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顾客:
根据《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上期交发[2024]92号)、上海期货交易所《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上能发[2024]21号)、郑州商品交易所《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调整部分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的通知》(郑商函[2024]157号)及《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期货交易风险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公司决定对各交易所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作如下调整:
1. 自4月2日(星期二)结算日起调整保证金标准
白糖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
螺纹钢、热轧卷板、不锈钢、纸浆、棉花(2405合约除外)、棉纱、菜籽粕、菜籽油、PTA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5%;
橡胶、20号胶、棉花2405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6%;
集装箱航运指数欧线2406至2502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调整为27%。
其余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不进行调整。
二、4月8日(周一)复牌后保证金标准调整
自出现单边市的首个交易日收盘结算起,上海期货交易所及能源中心所有期货合约的保证金标准和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自持仓量最大合约未出现涨跌停板单边行情的首个交易日结算时起,郑州商品交易所烧碱、对二甲苯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调整为14%,涨跌停板幅度为7%。其中,烧碱期货2405合约、对二甲苯期货2405合约保证金标准维持为18%,涨跌停板幅度维持为10%;其他期货合约保证金标准及涨跌停板幅度恢复至调整前的标准。
三、套期保值保证金标准调整
上海期货交易所及能源中心对相关期货合约实行差别化套期保值保证金标准调整,具体请参见《2024年清明节期间国海良时期货保证金及交易限额调整通知》。
若按规定执行的交易保证金标准高于上述标准的,仍按原规定执行。
请您及时调整仓位,提前配置资金,审慎交易,防范市场风险。
请知悉。
国海良时期货有限公司
2024 年 4 月 1 日
附件:2024年清明节期间国海良时期货保证金及涨跌停板幅度调整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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