价值挖掘型投资 投资的三种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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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投资有三种类型:价值型投资、垄断型投资、交易型投资。尽管这三种投资往往都是通过上市实现退出,但投资的逻辑又各有各的不同。价值型投资是正道,投资者长期坚持、长期积累,做时间的朋友;垄断型投资是奇兵,风险大收益高,要稳准狠,这其实也建立在长期积累形成的科学独立判断上;交易型投资是诱惑,虽然不是绝对不能碰,但要十分谨慎。

一、三种项目类型

1、价值型项目

项目本身是个好项目,项目本身创造了或预期将创造价值,通过创新实现的无中生有,或者通过创新提高效率,技术上的创新、商业模式上的创新、管理上的创新。

这类项目的核心是项目本身就是个好生意,即使没有上市,即使是正常分红,理性的投资者也愿意对其进行投资。比如,卖矿泉水的,通过生产、渠道、品牌运营等方式,卖矿泉水本身就可以持续赚钱,甚至持续很赚钱。

价值型投资并不绝对排斥垄断。各国政府普遍选择对专利等知识产权的保护其实在本质上是对知识产权的垄断性使用,以这种方式来鼓励企业持续创新,同时以专利保护时效限制来实现个体企业发展与社会综合效益的平衡,且反向来促进企业的持续创新。这种垄断其实是绝大多数国家鼓励的,因为从理性角度考虑,大家知道这种方式有利于国家的长远持续发展。以这种垄断取得竞争优势的企业,垄断的实质是提高效率或者创造价值,所以其不违背价值型投资,垄断是因为创新,持续的垄断是因为持续的创新。

2、垄断型项目

垄断型项目核心商业模式特质是:垄断的目的是为了收割客户,垄断的结果是增加了社会成本。比如,通过持续的烧钱耗死竞争对手然后提价;通过兼并收购消除竞争然后提价等(不否认,耗死竞争对手以及兼并收购形成的规模效应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效率,但最终客户获取产品服务的价格往往都是上升的,综合性价比是下降的);或者通过非法手段,从监管部门获取独家授权。

垄断型项目,垄断形成的方式是非市场化的、是恃强凌弱。烧钱模式:股东资本实力雄厚有钱可以持续烧;联合垄断模式:企业通过各种方式联合起来形成合力对付一个个分散的、弱小的客户;独家授权模式:通过非法手段滥用政府权力。垄断型项目通过这种非市场化方式垄断消灭了原本可以让这个社会更美好的一个个潜在的更优秀的产品服务供应商。这种垄断方式降低整个社会的效率,增加社会的成本。

3、交易型项目

虽然绝大多数项目股权投资,追求的都是通过上市退出。但交易型项目投资,关注的重点就是上市的确定性,盯着的就是一二级市场套利。

项目本身可能质量一般,但长的成熟稳重,人畜无害,上市确定性高。这类项目往往符合国家鼓励的方向,已经达到或者接近上市的标准,甚至券商等中介机构已经入场。投资者投资这类项目,就是奔着它快速上市去的,这类项目核心是成为股市筹码的潜质,是可以在二级市场割韭菜的潜质。如果上不了市,这类项目质地就会很一般,甚至连自身存续都会越来困难。

二、三类项目投资

价值型、垄断型、交易型这三类项目有着不同的特性,与之相对应,投资面临的情况也会有所不同。

1、价值型项目投资

投资机构在投资的时候,对外宣称的往往都是价值型投资,这是最安全也最应该的,但也是最难的。因为项目方老老实实搞经营,一步一个脚印,很难跨越式发展,早期容易吃亏,容易倒在通往成功的路上,但一旦存活并稳定发展下来,在后期有保障,抗风险能力较强。

作为投资机构来说,进行价值型项目投资,需要长期大量的专业知识积累——研究分析,需要持续的项目细节挖掘验证——尽调考察,需要批量项目权衡利弊货价比较——综合判断。收获投资成功果实需要科学长期的积累,需要体力。需要耐心,也需要运气。

价值型投资是投资正道,一直以来都被监管、被社会所鼓励提倡,相信未来也会是。

2、垄断型项目投资

垄断型项目成功的关键:(1)这是一个可以且相对容易形成垄断的领域,比如互联网这种边际成本很低的行业,比如煤电燃气这类对规模效应要求很高的公共服务行业,而餐饮这种需求相对分散(萝卜白菜,各有所爱)且需求相对易变的线下服务就不可能形成垄断;(2)有一个或者一群操盘的大机构,可以持续的输血,在骑虎难下不可持续的时候,可以通过协调合并来消除竞争,最终实现垄断;(3)垄断的初期对待客户相对温柔一些,不至于引起客户、监管机构大的反感,最终顺利通过上市收割二级市场接盘者。因为非技术垄断往往不可持续,所以投资者在二级市场的投资也不可持续,要在垄断反噬之前撤退。

作为投资机构来说,首选,要判断目标项目是否处于一个容易形成或者说适合形成垄断的行业。其次,要分析目标项目是否已经有顶级操盘的投资机构,在可见的未来可以持续耗死竞争对手,至少也有能力同归于尽——让合并休争成为可能。第三,要让项目尽快上市,在上市之后协调企业尽量温柔对待客户、对待监管机构,不要太快露出获取垄断之后收割的本性,然后在发展平稳期尽快退出,除非项目选择改邪归正——要么培养几个合适的竞争对手,让对手对自己形成外部约束,形成良性竞争,在一个合理的利润率水平上长期共同成长;要么让自己成为一个公共产品服务,让监管机构来约束自己,长期保持一个低收益率、亲民的状态,长期躺着赚钱(只要规模够大,低收益率也可以高收益)。面对利益,自我革命是很难的,除非项目的操盘者有非常大的格局。

我们需要对垄断型保持谨慎,一方面,垄断型项目之所以可以形成垄断,是因为行业中的99%以上的企业都倒下了,作为投资单个项目来说,它的投资失败率很高;另外,从监管上来看,虽然监管机构出于扶持平台经济发展的目的等原因(平台本身是有价值的,只要它约束自己不过分收割客户),暂时似乎没有直接打击平台项目通过烧钱补贴消耗竞争对手的行为,也没有直接打击巨头通过合并消除烧钱不可持续的行为,但未来政策如何走向尚不确定。监管机构近来持续在打击垄断型平台公司的突破底线的行为,可以预见,对于垄断型平台公司而言,合规经营、尊重客户、尊重监管机构才是长期可持续发展之道。

但同时,我们也绝不应该完全放弃垄断型项目,因为往往一个垄断型项目就是一个行业,它本身蕴含着巨大的社会经济价值(只要不作恶),从历史的经验来看,百倍千倍甚至万倍的投资回报往往都从投资垄断型平台企业而来,至少是从寡头垄断型平台企业而来。一个可以孕育垄断型项目的行业,前期可能只有2-3个企业最有可能跑出来,如果有合适的机会,我们应当奋力去抓住最有可能的那些垄断型项目。

3、交易型项目投资

交易型项目投资最典型的就是Pre-IPO项目投资,这类项目投资赌的就是上市的确定性,追的就是政策风口。在我国曾经有一段时间很流行,那时候还没有企业发展环境的风云变幻,没有严厉打击财务造假;也没有IPO突然暂停,没有通过延长限售期打击突击入股,没有上市破发。所以很多交易型项目,很多交易型项目投资,通过上市赚了很多钱。

但现在环境已经发生了变化,虽然很多企业在融资的时候还是会说明甚至强调上市的预期,很多投资机构也在关注甚至追求这种上市预期的确定性,但客观来说,基于环境不确定性增加、上市破发的时有发生等原因,交易型项目投资风险越来越大。

对交易型项目投资要谨慎,但也不绝对,具体情况还是要具体分析。

三、结论

不可避免的,在同一个项目上,价值型、垄断型、交易型这三类特质经常会出现重合,一个项目一个时期可能同时会有价值型、垄断型、交易型中的多种特质;一个项目不同时期也时常会分别出现上述三种不同类型特质。这可能是企业自然发展状态,也可能是项目方的有意为之。

无论如何,对于投资机构来说,即使在一个项目中各种类型特质同时存在,关注点也会有所侧重。一般投资机构走正道,选价值型投资,在机缘巧合下可以搭车垄断型投资,顺势而为;天赋异禀的投资机构可以以价值型投资为主,除了顺势而为,也可以造势,依托自身的实力主动打造垄断型投资。至于,交易型投资,所有的投资机构都可以关注,将其定位为锦上添花,但都应对其保持谨慎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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