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通州法院判决:物业公司赔偿业主因地下消防管道爆裂漏水损失9696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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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通讯员Jin 记者Yan )房屋的地下火管道爆炸并泄漏,造成了所有者财产的损失。谁将承担赔偿责任? 3月19日,现代快车的一名记者获悉,最近,南东的汤粮法院听到了这样的财产服务合同纠纷案,并最终裁定该物业公司为所有损失赔偿总计96,961元的损失。

张是南东市汤豪区的一个社区101室的所有者。购买房屋后,他与位于江苏的一家房地产公司签署了一项物业服务协议,并规定了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 2023年4月3日,案件中涉及的房屋中的地下火管爆炸并泄漏,造成了内部装饰和大量物品损坏。在法院委托评估后,财产损失为96,961元。为了补偿,张在法庭上起诉该财产公司以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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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审判后,汤佐法院裁定,双方在财产服务合同中构成了法律关系。张对张财产的损害是由地下火管道中的爆炸和漏水造成的。该地区并不是张独占的,也不属于其他所有者拥有的设施或市政公共零件,因此它应属于共享设施和设备。房地产公司不仅需要在情况下修复共享的设施和设备,而且还需要履行每日物业服务中共享设施和设备的合理维护和管理义务。因此,财产公司违反了合同,应承担张财产损失赔偿的责任。

最后,法院裁定该财产公司赔偿了张的所有损失,总计96,961元。判决后,财产公司在不接受判决的情况下对案件提出上诉,而南东中级人民法院裁定要维护原始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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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提醒:小财产与人民的生计有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942条规定,房地产服务提供商应根据协议和财产使用的性质正确维修,维护,清洁,绿色,运营和管理房地产服务领域的所有者的共同部分,并在物业服务领域维持基本订单,并采取合理的措施,以保护自动人士的个人和财产安全。因此,房地产服务公司需要对共享设施和设备(例如供水和电源系统)进行日常检查,并迅速发现问题并修复它们,以避免人身安全或财产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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