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金融办、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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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王兆焕

9月26日晚间,证监会发布公告称,经中央财经委员会批准,中央金融办、证监会联合发布《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旨在贯彻落实9月26日中央政治局会议部署,大力引导中长期资金入市,打通社保、保险、理财资金入市瓶颈,着力提振资本市场。

中央金融办、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插图

《指导意见》指出,构建和培育鼓励长期投资的资本市场生态,大力发展股权型公募基金,支持私募证券投资基金稳步发展;丰富公募基金可投资资产类型,建立ETF指数基金快速审批通道,不断提高股权型基金规模和占比;稳步降低公募基金行业综合费率,推进公募基金投顾业务试点转为常态化。

《指导意见》指出:“同时,鼓励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丰富产品类型和投资策略,鼓励证券、基金、期货经营机构增加股权类私募资产管理业务比重,满足居民差异化财富管理需求。”

中央金融办、证监会联合印发关于推动中长期资金入市的指导意见插图1

此外,指导意见指出,要完善各类中长期资金入市支持政策制度,建立商业保险资金、各类养老基金等中长期资金3年以上长期考核机制,推动树立长期业绩导向,增强保险资金等耐心资本,破除影响保险资金长期投资的体制机制障碍,完善考核评价机制,丰富商业保险资金长期投资模式,完善股权投资监管体系,督促引导国有保险公司优化长期考核机制,推动保险机构做坚定的价值投资者,为资本市场提供稳定的长期投资。

《指导意见》还提出,完善全国社保基金和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投资政策体系,支持符合条件的雇主为企业年金开辟个人投资渠道,鼓励企业年金基金管理人探索差异化投资。信托基金积极参与资本市场,优化激励考核机制,拓宽市场准入渠道,增加权益类投资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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