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ST高虹(.SZ)因信息披露等问题频频收到贵州证监局警示函、深交所监管函,其信息披露及合规问题持续凸显。
7月30日晚间,ST高虹披露,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被证监会立案调查。对此,祥松资本总监沈萌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信息披露违规是当前监管的重点,若存在涉嫌违规行为,监管部门将立案调查,可能对上市公司未来前景,尤其是对投资者情绪造成不利影响。
值得一提的是,因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公司于7月11日向法院申请进行预重整及重整。此次调查是否会影响公司重整进程?ST高宏相关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在此前的公告中,公司已明确提到仍具有重整价值,公司将积极引入投资者,推进公司重整进程。”
不过,康德智库专家、上海光明律师事务所律师邱平在接受《华夏时报》采访时表示,调查本身可能增加公司的不确定性,影响投资者和债权人的信心,揭露公司更为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可能对公司重组方案产生不利影响,甚至可能导致重组失败。
二级市场,ST高鸿8月2日再次冲击涨停,16个交易日内录得11个涨停,累计涨幅60.93%,累计换手率101.47%。
屡屡遭监管机构点名
公司在公告中并未披露涉嫌信息披露违法的具体细节,但记者注意到,ST高虹今年以来已被贵州证监局两次、深交所一次发出警示函,监管函内容均与信息披露问题有关。
对于此次调查是否与此前违规行为有关,ST高虹并未给出明确回应,仅请记者关注公司后续披露内容。
据悉,今年5月中旬,ST高宏因信息披露问题收到深交所监管函、贵州证监局警示函。2023年7月12日、7月13日,公司发布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公告,声称拟变更募集资金用途用于增资扩股、控股国唐汽车有限公司(下称“国唐汽车”),并称“国唐汽车为新能源客车生产企业”。
但2023年9月下旬,该公司披露,其对国唐汽车经营情况的描述不准确,而是表态:“国唐汽车本身不具备生产新能源汽车的资质,目前国唐汽车对外销售的新能源客车的底盘全部是从外部采购的。”
深交所发布监管函,指出ST高虹的行为违反了深交所相关规定,要求公司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贵州证监局也向公司发出警示函,指出ST高虹的行为违反了《上市规则》,同时,公司董事长傅景林、董事会秘书丁明峰未按规定履行勤勉义务,贵州证监局决定对其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同时,还将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要求公司完善信息披露管理,提高规范运作水平。
但一个月后,公司因信息披露问题再次收到贵州证监局的警示函,因公司2023年度业绩预告披露的预计归母净利润与修正后的归母净利润存在较大差异,业绩预告信息披露不规范,公司董事长傅景林、总经理张新忠、财务总监丁明峰未按规定履行尽职调查义务,贵州证监局再次向公司发出警示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
重组或不确定性
事实上,据记者分析,ST高虹自2019年以来因信息披露问题,频频收到贵州证监局的警示函、深交所的监管函。
2019年,ST高鸿因未及时披露关联交易、未及时披露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分别被贵州证监局、深交所发出警示函和监管函;2020年,因2019年业绩预告披露不准确,ST高鸿再次被深交所发出监管函;2021年,因旗下子公司大唐高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2019年存在多笔缺乏商业实质的交易,ST高鸿虚增2019年度营业收入4554.47万元,被深交所发出警示函。
尽管每次被监管部门“点名”,监管部门都反复强调公司要“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但ST高虹似乎并未吸取教训,依然频频违反相关规定。
对此,沈萌表示,上市公司之所以经常因为信息披露违规而被监管,主要还是因为经营上的问题,所以无力扭转经营上的被动局面,日后就会出现监管上的问题。
ST高虹回应称:“公司在今年5月份的投资者见面会上指出,也制定了一系列内控整改措施,目前正在积极整改,尽快消除不良影响。”
值得注意的是,目前公司面临债务问题,ST高宏及其子公司共有101笔逾期债务,截至本公告日,逾期债务累计余额为10.93亿元(其中本金10.86亿元,利息6.8789亿元),公司为上述99笔逾期债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共计9.41亿元,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31.24%,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26.90%。
“因上述对外担保及逾期债务,公司可能面临需支付相关违约金、滞纳金及罚息等,导致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债务逾期可能导致公司融资能力下降,加剧公司资金紧张状况,可能给公司造成一定的财务风险。目前,公司正积极与债权人沟通,制定相关风险应对预案,并积极与相关方保持沟通及推进方案,争取尽快妥善处理上述逾期担保事宜。”ST高宏在公告中表示。
同时公司还在公告中表示:“受流动性不足等因素影响,公司出现债务逾期,对日常生产经营造成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持续经营能力存在不确定性。目前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存在明显偿债能力不足的情况。”
为避免公司债务风险和经营风险进一步恶化,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7月11日晚间,ST高虹公告称,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的通知》,该议案拟以公司无力偿还到期债务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但具备重整价值为由,向公司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重整及预重整。
此次调查是否会影响公司重组进程?尽管ST高虹称“在此前公告中,公司已明确提到仍具有重组价值”,但受访专家指出,公司此案是否会引发对重组的影响存在较多的潜在风险和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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