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案将法律名称由《期货法》修改为《期货及衍生品法》。 草案第三条规定,本法所称期货交易,是指以期货合约或者标准化期权合约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本法所称衍生品交易,是指期货交易以外的以非标准化期权合约、掉期合约、远期合约及其组合为交易标的的交易活动。 本法所称期货合同,是指期货交易场所统一制定的、约定在未来特定时间、地点交割一定数量标的物的标准化合同。 本法所称期权合约,是指约定买方有权在约定的某一时间以特定价格买入或者卖出约定标的物(包括期货合约)的标准化或者非标准化合同。未来。
草案进一步统一和规范期货交易和衍生品交易。 例如,草案规定,依法设立的场所经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批准,可以组织衍生品交易; 组织衍生品交易的场所制定的交易规则应当公平保护交易各方的合法权益。 防范市场风险,并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组织衍生品交易,主协议和其他合同范本必须报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或者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备案。
草案还进一步强化了国务院期货监管机构加强风险监控、防范化解系统性风险的职责。 草案提出,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依法对期货市场进行监督管理,维护期货市场公开、公平、公正,防范系统性风险,维护交易者合法权益。促进期货市场健康发展。 国务院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建立健全期货市场监控体系,通过专门机构加强对保证金保证金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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