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养老金增加低于平均水平的增加3%,其余增加6%。可行吗?
在社会经济高速发展的今天,养老金已经成为我国绝大多数老年人长寿千年的重要经济保障。一方面,年轻人的就业压力逐渐加大。即使很多人想用钱孝敬年迈的父母,一般也很难做到。另一方面,因为大家都在变老,很多人不会走上再就业的道路。他们余生唯一固定的收入来源就是每月能领取的养老金。
近年来,有关部门一直强调提高养老金最低发放基数。至于怎么增加,能增加多少,每个地区的实际经济发展状况不同,具体适用的方法也不同。
一般来说,经济越发达的城市,养老金涨幅越大。这是绝大多数情况,那么问题就来了。可不可以今年进城给低于平均水平的给3%,其余给6%?结合目前的实际情况来看,这个预期的可实现性基本为零。
以下三点论证了阻力,看完你就知道为什么了。
首先,它违反了养老金计算和分配的原则。我国的养老金有一个基本的分配原则,叫做多缴、多缴、多缴、久缴。也就是说,在其他条件一定的情况下,个人缴费年限越长、缴费技数越高,未来可以享受到的养老待遇就越好。正因为如此,从根本上激发了人们缴纳养老保险的积极性,国家也有更充足的资金将养老金发放到每个人手中。如果违反业居原则,突然按照不可识别的养老金水平确定养老金的增幅,就完全违反了养老金计算和支付的原则。
二是全国社会保障基金。负担不起。受此前计划生育政策的影响,我国现已全面进入轻中度老龄化社会。随着新一波退休潮的到来,我国可动用的社保基金明显不足。在这样的社会环境下,延迟退休计划一再被摆上台面,因为这些被延迟退休的人,不仅可以多交一段时间的养老保险,相应时间领取的养老金也少。.显然,如果将部分人的养老金涨幅提高到6%,全国社保基金将无力承担,这对我国经济的健康持续发展极为不利。
三是容易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在国家全面放开新冠疫情管控的当下,人口大量流动将逐渐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明显特征。在那些经济相对发达的城市,低于平均水平的人不会高于平均水平。对于不富裕的人来说,涨幅可能超过3%和6%。对于那些经济不是很发达的地区,但往往不低于或高于平均水平的,可能连3%都提不上来。如果在全国范围内提高3%、6%的养老金,很容易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必然给我国的经济发展带来一系列负面影响。
因此,在当前的社会环境下,养老金按原路调整更为现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