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实施细则,2024年6月13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在邯郸市丛台区、复兴区、邯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新区行政区划内购房的购房者,均已取得提前通知。新建具有销售许可证且尚未销售的商品住房,享受购房补贴。
其中,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给予购房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对进入上述地区企业的大学毕业生、二孩及以上家庭、60岁及以上老年人购买新建商品房的,按照成交价格的1.5%给予购房补贴。每单位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对“以旧换新”购房者,按照新建商品住房成交价格的1.5%给予购房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3万元。
上述补贴标准按照不重复受益的原则执行。
邯郸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指出,享受新建商品住房购买补贴政策的,购房者首次购房资金购买日期应在2024年6月13日( ),所有购房资金应从购房人名下银行账户提取。划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享受“以旧换新”住房补贴政策的,出售现有住房和购买新建商品住房的人应当为同一人。受理购房补贴申请截止时间为2024年12月31日(含)。逾期申请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因购房者未及时提交信息或提交信息不完整而导致购房者无法领取购房补贴的,由购房者自行承担责任。
同期,邯郸市在丛台区、复兴区、邯郸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济南新区行政区举办住房“以旧换新”活动。参与方式包括转房者自行出售现有住房和向开发公司购买新建商品房;转房者通过经纪机构出售现有住房并购买新的商品房。
换房者出售五区内现有住房,可以跨地区购买新建商品房。出售现有住房和购买新建商品房的人必须是同一人。根据自愿原则,换房者可缴纳购房意向保证金(意向费转入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房屋“以旧换新”意向费请注意)。在协议有效期内,换房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原因不再参与房屋“以旧换新”活动的,本协议可随时终止,换房者无需承担任何责任。任何违反合同的责任。
本站候鸟号已成立2年,主要围绕财经资讯类,分享日常的保险、基金、期货、理财、股票等资讯,帮助您成为一个优秀的财经爱好者。本站温馨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