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部门联合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增强人民币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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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消息,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证监会、国家外汇局联合刊发公告,支持境外机构投资者要是能够在中国债券市场开展债券现券交易,那便可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此讯息由人民网北京9月28日电 (记者罗知之)发布。

政府支持机构债券

近些年来,中国债券市场对外开放收获了积极成果,境外机构投资者投身中国债券市场的数量以及持债规模得以扩充,借助债券回购业务来开展流动性管理的需求持续递增。截止到2025年8月末,总计有来自80个国家和地区的1170家境外机构踏入中国债券市场,持债总量大概为4万亿元人民币。中国人民银行有序推动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券回购业务对外开放,自2015年起,支持境外主权类机构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支持境外人民币业务清算行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支持境外参加行在银行间市场开展债券回购业务;2025年,与香港金管局共同推出,以“债券通”北向通债券为标的的离岸回购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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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银行与中国证监会,以及国家外汇局,进一步对各类境外机构投资者予以支持,从而开展债券回购业务。这一情况,不仅有益于满足市场需求,进而进一步增强人民币债券资产吸引力,而且也对优化合格境外投资者制度有利,能够巩固并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的地位,还可助力在岸离岸人民币市场协同发展。在业务模式这方面,中国人民银行对境内外回购市场实践进行了深入总结,强化了银行间市场债券回购机制与国际市场通行做法之间的衔接,达成了标的债券过户以及可使用的状况,给境外机构投资者开展债券回购业务给予了更大便利,并且也利于推动境内债券回购业务机制朝着优化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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