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莱应材内幕交易遭罚,公司相关当事人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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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显示,2018年1月下旬,李水波作出让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票的决定后,随即安排郭鸿飞、朱梦勇负责具体实施。2018年1月下旬至2月初,按照李水波的决定,郭鸿飞安排朱梦勇与公司员工等人联系,明确告知李水波愿意借出资金,建议他们用自己的账户增持公司股票。作为内幕信息的知情人,李水波在内幕信息敏感期,主动提供资金建议多人买入“新来材料”。其中,郭鸿飞、朱梦勇、方峰、贾巧玲等人在听从李水波的建议后,在内幕信息披露前,用其提供的资金买入“新来材料”。

李水波、郭鸿飞、朱梦勇、贾巧玲、方峰涉嫌内幕交易,江苏证监局拟作出行政处罚:李水波因建议他人买卖“新来材料”被罚款60万元;责令郭鸿飞依法处理违法持有的“新来材料”,没收郭鸿飞内幕交易违法所得76.84万元,并处以罚款230.51万元;没收朱梦勇内幕交易违法所得54.16万元,并处以罚款162.48万元;没收贾巧玲内幕交易违法所得28.55万元,并处以罚款85.66万元;方锋因内幕交易违法所得17.31万元,被处以没收违法所得17.31万元,并处以罚款51.92万元。

新莱应材内幕交易遭罚,公司相关当事人收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插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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