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说退休人员十年过渡养老金是合理的?我们该如何解决这个问题?
毋庸置疑,没有必要争论中年退休人员十年的过渡期是否不合理,因为早退休与晚退休的养老金差距很大。
但为什么还是有人继续说,退休人员十年过渡期的设定和养老金的计发是合理的呢?
前几天一群退休人员在争论,我听到一个人这么说。我注意到这个人是2024年2月退休的,他的养老金按照新办法算下来是3000元。按照退休人员“十年过渡期”规定,超出的3000元是按100%发的。如果他2015年退休,就只能发10%,也就是300元。但他是十年过渡期的最后一年退休,所以每一分钱都要交。他退休后总共的养老金是9800元。
这位已退休的中学毕业生叫王大海,我跟他很熟悉。他给出了十年过渡期“合理”的理由:
2014年10月,我国对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进行了改革,对改革前参加工作、改革后退休的人员,设置了十年的过渡期,实现新旧制度的平稳过渡。十年过渡期内,退休人员养老金计算将以新旧办法对比为准,有最低保障,有最高限额。按旧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偏高,则按旧办法计算养老金;按新办法计算的养老金偏高,则对偏高部分按一定比例逐年发放。这样设置的目的是为了保证退休人员的养老金待遇不因制度改革而减少,同时也兼顾了新旧制度的衔接和过渡,避免养老金待遇出现大的波动。 虽然在十年过渡期内不同退休年份的中年人的养老金可能会存在一定差距,但这是受缴费基数、缴费年限、个人账户积累等多种因素影响的。
他总结道:“随着时间的推移,这种差距会逐渐缩小。”
我不认为如果不弥补这一差距,如何能缩小这一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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