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也是国内首例投资者保护机构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挪用资金提起的股东代位诉讼,引起广泛关注。
11月27日,中国证券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在公众号发文。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建伟对此案评价表示,上市公司大股东通过掌握财力的董事、高管,存在侵占上市公司资金的不良行为。这种趋势持续存在,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巨额民事责任落实机制不健全有关。
首席财务官 5 个月
最高赔偿额为1180万元
公开资料显示,ST 主营业务为自有品牌卡努迪鲁()男装的研发和设计,组织外包生产、品牌推广和终端销售,以及开展国际一二线的代理业务。服装品牌。
ST现代日前披露,收到广东高院股东代位占用公司资本案二审判决。裁定驳回一审被告人刘某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图片来自上市公司公告
刘某某现任ST现代财务总监。一审判决显示,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向ST现代返还占用资金及利息约2.4亿元。 ST现代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林某某、原董事、总经理翁某某分别在100%、7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原董事、财务总监刘某某被判决对自2019年3月25日起发生的资金占用部分(本金1.18亿元及利息)的10%以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也就是说,刘某需要支付的赔偿金额高达1180万元。红星资本局注意到,法院确定的日期正是刘某某就任财务总监的时间,而她只任职了五个月,也被网友称为“最差财务总监”。
根据ST现代当时的公告,刘某某于2019年3月25日被任命为公司财务总监。刘某某拥有大专学历,会计师。曾就职于广州文具公司。 2002年至2019年3月历任公司监事会主席、财务总监、基金经理、总裁助理。
2019年8月,刘某某辞去财务总监职务,继续担任ST现代资本部负责人。
红星资本局注意到,ST现代2019年年报披露,刘某某2019年1月至8月共领取税前报酬16.4万元。
一审判决后,刘某某提起上诉,请求撤销其承担连带赔偿责任的判决。但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终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图片来自上市公司公告
全国首例投资者保护机构代位权诉讼
专家:大股东占用资金是资本市场的痼疾
审查案件。 2019年9月,ST现代卷入挪用股东资金丑闻。 2022年1月,广东证监局对ST现代作出行政处罚,认定ST现代非经营性股东2018年12月至2019年8月期间占用资金约2.4亿元。
查明,公司实际控制人、原董事长林某某组织、指示相关人员将上述资金转移至控股股东瑞丰集团;原董事、总经理翁某某、原董事、财务总监刘某某根据林某某的指示,在未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安排审批多次资金支付,且未对资金实际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导致公司资金被控股股东占用。
2022年7月以来,投资者保护机构——中国证券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以下简称“投资服务中心”)多次发函质疑并建议ST现代提起诉讼,要求控股股东及相关高管但ST现代并未采取任何有效的追偿措施。投资服务中心随后提起股东代位诉讼,将控股股东瑞丰集团、林某某、翁某某、刘某某列为被告,ST现代为第三人。
这也是全国首例投资者保护机构针对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挪用资金提起的股东代位诉讼,引起市场广泛关注。
2023年3月,该案在广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投资服务中心认为,四被告瑞丰集团、林某某、翁某某、刘某某相互配合、相互联系,共同造成ST现代资金被占用损害,应对该损害承担连带责任。 。 2023年11月,广州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
11月27日,投资服务中心在中国政法大学公众号发表文章。中国政法大学教授李建伟对此案进行了点评。他认为,大股东占用资金是当前证券市场大股东掏空上市公司的常用手段。大股东可以用相对较低的成本侵占上市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最直接的结果就是上市公司资金短缺,无力偿还到期债务。这种资本市场痼疾,不仅严重影响上市公司的声誉和信誉,还会造成公司股价的负面波动,不利于上市公司的长期发展。也损害了上市公司债权人的利益。
李建伟还提到,从多年来曝光的各类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案件数量来看,上市公司大股东利用拥有财力的董事、高管谋取利益的现象不仅屡见不鲜。挪用上市公司的资金,但危害也很大。但这种趋势持续存在,与控股股东、董事、高管巨额民事赔偿责任落实机制不力不无关系。如果《证券法》、《公司法》特别是新公司法规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负责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民事责任能够真正落实,这种不良现象将会得到有效治理。
红星新闻记者 强亚贤
杨成 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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