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南都万财社》刊登的《深圳多家专精特新企业称工业厂房迁往新楼遭遇“坑蒙拐骗”》报道,龙华区工业和信息化局7月10日作出公开回应。
7月11日,南都湾财经记者再次走访涉案园区内的鸿创科技中心6号楼。记者发现,涉案方深圳市智慧城产业服务公司(下称“智慧城”)至今仍未彻底整改,其中,智慧城公司门口、鸿创科技中心6号楼电梯内仍张贴着“专、高、特、新”的宣传标牌。龙华区相关部门告诉记者,已派专人到涉案地点,现场清理虚假宣传标牌。
此外,在走访中,智汇城实际控制人潘艳芬指出,涉事的深圳市天工测控技术有限公司(下称:天工测控)等公司均存在拖欠租金的情况,目前相关公司已被起诉,并被要求立即支付租金、滞纳金、违规占房费等。但天工测控多家公司向记者表示,拒绝支付因受骗而产生的不合理合同费用,并要求智汇城返还不当得利。
龙华区相关部门回应产业转移入高楼“套路”
探访:智慧城市仍有未完成整改
此前,南都网报道过,深圳不少专精特新企业迁入工业大厦时遭遇“套路”,在上述事件中,智汇城就扮演了“二房东”的角色。
据万财网此前报道,在与该公司签订租约前,智慧城宣称该公司为龙华区工信局直属机构,拥有龙华区科技创新(数字经济企业)孵化器、深圳市特色公共服务平台、深圳大学龙华区特色培育基地等资质,而该厂房为深圳市“工业向上潮”项目。
7月11日电梯门广告上张贴的智慧城市标语/图片来源:南都万彩社
然而,入住不久,天工测控等几家企业就发现,智汇城不过是个“二房东”,他们租用的物业并不具备政府认可的科技企业孵化器资质,无法申请到当初承诺的租金补贴,此外,智汇城还虚增了租赁面积。
针对智慧城虚假宣传,7月10日,龙华区工信局发布声明称,“深圳市智慧城产业服务有限公司不是我局直属单位、事业单位、企业,也不是官方认可的专精特新培育基地和专精特新公共服务平台,我局从未委托其开展专精特新服务培育工作,智慧城不是政府认可的科技企业孵化器。”
龙华区工信局在声明中还称,已多次提醒智慧城移除“专精特新”等相关标识,并已将该公司标识含有虚假内容等线索移交相关部门。
7月11日,南都网再次走访上述地址发现,智汇城并未按照龙华区工信局的说法拆除“专精特新”等相关标牌。在智汇城办公地址,南都网发现,智汇城仍在公司门口、电梯等公共场所张贴有“深圳市专精特新公共服务平台”“深圳大学龙华区专精特新培育基地”“龙华区科技创新企业孵化器”等宣传标牌。
对于此事,7月12日,南都湾财经记者再次联系到龙华区工信局相关负责人,“相关部门已经向智汇城发出了告知函,接到你的反馈后,要求物业部门再次清理相关标牌,目前清理工作已经完成。”
龙华区工信局还表示,近期已发布“政策查询”“政策申报”快捷入口指南,方便企业查询政策,谨防上当受骗。
7月12日电梯门上贴的智慧城市标语被撤掉
智慧城市:企业拖欠租金
天工测控:拒绝不合理收费
继南都万财报道了工业搬迁入楼的“猫腻”后,智慧城实际控制人潘艳芬向记者透露,包括天工测控在内的多家企业都拖欠了房租。
潘艳芬提供的一份天工测控7月份费用通知单显示,费用总额约20万元,包括房租、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孵化管理费等近10项费用。值得注意的是,除了上述费用外,费用单上还包括1月至6月相关费用的欠费、逾期费、违规占位费等。其中,违规占位费高达698.74万元,是当月费用的近35倍。
南都晚报记者了解到,自2024年起,多家与智慧城签订租赁合同的企业拒绝缴纳相关租赁费用,智慧城因此向这些企业开出了包括高额违规占地费在内的账单,上述企业均拒绝缴纳并称:“此举是为了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对于租金拖欠问题,天工测控负责人表示,与智慧城签订的租赁合同中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如虚增面积收费、无孵化器资质收取孵化服务费、非物业方收取电梯费用等。
此外,天工测控负责人还称,公司办公地址的租赁期限为2023年3月1日至2026年12月12日,与智汇城签订的租赁合同中的期限为2023年7月25日至2029年2月28日,该约定时间超出了龙华区住建局出具的《房屋租赁证》的期限,智汇城并不具备房屋租赁合同约定的2026年12月13日至2029年2月28日的租赁许可证。
天工测控称,在拒付租金期间,多家公司尝试与智慧城协商修改合同内容、取消不合理收费等,但双方并未达成一致。对此,智慧城实际控制人潘艳芬称,自己因此遭受了巨大的经济和名誉损失,已将拖欠租金的公司告上法庭。
7月11日智慧城市宣传口号/摄影:南都万彩摄
行业:“二房东”一般不向企业承诺补贴
魏经理之前就职于一家“二房东”公司,该公司从一家房地产公司承租了一个工业园区,作为招商运营的负责人,她主要负责对接有意向入驻的企业。
针对市场上“二房东捏造孵化器资质”的现象,魏经理告诉万财社记者,深圳不同区对不同企业的补贴要求不同,部分符合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行申请政府补贴,但如果有孵化器资质,政府部门会给园区额外补贴,再由园区对企业减免租金。企业在租赁时,需要查明二房东是否具备类似资质。
魏经理表示,以自己的招商经验来看,企业需要了解政府政策,自行申请。作为出租方,他们一般不会向企业承诺补贴。如果是孵化器、众创空间或者其他出租方,他们更注重政策补贴的申请和服务。如果有类似的资质,在招商时会主动向企业展示。
这意味着,租赁公司需要自己判断“二房东”是否具备孵化器等资质,这些资质一般都有政府文件认证。此外,租赁公司在签订合同时,更要注重合同内容。魏经理说,“还是要看谈的内容是写在合同里还是纸质文件里,口头承诺一般是行不通的。”
“虚构科技企业孵化器资质”的“二房东”现象普遍吗?魏经理认为,这种操作可能存在,但他没有遇到过类似情况。“‘二房东’在市场上很常见,但他们主要通过租金差价和政府补贴赚钱。虚构孵化器资质本身就有风险,容易引发纠纷。这种行为的目的可能是为了吸引更多企业入驻。”
统筹:南都晚报记者 邱墨珊
撰文:南都晚报记者 吴鸿森 孙杨 邱墨珊
【上篇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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