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中闽大厦污水渗漏,楼上业主拒绝配合维修,租户提前解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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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道老化生锈,污水从天花板渗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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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先生在中民大厦二楼拥有一套房产,面积400多平方米,二楼及以下为商业,三楼及以上为住宅。因楼上污水渗漏,2023年10月,原培训机构以无法正常经营为由,提前解除了租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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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中民大厦楼龄20余年,污水管道均为老旧铸铁管,锈蚀严重,经常出现漏水现象,当漏水达到一定程度时,就会穿透楼面,滴落到二楼,导致臭味不断。

三楼房屋空置,拒绝配合修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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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先生告诉记者,该楼物业也做了相关修缮工作,但最关键的部分由于三楼业主的不配合而无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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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与物业协调后,纪先生还来到三楼业主家中查看情况,发现卫生间有漏水迹象,厨房涝渍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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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楼业主是一位80多岁的老人,常年不在家,便委托侄子打理房屋。他表示担心做完防水后三楼会积聚污水。对此,纪先生表示不用担心这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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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先生称,若漏水问题不解决,很可能会影响自己房子的出租,因此他愿意与物业共同承担所有费用,但楼上业主并未回应。

物业协调失败

三楼业主拒绝接受采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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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人员在电话中表示,目前没有三楼业主的联系方式,平时会由业主的侄子来交物业费,但对方拒绝协调采访。随后,记者联系中民大厦所在的三坊七巷社区了解情况,社区建议纪先生起诉维权。法律专家也对纪先生的遭遇发表了专业意见。

应汉仁律师

《民法典》规定,不动产邻居应当本着利于生产、便利生活的原则,妥善处理邻居关系。三楼业主长期在外居住,房屋闲置,其委托的管理人也消极履行管理义务。加之二楼业主及物业不能直接进入其住宅对共用管线进行维修。因此,可以认为三楼业主客观上忽视了履行管理义务,妨碍了其他业主行使管理权,导致二楼业主受到一定的损失。三楼业主的行为存在一定过错,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最后,纪先生表示,他已经联系律师,准备向法院提起诉讼,维护自己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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