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5日,深交所对天津同万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简称天津同万)发出通报批评。 天津统万作为收购人违反了《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七十四条规定收购完成后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被收购公司股份的规定,未遵守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条第三条规定,持股比例变动达到1%的,应当及时披露公告。
经调查,海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22年4月24日作出裁定,确认渤海租赁2022年4月28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和《收购报告摘要》。 )等321家公司已完成重组计划实施。 据此,海航资本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海航资本)、天津通湾、渤海国际信托有限公司等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渤海租赁43.77%的股份。 其中,海航资本持股28.02%,天津统湾持股4.26%。 天津童万是海航资本的一致行动人。 本次收购完成后,渤海租赁的控股股东仍为海航资本。 但由于海航资本控股股东由海航集团变更为海南海航二信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简称二信息管理),因此二信息管理无实际控制人。 至此,渤海租赁实际控制人由海南慈航慈善基金会变更为无实际控制人。
根据渤海租赁2023年8月31日披露的《收购报告书摘要》、《收购报告书》及《关于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超过1%的变动公告》,天津统湾2023年7月19日公告 长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收到《执行裁定书(2023)粤0304智8592-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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