书》等相关文件中如实写明其自首及其他可从轻情节,最终由司法机关根据自首的具体情节,依法予以从宽或减轻处理。 这就导致越来越多的问题干部最终选择依靠组织解决问题,主动投案自首、交代情况。
另一方面,这也有利于纪检监察机关发现更多问题线索,深入调查体制机制腐败问题。
近日,成都市金牛区纪检监察委员会通过召开整改动员会,督促违法人员自首,“威慑+政策”在土地管理领域专项整治中发挥良好作用。
“我不该把城管执法‘公权力’当成不法牟利的‘工具’,不仅造成了环境污染问题,还使自己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成都市金牛区某街道城管队队员闫某某主动向区纪委自首,向组织说明违规收受贿赂的问题,并退还违法所得。前不久,金牛区纪委在查处土地管护领域典型问题时,经研究,决定在案发单位召开整改动员会,通报拘留典型案例,并结合案件开展党纪学习教育,阐明问题危害,深入讲清纪律、讲清法律、讲政策,用“身边的人、身边的事”让城管执法人员深刻警醒。
在纪法强力震慑和政策感召下,截至目前,共有11人主动向组织说明情况,自愿上交违纪违法所得。区纪委监委已对这11人立案调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系列案件的查处充分发挥了“查办一案、警示一地、治理一地”的综合根源治理效应。
那么,党员干部主动投案之后,会怎么样呢?
“我自首后,组织没有放弃我,而是以最大的包容心教育我、挽救我。专案组一遍又一遍给我讲解规定,用具体的案例教育我,给我机会说明问题、改正错误,实现自我救赎。”佟圣光回忆道。
资溪县纪委监察委坚决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准确运用“四种形式”实施办法》,在案件调查处理过程中,资溪县纪委监察委综合考虑童圣光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情节、危害、后果及有偿投案等情节,对其予以宽大处理。2024年7月,童圣光受到开除党籍、撤职处分。
童圣光返岗后,资溪县纪检监察委及时跟踪了解童圣光的工作表现和思想状态,真正做到了教育、帮助、挽救。
在湖南省永州市蓝山县,纪委监察委建立健全自首“问题干部”快速处置机制,综合评估其供述事实、问题性质、态度等情况后,及时分类处理、妥善处置。对真心悔改的干部,该县纪委监察委准确把握“三个区分”、准确运用“四种形态”,依纪依规从宽处理,既保持了纪律的刚性,也最大程度保护了干部工作创业的积极性。截至目前,蓝山县已有10名干部自首,其中有2名是本单位“一把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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