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年大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结合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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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激励股权值得买吗_股权激励上市公司名单_公布股权激励的上市公司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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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美年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评估及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业务办理》(以下简称《根据《监管指引第1号》等相关规定,公司已在公司内部公告了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 公司监事会根据公示情况对拟激励对象进行了审核。 相关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如下:

一、公示情况及核查方式

1、公司激励对象披露情况

公司已于2023年12月8日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公示了本激励计划首批激励对象姓名及职务,公示期为2023年12月8日至2023年12月17日。公示期不少于十天。 公示期间,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激励方案提出异议的情况。

2、公司监事会如何审核激励对象

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的名单、身份证明文件、与公司(含控股子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文件进行了核查。

2、监事会核查意见

根据公司公开披露的激励对象名单及其职务以及监事会对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结果,监事会出具如下核查意见:

1、纳入本激励计划首次激励对象名单的人员符合《管理办法》、《监管指引第1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且不存在以下情况:具有《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第一条规定的下列情形的,不享受奖励资格:

(一)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二)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的;

(三)最近12个月内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市场禁入措施的;

(四)《公司法》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五)法律法规禁止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六)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获得激励的基本情况真实,不存在虚假记载、故意隐瞒或重大误解的情况。

3、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 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关键人员,涉及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股份及其配偶、父母和子女。

4、不存在其他禁止激励对象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具备作为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公司2023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合法有效。 。

特别公告。

美年健康产业控股有限公司

监督委员会

2023 年 12 月 20 日

证券代码: 证券简称: 美年健康 公告编号:2023-119

美年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公告

指示性公告

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美年健康产业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现场会议在9号楼三楼公司会议室召开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慧谷。 ,建议投资者特别关注。

根据公司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定,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定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会议将通过股东《关于召开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3-116),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023年12月7日披露于《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信息网()。 现就本次股东大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会议届次:公司2023年第七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召集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决定召开,由公司董事会召集。

3、会议合法合规情况: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和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根据法规、公司章程的规定,提案内容必须明确,并在法定期限内公告。

4. 会议日期和时间:

(一)现场会议时间:2023年12月25日(周一)下午14时50分。

(二)网络投票时间:2023年12月25日(周一)9:15-15:00。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12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 ,2023 年 15:00。

2)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3年12月25日9:15至15:00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络投票系统()为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投票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 同一表决权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3年12月18日。

七、参加者:

(一)2023年12月18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注册的全体股东。股东可以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并投票,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在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9号楼三楼公司会议室举行。

2、会议审议事项

1. 提案名称

本次股东大会将对以下事项进行审议和表决:

2、提案内容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的第八届董事会第三十次(临时)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 详情请参见2023年12月7日,相关公告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巨潮信息网()。

3、其他说明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规定,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审议股权激励方案时,独立董事应当就股权激励向全体股东征集代理投票权计划。 公司独立董事王辉先生作为召集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二、议案三、议案四,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未征集投票权的提案,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可以单独投票,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未单独投票的,视为放弃对该议案的表决权不征求投票权。 详情请参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开征集独立董事代理投票权的报告》(公告编号:2023-115)。

上述提案将分别计票中小投资者^[1]并予以披露。 上述议案均为特别决议事项,须经出席会议的股东(含股东代理人)所持有效表决权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上述第2、3、4项议案,关联股东回避表决,其所持股份不计入上述议案有效表决权总数。

^[1]中小投资者是指下列股东以外的股东: 1、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三、参加现场会议报名方式

1、报名方式:

(一)法人股东应持股东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书、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的,法人股东应当出示代理人的个人身份证件和公章。 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附件2)、以及办理登记手续的客户股东账户卡;

(2)自然人股东应出示身份证件和股东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自然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应出示代理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附件2)、委托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非本地股东可凭上述相关证明函件或传真办理登记;

(四)参加现场会议的股东应认真填写《美年健康股东现场参加登记表》(附件3)进行登记确认。

上述传真、信件或电子邮件应于2023年12月21日下午17:00前送达公司证券部,信件请寄至:北京市灵石路697号健康智慧谷9号楼3楼上海市某区证券部,邮政编码: 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传真号码:; 电子邮件地址:; 建议通过电子邮件提供注册材料; 不接受电话报名。

2、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1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3、登记地点:上海市静安区灵石路697号健康智谷9号楼三楼证券部。

4、注: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须于会议前半小时携带相关文件原件到会场登记。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股东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网络投票系统()参与投票。 网络投票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1。

5、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为期半天。 出席会议的股东或代理人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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