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权是两方之间关于未来购买头寸权利的合同。
就股票期权而言,期权的买方(权利方)通过向卖方(义务方)支付一定的费用(即期权变量或溢价)而获得一项权利,即购买期权的权利在约定的时间、约定的价格。 期权卖方买入或卖出约定数量的标的股票或 ETF。 当然,买方(权利人)也可以选择放弃行使该权利。 如果买方决定行使该权利,卖方就有义务履行合同。
股票期权有哪些分类?
根据不同的标准,股票期权可以分为以下类型:
(一)按照期权购买者的权利划分
根据期权买方的权利,分为看涨期权和看涨期权。
看涨期权
看涨期权是指期权买方(权利方)有权按照约定的时间和价格向期权方(义务方)购买一定数量的标的证券的期权合约。 买家宁愿有购买选择权。
看跌期权
看跌期权是指期权买方(权利方)有权在约定时间以约定价格向期权卖方(义务方)交付一定数量标的证券的期权合约。 买家宁愿选择出售。
(二)按照期权买方行使期权的期限划分
根据期权买方执行期权的期限,分为欧式期权和美式期权;
欧式期权
是指期权买方(权利方)只能在期权到期日行使的期权。 目前,上海证券交易所的ETF期权均为欧式期权。
美式期权
美式期权是指期权买方(权利方)可以在期权购买日至到期日之间的任何交易日行使的期权。
(3)根据行权价格与标的证券市场价格之间的关系进行分类
根据行权价格与标的证券市场价格的关系,分为实值期权、平值期权和虚值期权:
真钱期权
也称为价内期权,它们是行权价格低于标的证券市场价格的看涨期权,或行权价格高于标的证券市场价格的看涨期权。
平价期权
又称平价期权,是指行权价格与标的证券市场价格相同或最接近的看涨(看跌)期权。
价外期权
也称为虚值期权,是指行权价格高于标的证券市场价格的看涨期权,或行权价格低于标的证券市场价格的看跌期权:
例如:行权价格为15元的股票看涨期权,当该股票的市场价格为20元时,该期权为价内期权; 如果股票市场价格为10元,则该期权为价外期权; 如果股票市场价格为10元,则该期权为价外期权; 如果股价为15元,则该期权为平值期权。
股票期权合约包含哪些基本要素?
合同标的物
合同标的物是指期权交易双方权利和义务共同指向的标的物。 通常,股票期权的标的合约是在交易所上市和交易的单一股票或 ETF。
例:上证ETF期权当前标的为上证50ETF(代码:)、中证指数(代码:)、中证指数(代码:)。
合同类型
合约类型是指看涨期权和看跌期权之一。
合同到期日
合约到期日是指合约有效的日期,也是期权权利可以行使的最后日期。 合约到期后自动失效,拥有期权权利的一方将不再拥有权利; 具有选择权义务的一方将不再承担义务。
例:上海证券交易所期权合约的到期日为到期月份的第四个周三(遇法定节假日则顺延)。
合同单位
合约单位是指一份期权合约对应的合约标的的数量。 合约单位与权利金的乘积就是买入(卖出)一份期权合约的交易金额。
例如:上交所ETF期权的合约单位为10000份,即每份期权合约对应10000股ETF基金份额。
行权价
行权价又称执行价、最终价、履约价,是权利人行使期权合同约定的期权时合同标的的交易价格。
该价格确定后,在期权到期日,无论标的合约市场价格上涨或下跌多少,只要期权权利人请求行使期权,期权义务人就必须在这个行权价。
行权价格区间
执行价格区间是基于同一合约标的的期权合约的相邻两个执行价格之间的差值,一般是预先设定的。
假设该合约标的价格为3元至5元之间的期权合约,行权价格距离确定为0.1元。 如果一只ETF的股价为4元,处于3元至5元的价格区间,那么对于以ETF为标的证券且到期日相同的看涨(看跌)期权,相邻的两个行权价格应为0.1元相关:如3.8、3.9、4、4.1元等。
交接方式
期权有两种交割方式:实物交割和现金交割。
实物交割
是指期权合约到期后,对于看涨期权,权利方支付现金购买标的资产:义务方通过出售标的资产获得现金; 对于看涨期权,权利方出售标的资产并赚取现金:义务该方随后购买标的资产并支付现金。 目前,上交所ETF期权采用实物交割方式。
现金结算
期权买卖双方按照结算价格以现金支付价款,不涉及标的资产的交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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