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公布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从完善预算制度、税收制度、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等方面,明确了下一步深化财税改革的主要任务。
其中,贴近日常生活的消费税和个人税改革备受关注。
财政部副部长王东伟7月31日在国新办新闻发布会上表示,在现行大税种中,消费税全部由中央征收,主要在生产和进口环节征收。下一步,我们将考虑将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稳步下放给地方,综合考虑中央和地方收入划分、税收征管能力等因素,分项分步稳步实施,拓展地方财源,引导地方改善消费环境。
新一轮财税改革将带来哪些变化?消费税改革将如何影响地方财政?未来个人所得税改革又将走向何方?时代财经近日专访了粤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罗志恒。
粤财证券首席经济学家、研究所所长罗志恒(受访者供图)
时代财经: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窗口已经打开,请问本次财税改革的重点是什么?
罗志恒:《决定》涉及的财税改革重点包括完善预算制度、完善税制、改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等,这些内容分布在完善宏观经济治理体系等部分,充分体现了中央仍然高度重视经济发展,高度重视财税体制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总体来看,《决定》对财税体制改革的安排是“围绕问题、围绕目标”,体现出三条主线:
第一,要着力解决地方政府和基层组织财政困难,增强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第二,财税体制不能为了改而改,而要为国家重大战略实施提供财税制度支持和财力保障。第三,要向建立现代财税制度迈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需要财税体制的现代化。
我认为,在这一系列举措、三条主线中,最突出的就是改善中央和地方的关系,这里讲了很多具体的举措,特别是“一上一下”的举措。
这样做,就意味着要转变事权和支出责任,增加中央财政支出比重,从而减轻地方财政支出的压力和负担。
“下”就是要把财力下放,也就是《决定》提到的:“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扩大地方税源”、“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并稳步下放给地方”、“优化共享税收分享比例”、“提高市县财力与事权的匹配度”。
当然,也对扩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使用范围作出了安排,这有利于减少地方政府在资金使用方面的限制,增强地方政府的自主权。
时代财经:《决定》中提到的“与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应该如何探索?
罗志恒:“研究与新业态相适应的税收制度”是首次提出,可见应对“数字经济对税收制度的冲击”是下一阶段的重点工作。
现行经济统计体系和财税体制更多是建立在工业经济时代的,当前服务业占经济比重超过50%,而数字经济占比逐步提升,未来将成为主导。数字经济的蓬勃发展极大改变了传统的经济形态,生产经营模式、财富创造和利益分配方式都发生了巨大变化,给财税体制带来许多新的挑战。
一方面,数字经济等新经济形态对传统税收征管提出新的挑战,如果不及时界定税源、税基,一些经济活动可能超出税收征管范围。
另一方面,数字经济特别是平台经济的高度集中,导致税源分布更加不均衡,税收收入与税源脱钩现象更加严重,给区域税收和经济均衡发展带来新的挑战。在新经济、新模式、新业态、新动能蓬勃兴起的背景下,税收体系缺失、税制适应性不强等问题更加凸显,亟待解决。
因此建设数据金融是必要的,核心是研究是否有必要开征数据资产税。
时代财经:目前数据金融的落地面临哪些难点?
罗志恒:数据金融有三个层次、两个来源:第一是现有税制下对数字经济征收的税收,包括企业所得税、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属于现有税制的完善;第二是是否基于数据资产开征新的税种,比如数字资产税,属于是否设立新的税种;第三是政府作为产权所有者将数据加工并转移到市场后所获得的收益。
这意味着数据金融的来源有两个:一是政府凭借政治权力获得的税收;二是政府本身是数据资产的所有者。
当然,数据金融体系建设也还有一些问题需要解决。
第一,数据资产的权属问题。权属的界定是数据资产归属和利益分配的前提。
第二,关于价格问题,要建立能够确保价格公平、科学反映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形成机制。
第三,数据金融如何嵌入现有财政体系,税收如何划分?比如数据资产税是中央税、共享税,还是地方税?如果是中央税,地方政府的积极性不高;如果是地方税,地方政府的积极性虽然高,但是由于数据资源的地区分布差异,会存在地区差距拉大的问题。所以如何嵌入现有财政体系,如何避免对目前中央和地方财力分配总体格局造成较大冲击,都是我们需要解决的问题。
第四,无论未来数据金融走向何方,都需要我们去探索。但未来我们要坚持推动数字经济、保护行业发展,不能为了税收而忽视行业发展。所以探索数据金融要放长远眼光,不能忽视经济形势。要坚持统筹行业规范与合规监管,坚持规范与发展,坚持兼顾效率与公平的顶层设计思路。
总之,必须先发展经济,先发展数字经济,再谈税收,这个顺序不能颠倒。
图片来源:
时代财经:《决定》提到“完善综合税制和分类税制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对劳动所得实行统一征税”,应该如何理解?
罗志恒:现行个人所得税尚未实现对劳动所得的统一征税,一方面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个人合伙人取得的经营所得也具有劳动所得性质,尚未纳入综合所得,但单独适用税率,税率差异导致了一些避税行为。
另一方面,现行综合收入中,工资薪金所得中的奖金所得仍单独征税,且工资薪金所得、劳务报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及特许经营费所得采用不同的方式扣缴和预缴,税收征管更加复杂。
从长远看,应当对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实行平等征税,即由目前的综合征税与分类征税相结合,转变为综合征税,这样会更加公平,避免因劳动所得和资本所得税率不同而对劳动者造成歧视。
时代财经:个人所得税制还有哪些方面需要完善?如果时间线延长,未来个人所得税改革的方向是什么?
罗志恒:目前,我国直接税比重还较低,2023年在收入分配调节中发挥重要作用的个人所得税仅占税收收入的8.6%,这不利于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经济稳定和收入分配调节。
因此,完善直接税制,逐步提高直接税在税收总收入中的比重,有利于优化税制结构,增强税制的收入分配调节功能,特别是深化个人所得税改革,将对完善直接税制产生直接的带动作用。
前面我们提到,现行个人所得税还没有实现对劳动所得的统一征税,这可能导致一些偷税漏税的情况,税收征管也比较复杂。综合征税与分类征税相结合的征税方式更加公平,能够更好地发挥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
从长远看,改革的重点是实现更加公平,而不是提高个税起征点,不考虑经济发展水平,简单粗暴地提高起征点,将导致个税覆盖面下降,个人所得税调节收入分配的作用下降。
未来个人所得税的改革方向可能包括:第一,无论劳动所得还是资本所得,都应当一视同仁地征税,即由目前的综合与分类征税相结合,转向彻底的综合征税,这样更加公平,也避免了因劳动和资本所得税率不同而对劳动者造成的歧视。
二是短期内可以将营业收入并入综合收益,适当降低最高边际税率。
三是减轻居民税负,不再通过提高个税起征点,而是通过完善专项附加扣除,这样会更加公平,比如子女多的家庭,老人多的家庭,可以得到更多的扣除。
四是加强对直播电商、娱乐明星等部分异常高收入群体的税收征管。
第五,可以考虑以家庭为单位申报纳税。
时代财经:消费税未来将如何改革?对地方财政会产生哪些影响?
罗志恒:“消费税征收环节要后移、稳步转移给地方”。这早在2019年国务院《实施更大规模减税降费后调整中央与地方收入划分推进方案》中就有所安排。《决定》再次提出征收环节后移、转移给地方,但并未提及调整征收范围。从未来看,要把消费税征收范围扩大到高端服务业、高污染、高耗能行业。
消费税改革也有几个问题需要注意。目前国内消费税是第三大税种,2023年国内消费税收入1.6万亿元,占全国税收收入的8.9%,占中央税收收入的16.8%。如果一次性转移给地方,中央财政收入占全国财政收入的比重将降到40%以下。因此只能逐步转移给地方,不能一次性转移,避免冲击中央收入,同时丰富地方收入,扩大地方税源。
征收环节向后期转移,还需要解决征管能力的问题。生产环节的纳税人为烟酒、石油、汽车等生产企业,零售环节纳税人众多,征管难度明显增加。同时,消费税下放到地方后,各地增加的收入并不均衡,转移支付也必须相应调整。
对地方财政的影响主要体现在消费税征收环节后移和逐步向地方放权,扩大地方税源,增加地方自主财力,有利于缓解地方财政紧平衡状况,特别是在区县财政风险上升的情况下,通过扩大地方税管理权限、优化共享税分配比例等措施,增强地方财政的可持续性。
同时,这也有利于健全和完善地方财政收入体系,促进地方财政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本站候鸟号已成立2年,主要围绕财经资讯类,分享日常的保险、基金、期货、理财、股票等资讯,帮助您成为一个优秀的财经爱好者。本站温馨提示:股市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暂无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