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诉讼源管理
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促进融资租赁业健康发展
在这方面
天津自贸区法院发出以下风险提示:
一
出租人
01
建立科学规范的租赁财产价值评估机制,关注租赁财产本身价值,加强车辆市场价值研究,准确把握价格区间,防止租赁财产低估和高估增加承租人融资成本,防止过度融资给网络平台和物流公司产生非法获利空间。
02
优化与网络平台和物流企业的业务模式,完善风险防控体系。 对于同一渠道商短时间内推荐的多个同类型业务,应加强前端审核和绩效跟踪,建立合作企业负面清单,及早发现和处理风险业务相应地。 增加担保、回购等风险缓释机制,从源头上降低经营风险。
03
加强承租人融资意愿和还款能力审核,完善信用审核机制。 承租人将通过多轮现场调查、面谈、电话等方式进行审查,重点询问收入来源、购车过程中他人是否承诺“工资”、“稳定货源”等,是否有其他人协助进行信用审核等。出现上述情况,贷款时应谨慎。
04
加强企业内部人员管理和法律知识培训,推动业务标准制定,对业务人员进行职业道德和法律知识培训,严格要求相关业务人员合规操作、勤勉执业。
二
承租人
01
增强风险防范意识,绝不相信广告。 警惕那些声称门槛低、收入高、货源稳定、先买车再派单的招聘公司。 详细了解招聘公司的资质、岗位派遣和工资支付能力,仔细核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仔细核对承诺的货源和收入的真实性。 必须签署书面合同进行确认。
02
您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要决定是否独立办理相关业务。 拟从事货运、物流等行业的从业人员应根据自身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融资租赁车辆; 如果确实需要融资租赁,应仔细评估实际收入能否覆盖每月租金,如果收入达不到预期,是否有第二个租金偿还来源。
03
认真签订合同,不得针对出租人的审查作出虚假陈述。 签订合同时一定要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尤其是合同性质、融资金额、租赁期限、租金、违约责任等合同条款,避免在不了解的情况下仓促签约。合同的内容。 如果您接到租赁公司的业务审核电话,必须告知租赁公司您的真实购车意向,如实回答信函审核问题,独立接受询问,不受他人干扰,不要轻易相信他人以免造成不良后果。
三
招聘公司
诚信经营、合规经营是企业生存之本。 没有实际履行能力,以虚假承诺引诱当事人签订演出合同,骗取当事人财产的,可能涉嫌刑事犯罪。
在此郑重提醒
不要为了一点点利益而欺骗别人
只有诚信经营,才能实现稳健、长远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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