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促进民营经济的法律”“完善支持民营企业融资政策体系,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完善涉企收费长效监管和企业欠账清收的法律法规体系”……《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围绕“坚持和落实‘两个毫不动摇’”,提出一系列“为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创造良好环境、提供更多机遇”的方针政策,展现出坚定的改革决心和明确的问题导向。
在我国经济板块中,民营经济一直被称为“56789”,即贡献了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DP、70%以上的技术创新成果、80%以上的城镇就业、90%以上的企业数量。民营经济的兴旺发达,不仅关系到衣食住行和线上线下各类消费,更关系到亿万人民的生计和生活质量。“民营经济只能做强,不能做弱”。在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时间表和路线图中,中央再次强调“两个不动摇”,并提出一揽子政策措施,直面现实痛点。这不仅是对广大民营经济参与者诉求和愿望的回应,更是对全社会高质量发展信心的鼓舞。
当前,国内外经济形势错综复杂,我国经济持续承压,民营经济发展面临诸多“成长的烦恼”。从外部看,全球产业链重构,发展环境复杂多变,企业投资、出口、扩大再生产面临不同程度的挑战。特别是大量中小企业规模小、起步短、储备薄、抗风险能力弱,一旦遭遇原材料价格上涨、订单不足、应收账款回笼慢等波动,就可能面临“生死关头”。当此类压力不断放大,形成经济微循环的堵塞时,“寒意”就会传导到广大经营主体和就业群体,在一定程度上造成宏观形势与微观感受的“温差”。
管理学中有一个“隐形冠军理论”,意思是一个国家的出口贸易和经济持续发展,往往得益于中小企业的不断发展壮大。以务实举措推动民营经济特别是中小企业发展,不仅是“扶弱济困”,更是疏通经济内循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然要求。“春江水暖鸭先知”,民营经济也是一种信心经济。而这种“信心”不仅来自于对自身发展动力和潜力的判断,也来自于自身对经济发展前景的感知、对周边营商环境的感受,以及对一系列政策措施的得意感受。 比如,强调平等保护市场主体,要打破民营企业参与市场竞争面临的各种有形无形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在市场准入、审批发证、招投标等环节“一视同仁”。这种“信心”一旦能够强化和固化,就能通过经济循环迅速传导到社会发展的各个方面。
中国40年改革开放带来的波澜壮阔发展前景,与一大批敢于拼搏的民营企业息息相关。如今,随着国家发展步伐的加快,他们还面临着转型升级、走出去等更为复杂的挑战。解决他们的痛点,就是为中国经济破浪积蓄能量。“不照顾别人,要公平对待别人”、“政策不要一蹴而就”、“加强法治”……《决定》着眼于普遍诉求,从打破市场准入壁垒到完善融资支持政策体系,再到完善治理结构和管理制度,更加明确要为民营经济专门立法,把“两个不动摇”进一步固化在制度和法律上。从政策和舆论上,鼓励和支持广大中小企业做大做强,这是民营经济敢于冒险、敢于拼搏的底气。 希望各项改革举措能够尽快落地见效,给企业家们进一步吃下“定心丸”,帮助他们专心创业、放心投资、安心经营,把企业做强做优。
从企业发展看,任何大企业都是从无到有,一步步成长起来的。小意味着希望、空间,因而需要更多的政策支持。以北京为例,近年来不断拿出务实举措,从出台《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到拿出真金白银“顶格”减费、退税、补贴、优惠,到搭建集“政策+资金+服务+载体”于一体的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想企业之所想,急企业之所急,解企业之所急,中小微企业才会一直繁荣兴旺,经济社会发展自然也收获生机。
民营经济是典型的环境经济、“候鸟经济”,哪里发展环境好、营商环境好,企业就会“飞”到哪里。“雪中送炭”“火上浇油”,让更多中小企业破茧成蝶,民营企业蓬勃发展,为稳定经济大局、实现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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